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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6-02-09 11:23       浏览次数: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云南省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牵头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组织指导传染病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联系昆明海关建立健全应对口岸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和通报交流机制。

(四)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省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七)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八)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九)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起草中医药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十)推进云南省大健康产业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十一)负责省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指导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设置2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财务处、法规处、政策研究和体制改革处、医政处、基层卫生健康处、医疗应急处、科技教育处、药政管理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老龄健康处、妇幼处、职业健康处、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宣传处、对外交流合作处、行政审批处、健康产业发展处、中医医疗管理处、中医发展处、中医综合处、保健局、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单位29个。包括:

1.行政单位: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省直属事业单位:云南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云南省妇幼保健院、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云南省急救中心、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云南省肿瘤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云南省保健康复中心、云南省老年病医院、大理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云南省第四人民医院)、云南省中医医院、云南省传染病专科医院(艾滋病关爱中心)、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云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云南省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云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交流中心、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云南省医疗服务质量评估中心、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云南省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云南省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日友好医院云南医院、北京大学肿瘤医院云南医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是不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制定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召开33次党组会、20次主任办公会,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巩固学习教育成果。

二是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实落细。落实“第一政治要件”要求,建立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件的分办、跟踪、反馈机制,办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5件次;梳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工作25项,制定66条年度工作目标全面完成;办理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237件次。严格落实国家安全、意识形态、法治建设、安全生产和保密工作责任制,专题研究和通报意识形态工作2次,及时指导妥善平稳处置涉滇涉卫涉疫网络敏感信息210余条;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34起,救治伤员220余人;办理预警通报、领导批示、上级转办69件,研究法治工作15次、领导班子集体学法6次,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失泄密事件。

三是坚决扛牢巡视整改政治责任。积极配合完成十一届省委第十轮巡视工作,高质量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印发巡视整改销号管理、台账管理、责任交接、常态化管理4项制度,巡视反馈的4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7个,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的1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的15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2.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更加坚强有力

一是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持续推进“扩先、提中、治软”行动,确定先进党支部197个、中间党支部116个、后进党支部10个、软弱涣散党支部1个。有序推动省一院、省妇幼院、省急救中心等11个单位党组织换届。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按质按量完成60名党员发展指标。

二是加强公立医院党建。发挥各级公立医院党建指导委员会和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持续推进实施公立医院临床医技科室“双带头人”培育工程,三级公立医院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的业务骨干担任党支部书记的占比达90%以上。

三是推进新兴领域党建。严格落实“两个覆盖”集中攻坚挂包州(市)工作要求,定期到临沧市进行服务指导,确定昆明眼科医院为省卫生健康委联系服务点。把“两个覆盖”工作情况纳入2025年全省卫生健康领域综合督查,确保卫生健康领域“两个覆盖”攻坚工作落实落细。

3.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一是树牢选人用人鲜明导向。配合省委组织部完成3名省管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选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47名;进一步使用副处级领导干部1名;交流轮岗副处级领导干部6名;从州(市)转任正处级领导干部1名;晋升二级巡视员职级2名,晋升一至四级调研员职级27名,晋升一至四级主任科员职级12名;完成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27名;统筹省疾控局和省监督中心公务员考试招录6名、选调生招录3名,遴选公务员10名,安置军转干部6名。

二是持续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年度集中报告、重点查核、随机抽查等工作,如实报告查核一致率93.62%。严格履行干部出国(境)报告报备和审核审批程序,从严审批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开展全省卫生健康系统违规借调工作人员专项排查整治。

三是抓实抓好干部教育培训。选派67名领导干部参加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举办的相关培训。配合省委组织部举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康云南建设、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等专题培训班。开展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共举办各类培训36期,参训2706人次。

4.奋力实现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三医协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编外院长”制度,全省490名党政领导担任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编外院长”。持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疗服务收入占比提升至34.11%,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下降到27.42%,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印发《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领域科技创新发展20条措施》,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优化群众就医体验,住院病人入院平均等候时间缩短至1.47天,需超14天住院病种目录增加至172个,322家公立医院建立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玉溪市、楚雄州先后入选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相关改革做法连续两年入选《中国卫生》十大新举措,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案例入选《中国医改报告2025》地方案例,国家卫生健康委在云南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国推介我省医改经验。

