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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3-20 11:07        浏览次数:

2025年,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以高水平法治护航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机制。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会前学法、重大行政决策专题学法制度,2025年12月在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八次集中学习中邀请昆明医科大学法学院教授专题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辅导,委主要领导作交流发言。全年度领导班子6次集体学法。二是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完善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机制。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将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党组工作要点,2025年度委党组15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修订完善《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领导干部述法办法(试行)》。三是充分发挥法治的积极促进作用,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统筹法治建设、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层减负、安全生产、信访维稳、食品、健康产业等工作,着力构建优质医疗服务体系,筑牢发展保障。落实“编外院长”制度,全省694名党政领导担任各级公立医院“编外院长”。云南省以公益性为导向,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经验入选《中国医改发展报告(2025)》地方案例。2025年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云南召开“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专题新闻发布会,向全国推介云南改革经验。7个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完成终期评估,10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稳步推进,三级公立医院绩效监测位列全国第10。深入实施第三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在全国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活动评估中连续两年排名第1。会同省专项工作机制办印发《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非医疗任务有关措施(暂行)》,减轻医务人员负担。

(二)坚持提升服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全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优化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系统,已在线完成办件11万余件。二是开展政务服务走流程等工作。全年开展政务服务走流程1000余次。三是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政务服务“好差评”数据成功推送75454条,“好评率”达99%以上,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100%。四是积极回应并解决企业困难诉求,及时办理省工商联交办民营企业座谈会企业诉求建议答复意见7件,核实办理2024年度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实名反映诉求事项1件,办理2025年第一期厅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答复意见2件。五是持续推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制定《云南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稳妥推进省级政策与国家制度衔接并轨,顺利实现育儿补贴“一网通办”,扎实开展补贴申领和资金发放工作。

(三)坚持统筹协调,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卫生健康地方立法顺利推进。《云南省爱国卫生条例(草案)》和《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已报送省政府进行审议,启动修订《云南省农村医疗卫生条例》立法调研工作。二是严格落实法治审核制度。修订印发《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管理办法》,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违规文件出台。2025年度共计完成委内文件合法性审核210余份,正式出具合法性审核及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建议90余份,审核出具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意见3件,完成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目前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有23件。三是地方卫生标准工作取得新进展。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云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获批,公共卫生领域卫生健康标准化前期研究项目获批8项,地方卫生标准评估项目获批2项。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筑牢全领域监管防线。

一是聚焦监督重点,严格履行监管职能。综合运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投诉举报线索核查等手段,对监督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办一起”。二是深化专项整治,严守重点领域安全底线。创新建立出生医学证明签发预警机制。紧盯医疗美容、辅助生殖、非法行医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三是创新监管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创新监管模式。建立“云南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系统”,全面推动医疗机构使用系统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对29877家医疗机构下发32951条自查任务。四是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积极联合市场监管、公安、医保等部门开展线索分析研判,组织联合执法行动,畅通日常监管线索推送渠道。制定印发《关于成立省管医疗机构投诉举报研判专家组的通知》《关于建立投诉举报答复会商机制的通知》,建立投诉举报“研判—调查—会商—执法”机制,规范投诉举报处理流程。五是深化案例指导。组织开展省、州(市)、县(市、区)三级行政执法案例评查、典型案例推荐公示、优秀案例交流点评等活动,以案例促规范、以交流提能力。2025年共评查案卷74卷。

(五)坚持依法决策,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一是主动接受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积极回应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心的问题,2025年省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2747篇,政策文件30件,政策解读材料15件。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72件。办理网民留言532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8件。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定印发《中共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防范决策风险。在委门户网站公示重大行政决策标准和《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5项,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2025年以来共对6家单采血浆站延续执业登记进行重大行政许可审核,对23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六)坚持法治医院建设持续推进,多元化解医疗矛盾纠纷。一是在省级医疗机构开展“合同法制审核”行动,以合法性审核为抓手提高医务工作者法治素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以合同法制审核探索法治医院建设具体实践的经验交流材料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刊登。二是认真落实《云南省三级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基本标准(试行)》,加强对先进经验的总结推广,昆明市妇幼保健院法治医院建设工作在全省工作会进行交流并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刊登。三是筑牢医疗质量安全防线。印发《关于做好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医疗机构患者医疗信息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在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上遏制医疗纠纷的发生。四是增强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以县医院临床紧缺人才培训为契机,“以案释法”开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专题培训,强化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加强人文关怀,提升医患沟通能力,优化医疗服务。指导建立医患矛盾纠纷日汇集制度,实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五是持续推进卫生健康系统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完善信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发挥人民调解在处理医疗纠纷的主渠道作用。

(七)坚持统筹推进,不断深化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积极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在云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分别举办卫生健康系统法治能力、卫生监督能力提升培训,对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卫生健康法治工作人员共201人进行培训。通过课堂教学、现场带教、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对700余人次开展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与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二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5年度委领导出庭率达100%。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6次。三是“八五”普法顺利收官。严格落实“三单一书制度”,在民法典宣传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护士节、医师节、敬老月等重要普法节点组织开展了11次法治集中宣传活动。联合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有关医疗机构等,在蒙自市南湖广场组织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现场集中宣传走基层活动。四是积极开发卫生健康普法宣传产品,2025年制作了“《医疗广告认定指南》发布,这些‘科普’可能涉嫌违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来了!这些事和你息息相关”等13件原创普法作品。五是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从评查评选的优秀案例中,挑选了具有代表性及警示教育意义的6件案例作为“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在委门户网站普法专栏发布。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卫生健康系统法治能力有待持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答复过程中仍存在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二是部分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对病历书写、医患沟通等不够重视,引发的纠纷、复议、诉讼等问题仍较突出。三是疾控机构改革后,卫生监督执法体系重组整合,执法队伍力量配置不足,执法力量配置亟待优化。

三、2026年重点工作计划

省卫生健康委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卫生健康法治工作。

(一)加快推进卫生健康领域立法进程。持续跟进《云南省爱国卫生条例(草案)》和《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工作进度,力争将《云南省农村医疗卫生条例(修订草案)》报送省政府进行审议。常态化开展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维护卫生健康领域法治统一。持续推进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不断提升卫生健康服务标准化程度。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完善年度目录清单公开制度和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决策后评估常态化机制,提高决策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谋划好新一轮规划纲要及“九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工作。

(三)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持续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调整发布工作。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见效。配合电子证照基础数据库建设,推动卫生健康系统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加强政务服务业务的培训和指导,持续提升政务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扎实推进“主要领导政务服务走流程”“厅局长坐诊接诉”,积极回应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困难问题和投诉举报,做好卫生健康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四)细化落实法治医院建设标准。持续推进《云南省三级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基本标准(试行)》贯彻落实,开展总结评估,做好先进经验和工作亮点的提炼推广工作。探索建立二级公立医院法治建设标准。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医学人文教育,做实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防止涉医重大案事件发生。

(五)提高卫生健康综合监管效能。制定《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投诉举报处理规定(试行)》,修订《云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行为。结合“双随机”监督检查,探索实施“穿透式”监管,扩大重点领域监督覆盖面。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凝聚监管合力,切实补齐新兴领域监管短板。结合各地疾控改革实际情况,开展驻地指导及精准培训,提升基层执法人员执法能力,督促医疗机构提升医疗质量安全水平。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违法信息预警、推送、处置、反馈等闭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