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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5-01-26 14:10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2018年10月25日新组建的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式挂牌,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云南省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省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起草中医药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云南省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13.负责省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设置2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财务处、法规处、政策研究和体制改革处、医政处、基层卫生健康处、医疗应急处、科技教育处、药政管理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老龄健康处、妇幼处、职业健康处、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宣传处、对外交流合作处、行政审批处、健康产业发展处、中医医疗管理处、中医发展处、中医综合处、保健局、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所属单位29个。包括:

1.行政单位: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2.省直属事业单位:云南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云南省妇幼保健院、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云南省急救中心、云南省医学会、云南省卫生人员培训中心、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云南省肿瘤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云南省保健康复中心、云南省老年病医院、大理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云南省第四人民医院)、云南省中医医院、云南省传染病专科医院(艾滋病关爱中心)、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云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云南省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云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交流中心、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云南省医疗服务质量评估中心、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云南老年之家敬老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云南省卫生健康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实施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为主线,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牵引,在回应群众看病就医需求上“聚力”,在事业发展瓶颈问题上“破题”,推动卫生健康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全力打造群众“家门口”的好医院,优质医疗资源分配和布局更加均衡,基层医疗服务网底更加牢固。实施三年行动计划10大工程、44个重点项目,加快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进40个国家级、235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县域医共体综合考核排名全国第8、西部第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比例跃升至23%。全省建成600个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1483个基层慢病管理中心、1073个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构建起乡村医疗卫生一线快速救治网络。

扎实推进健康县城建设,爱国卫生工作成为全国范本,健康文明生活新风尚更加深入人心。爱国卫生“新7个专项行动”成效显著,高质量建设30个健康县城。全省常住人口预期寿命增幅居全国前列。居民健康素养提升至29.83%,超额完成“十四五”目标。在全国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活动评估中云南连续两年排名第一。全国爱卫办在曲靖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国推介云南经验。

深化中医药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5个学科、29个专科入选国家中医药局高水平学科和优势专科项目。建成7个国家级、24个省级中医药文化宣教基地。部分“云南特色”民族医药入选国家级非遗保护名录,中医药在健康云南中的作用不断显现。

支持生育政策成效明显,全省人口出生率连续呈现正增长,妇幼健康核心指标历史最优。建成第二批省级托育示范机构34家,每千常住人口托位数超4个,全省人口出生率保持正增长。推进120个省级妇幼特色专科建设、1个省级儿童救治中心、5个州(市)级儿童救治分中心和70个县级儿童救治站建设,全省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降至历史最低。

创新实施“省管县用”“强人才”工程、“银龄医师”行动计划等系列引培政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实现量质齐升。年度累计招引高层次人才470余名,向基层选派帮扶人才1500名、引进银龄医师950余名。全省卫生人员总量突破51万人。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实现“零”的突破。村医执业(助理)医师占比达29.01%,提升幅度历年最高。

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流程,破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可感、可及”。推广门诊“一站式”服务、预约诊疗、预住院等措施,推动231家医院开设周末门诊,113家医院开设夜间门诊,324家医院开展多途径预约诊疗服务,群众看病就医更加方便、快捷。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9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4个;差额供给单位14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2个;事业单位11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101人,其中:行政编制221人,工勤人员编制221人,事业编制11864人。在职实有1112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334人,财政差额补助9788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7人。