二是坚持培优固本,努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心血管病、呼吸、肿瘤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顺利推进,发挥作用,县医院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三级医院水平)比例为85.27%,124个开展医共体建设的县区全部达到紧密型标准。1486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其中478家达到国家推荐标准。58%的县中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建成130个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推广技术63项,评选10个“云岭名方”中药制剂。

三是坚持医防融合,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成第二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终期评估,深入实施以“饮净水、控噪声、防近视、护老人、食安康、强体魄、约家医”为主题的第三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推进健康县城高质量发展。艾滋病感染者发现率、治疗率、治疗有效率在全国率先实现“三个95%”;基孔肯雅热仅报告3例输入病例,登革热报告病例数连续两年同比下降70%以上;疟疾、血吸虫病、麻风危害等历史性实现消除达标目标。全省常住人口人均预期寿命增长至75.7岁,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降至9.38/10万、2.49‰,常住居民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降至14.21%,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升至32.1%。

四是坚持服务大局,全面落实生育支持政策。加快完善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全省每千常住人口托位数增长到4.77个,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国家育儿补贴制度出台后,及时印发《云南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稳妥做好我省政策与国家制度的有效衔接,全省累计发放补贴36亿元,惠及110.43万人。

五是坚持群众有感,努力办好卫生健康民生实事。国家卫生健康委2025年为民服务事项和省政府惠民实事全部完成,全省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全提供儿科服务,16个州(市)均至少有1家公立医院开设心理门诊、睡眠门诊,州(市)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超过200项,制作发布健康科普宣传文稿及视频1600余篇。引进“银龄医师”2209名,统筹下拨补助经费1965万元。设立1个省级儿童救治中心、5个州(市)级儿童救治分中心、70个县级儿童救治站。为全省符合条件的初一女生免费接种HPV疫苗,累计接种第一剂次19.33万剂次、第二剂次15.98万剂次。

5.坚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与卫生健康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提醒约谈60余人次、开展提醒谈话110余人次。与驻委纪检监察组建立定期会商机制,推动监督责任落实。

二是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深入开展“医德医风有关问题集中整治”“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等,处理医德医风有关问题人员1363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73人,清退不当所得375.5万元。发现并整改殡葬领域问题658个,查办问题线索179件,健全长效机制,稳妥处置医疗机构太平间长期存放的遗体,处置率达98.55%。发现并整改非必要重复检查问题31.33万个、违规收费问题158.31万个,退还医保资金1.095亿元、群众资金393.52万元。

三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2025年,省级卫生健康系统(委机关及所有直属单位)双责协同办理信访举报165件,处置问题线索74件,党纪政务立案9件,处分6人,问责2人。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69次。会同专项工作机制办制定出台《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非医疗任务有关措施(暂行)》,清理优化督查、检查、调研等工作34项,2025年发文数量较去年同期减少35%、会议数量减少21%。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9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4个;差额供给单位15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2个;事业单位11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244人,其中:行政编制221人,工勤人员编制16人,事业编制12007人。在职实有1127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330人,财政差额补助9945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3人。

离退休人员7168人,其中:离休46人,退休7122人。

车辆编制295辆,实有车辆23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8,723,917,107.1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55,209,514.65元,政府性基金63,814,715.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24,611,846,708.4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0,000,000.00元,上级补助收入290,603.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382,755,566.11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683,310,804.5元,增幅6.23%;一般公共卫生预算比上年3,826,965,846.88元减少171,756,332.20元,减幅4.49%,主要原因分析为三年行动计划减少507,828,600.00元、优化生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专项减少72,580,000.00元、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减少15,492,7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提标增加21,981,200.00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增加8,712,300.00元;政府性基金比上年100,000,000.00元减少36,185,285.00元,减幅36.19%,主要原因分析为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超长期国债减少36,185,285.00元;事业收入较上年22,693,043,426.18元增加1,918,803,282.22元,增幅8.46%,主要原因分析为委所属和联系单位食堂收入、利息收入、停车场收入增加,导致事业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719,024,229.65元,其中:本年收入2,577,661,322.24元,上年结转收入1,141,362,907.41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77,661,322.2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07,941,617.20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三年行动计划减少507,828,600.00元、优化生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专项减少72,580,000.00元、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减少15,492,7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提标增加21,981,200.00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增加8,712,3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723,917,107.1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719,024,229.65元,其中:基本支出1,106,406,132.2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9,185,644.65元,增幅10.95%,主要原因分析为基本支出核定标准提高;政策性增资,在职人员变动导致工资福利性支出增加;项目支出2,612,618,097.4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7,127,261.90元,减幅10.82%,主要原因分析为三年行动计划减少507,828,600.00元、优化生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专项减少72,580,000.00元、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减少15,492,7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提标增加21,981,200.00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增加8,712,3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24,856,7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方面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综合医院1,149,476,990.97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公共服务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中医(民族)医院312,661,414.55元,主要用于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传染病医院80,777,340.76元,主要用于收治各类传染病患者医院的医疗设备采购、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其他专科医院164,872,782.44元,主要用于除传染病医院以外的其他专科医院的医疗设备采购、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康复医院6,862,700.00元,主要用于康复医院基础设施优化。

