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24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健康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财务发〔2024〕2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以乡村两级为重点,补齐农村卫生健康服务短板,从健康影响因素出发,统筹各方力量和政策措施协同推进,加快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乡村发展模式,推动建成符合地方实际、群众可感可知的健康乡村,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健康保障,并明确8项重点工作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指导意见》,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按要求完成,按照2024年11月召开的全国健康乡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我们在全面对标国家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结合云南实际对工作内容和措施进行了细化,研究制定了《云南省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以国家《指导意见》框架为基本遵循,主要包括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组织实施3个部分。
二、工作目标
《实施方案》围绕国家《指导意见》中提出的服务能力提升、健康生活方式普及和健康危险因素控制等维度指标,衔接《“健康云南2030”规划纲要》要求,分阶段细化具体目标。具体包括:至2030年,一是增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使全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基本达到国家标准,提高达到国家推荐标准的占比,推动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逐步具备二级医院服务能力;二是提升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三是普及健康生活方式,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8%;四是有效控制重大疾病危害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把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降至12.95%。
到2035年,建成健康乡村,构建农村30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大幅缩小城乡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差距与居民健康水平差距。
三、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对标国家《指导意见》8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任务,提出8项具体行动:
(一)乡村医疗服务升级行动包括4个方面。一是推动县域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布局。二是提高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质量。三是加强优质资源下沉。四是建设高素质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
(二)乡村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质行动包括3个方面。一是完善农村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二是加强医防协同服务。三是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及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
(三)乡村中医药服务拓展行动包括4个方面。一是推进县医院提标扩能建设。二是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三是加快推进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四是加强中医馆服务内涵建设。
(四)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夯实行动包括3个方面。一是持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二是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是持续扩大“一老一小”健康服务供给。
(五)乡村健康环境改善行动包括2个方面。一是整治提升乡村人居环境。二是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六)乡村健康生活方式普及行动包括: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普及健康素养知识,强化家庭医生在乡村健康生活方式普及中的作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加快农村全民健身设施建设。
(七)乡村健康产业培育发展行动包括:加快培育健康产业新业态,落实“医疗康养旅居”具体措施,推进温泉医疗康养产业和旅居康养融合发展。
(八)防止规模性因病返贫致贫巩固行动包括:进一步完善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做好分类救治等健康服务,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因病返贫致贫的底线。
四、工作要求
强化省级统筹、州(市)负总责、县(市、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与相关单位建立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健康乡村建设工作机制,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省委农办、省发展改革委将有关建设任务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部署;民政部门指导落实社会救助等政策措施;财政部门加强经费保障;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指导,推进健康环境建设等重点工作;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按职责指导健康产业相关工作;体育部门支持农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推广全民健身,推进体卫融合、运动康养发展;医保部门落实医保政策,优化乡村医疗保障管理服务;疾控部门依职责推进乡村两级公共卫生工作;卫生健康部门充分利用现有监测平台,参照国家健康乡村建设的目标、监测指标和监测方法,组织开展监测。强化监测结果运用,对于建设成效显著的州(市),在相关项目安排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对建设成效不明显的州(市)加强指导。强化宣传,总结经验,以典型引路带动全省工作有效开展,对建设过程中的共性问题,加强科学研判和论证,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提升健康乡村建设质效。加快形成新时代中国特色健康乡村发展之路,为全面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健康保障。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