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其他公立医院支出15,564,011.84元,主要用于除公立医院以外的其他公立医院的医疗设备采购、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6,001,654.20元,主要用于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支出,包括加强新冠肺炎等重点病毒监测、消除疟疾行动、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及卫生疾病控制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卫生监督机构18,615,370.97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人员培训、设备采购、学科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43,482,665.86元,主要用于所属妇幼机构等支出,包括医疗设备采购、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应急救治机构42,627,515.67元,主要用于所属卫生应急救治机构等支出,包括医疗设备采购、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50,193,649.13元,主要用于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支出,包括医疗设备采购、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086,299,235.58元,主要用于所属基本公共卫生机构等支出,包括医疗设备采购、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02,727,724.78元,主要用于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鼠疫与地方病的监测及防治、精神卫生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机构8,184,922.32元,主要用于所属计划生育机构支出,包括设备采购、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6,202,300.00元,主要用于所属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支出,包括设备采购、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993,823.84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5,003,654.57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84,546,106.65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1,627,941.45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784,974.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之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中医药事务-中医(民族医)药专项12,530,592.57元,主要用于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公立医院63,814,715.00元,主要用于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超长期国债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4,073,752.07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能力提升项目补助、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补助经费、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补助经费、名医专项补助资金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380,197.09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商贸事务-招商引资63,386.00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等方面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食品安全监管83,137.50元,主要用于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工作费用。

科学技术支出-基础研究-实验室及相关设施1,949,509.00元,主要用于实验室及相关设施等方面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基础研究-专项基础科研6,790,030.29元,主要用于专项基础科研等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基础研究-科技人才队伍建设7,086,258.92元,主要用于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等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应用研究-机构运行7,328,693.66元,主要用于卫生机构运行等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130,106.27元,主要用于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等方面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科技条件与服务-科技条件专项510,530.93元,主要用于科技条件专项等方面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科技重大项目-科技重大专项249,729.22元,主要用于科技重大专项等方面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科技重大项目-重点研发计划72,597,824.42元,主要用于重点研发计划等方面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政府特殊津贴170,000.00元,主要用于政府特殊津贴发放等方面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博士后日常经费1,177,382.56元,主要用于博士后日常经费等方面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引进人才费用17,286,241.20元,主要用于引进人才费用等方面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31,760.00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3,828,33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537,479.9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3,475.59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45,045,306.26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维修费、邮电费、印刷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5,174,222.31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方面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机关服务2,251,743.82元,主要用于机关服务卫生健康方面等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653,990,000.00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省级配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343,068,300.00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专项资金支出。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0,690,000.00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6,150,000.00元,主要用于名医专项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1,520,000.00元,主要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补助。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284,039,600.00元,主要用于优化生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专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省对下专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74.00个,采购预算总额2,664,710,261.6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26,096,725.34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9,696,523.02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29,019,013.28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48,161.32元,较上年减少69,015.41元,下降2.0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388,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5个,因公出国(境)7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度预算数与上年相同。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1,800.00元,较上年减少600.00元,下降6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9次,共计接待683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部门认真落实过紧日子有关工作要求,公务接待费较上年略有压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868,361.32元,较上年减少68,415.41元,下降2.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68,361.32元,较上年减少68,415.41元,下降2.3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2辆。

增减变化原因:本部门认真落实过紧日子有关工作要求,部分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压减。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配套补助资金

该项目年度总体目标为: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服务,将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一是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云南省持续开展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等服务、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力争实现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0%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二是开展健康素养公益等现场宣传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健康素养知识。积极开展布病、狂犬病、流行性出血热、登革热、手足口病、麻风病、高血压、2型糖尿病、SARS、人禽流感等重点疾病防治,规范2型糖尿病患者和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实现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服务率达80%以上,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达80%以上。三是积极推进妇幼卫生、健康素养促进、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卫生应急、计划生育等方面工作,圆满完成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孕产妇系统管理、儿童健康管理,力争完成率均达到或超过既定目标,实现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65%以上,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国家贫困县覆盖率100%、传染病报告率达到100%。城乡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满意度不断提高。四是构建云南省医共体责任共担、利益共享机制,发挥牵头医院龙头作用,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提高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能,进一步完善上下联动、全专结合的医防融合机制。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如下:一级指标3个,分别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5个,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24个,分别为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90%、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0%、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5%、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0%、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80%、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85%、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65%、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80%、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80%、慢阻肺病患者规范健康服务率≥85%、老年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65%、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不断缩小、受益对象满意度≥85%。

(二)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

该项目年度总体目标为: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10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通过每年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投入,建立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完善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补助政策,保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药品供应、人事分配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覆盖乡村医生人数达33642人以上,实现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目标,基层医疗机构满意度达90%以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如下:一级指标3个,分别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5个,分别为数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9个,分别为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乡村医生收入保持稳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比例≥95%、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覆盖人数≥33642人、医共体建设达到紧密型标准比例≥90%、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医疗机构满意度≥85%。

(三)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补助资金

该项目年度总体目标为:目标1: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困难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开展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等“三个全覆盖”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以落实好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便利医疗服务“三个全覆盖”为重点,压实责任,精准帮扶,提高扶助关怀工作水平。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实现100%落实双岗联系人,100%落实协议医院,家庭医生应签尽签。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改善计划生育家庭生产生活状况,引导和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对应享受奖励与扶助政策的人员,全部进行资格认定,并建立完善基本的信息档案,做到及时足额发放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如下:一级指标3个,分别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5个,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18个,分别为补助人数≥70000人、一次性抚慰金发放完成率=100%、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发放完成率=100%、全程教育奖学金奖励发放完成率=100%、计划生育家庭扶助金发放完成率=100%、其他家庭补助任务发放完成率=100%、补助发放准确率=100%、计生特殊家庭家庭医生签约率≥90%、符合申报条件对象覆盖率=100%、符合享受对象资格确认准确率=100%、“一卡通”平台审核使用率=100%、计生特殊家庭家庭医生签约及时率=100%、计生特殊家庭保障水平逐步提高、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健康素养水平逐步提高、家庭发展能力逐步提高、社会稳定水平逐步提高、补助对象满意度≥85%、抚慰对象满意度≥8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省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单位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5.医养结合:指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相结合,实现社会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其中,“医”包括医疗康复保健服务,具体有医疗服务、健康咨询服务、健康检查服务、疾病诊治和护理服务、大病康复服务以及临终关怀服务等;“养”包括生活照护服务、精神心理服务、文化活动服务。利用“医养一体化”的发展模式,集医疗、康复、养生、养老等于一体,把老年人健康医疗服务放在首要位置,将养老机构和医院的功能相结合,把生活照料和康复关怀融为一体的新型模式。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320,659.68元,与上年11,339,793.32元对比减少19,133.64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减少,按照人员总数核定的机关运行经费额度减少。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委托业务费安排39,223,595.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06,270.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开展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医院各类科研和人才培养项目中用于测试化验、图书出版、技术委托服务等工作,相关委托业务增加。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资产总额29,892,240,104.16元,其中,流动资产12,654,831,337.97元,固定资产原值22,875,302,822.13元(累计折旧12,468,569,554.44元、净值10,406,733,267.6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796,316,476.9元,无形资产原值1,408,478,797.77元(累计摊销516,243,894.18元、净值892,234,903.59元),其他资产142,124,118.01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86,530,025.6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22,098,745.2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417.51平方米,账面原值565,860.5元;处置车辆19辆,账面原值5,562,883.48元;报废报损资产5,911项,账面原值164,370,377.8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08,236.67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7,496.53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3,455,506.75元。鉴于截至上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上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附件: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预算公开目录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