离退休人员7079人,其中:离休7030人,退休49人。

车辆编制295辆,实有车辆24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7,040,606,302.6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26,965,846.88元,政府性基金100,0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22,693,043,426.18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84,000,00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336,597,029.6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865,127,814.4元,增长率为7.4%,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卫生预算比上年3,078,694,827.02元增加748,271,019.86元,增长率24.3%,主要原因为双提升补助经费减少2,300,000,000.00元、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补助资金减少105,578,700.00元、三年行动计划增加392,028,5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增加30,513,800.00元;政府性基金增加与上年0.00元相比增加100,000,000.00元,增长率100%,主要原因为省一院增加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超长期国债100,000,000.00元;事业收入较上年21,482,706,530.65元增加1,210,336,895.5元,增长率5.63%,主要原因为委所属和联系单位食堂收入、利息收入、停车场收入增加,导致事业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26,965,846.88元,其中:本年收入2,802,594,050.59元,上年结转收入1,124,371,796.29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02,594,050.5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3,078,694,827.02元对比增加848,271,019.86元,主要原因分析双提升补助经费减少2,300,000,000.00元、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补助资金减少105,578,700.00元、三年行动计划增加392,028,5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增加30,513,8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040,606,302.6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926,965,846.88元,其中:基本支出997,220,487.59元,与上年1,229,876,203.52元对比减少232,655,725.93元,减幅为18.92%,主要原因分析因机构职能职责调整,省疾控局成立,原隶属于省卫生健康委的省疾控中心、省药依所、省地病所、省寄防所等4个单位划转至省疾控局,人员减少,基本支出额度减少;项目支出2,929,745,359.29元,与上年1,848,818,623.50元对比对比增加1080926735.79元,增长率为58.46%,主要原因分析双提升补助经费减少2,300,000,000.00元、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补助资金减少105,578,700.00元、三年行动计划增加392,028,5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增加30,513,8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科技条件与服务-科技条件专项4,900,494.15元,主要用于科技条件专项等方面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科技重大项目-科技重大专项706,661.39元,主要用于科技重大专项等方面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科技重大项目-重点研发计划60,800,822.94元,主要用于重点研发计划等方面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其他科学技术支出33,050.00元,主要用于其他科学技术支出等方面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博士后日常经费315,846.35元,主要用于博士后日常经费等方面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522,340.01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等方面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32,660.00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3,784,77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835,495.4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费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6,124.95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43,566,669.75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维修费、邮电费、印刷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9,605,331.06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方面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机关服务2,211,995.29元,主要用于机关服务卫生健康方面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32,979,7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方面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综合医院880,346,515.21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公共服务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中医(民族)医院186,518,964.75元,主要用于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传染病医院89,688,156.31元,主要用于收治各类传染病患者医院的医疗设备采购、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其他专科医院230,499,964.00元,主要用于除传染病医院以外的其他专科医院的医疗设备采购、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康复医院3,902,840.00元,主要用于康复医院基础设施优化。

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其他公立医院支出14,222,132.80元,主要用于除公立医院以外的其他公立医院的医疗设备采购、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450,000.00元,主要用于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等方面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商贸事务-招商引资293,270.00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等方面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基础研究-专项基础科研6,156,898.87元,主要用于专项基础科研等方面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基础研究-科技人才队伍建设2,872,945.67元,主要用于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应用研究-机构运行5,906,222.94元,主要用于部门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活动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109,634.93元,主要用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应用、推广和引导性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技术研究与开发-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82,316.57元,主要用于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科技条件与服务-技术创新服务体系1,233,060.00元,主要用于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等方面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6,455,098.66元,主要用于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支出,包括加强新冠肺炎等重点病毒监测、消除疟疾行动、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及卫生疾病控制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卫生监督机构17,798,446.02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人员培训、设备采购、学科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37,150,160.36元,主要用于所属妇幼机构等支出,包括医疗设备采购、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应急救治机构45,335,024.00元,主要用于所属卫生应急救治机构等支出,包括医疗设备采购、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9,550,503.00元,主要用于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支出,包括医疗设备采购、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559,267,100.62元,主要用于所属基本公共卫生机构等支出,包括医疗设备采购、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78,362,476.81元,主要用于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鼠疫与地方病的监测及防治、精神卫生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机构7,607,997.72元,主要用于所属计划生育机构支出,包括设备采购、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5,726,333.00元,主要用于所属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支出,包括设备采购、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003,654.57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77,665,384.34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4,411,818.71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417,477.24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之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18,900.00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中医药事务-中医(民族医)药专项4,487,825.67元,主要用于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公立医院100,000,000.00元,主要用于省一院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32,139,781.06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能力提升项目补助、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补助经费、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补助经费、名医专项补助资金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8,672,981.68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632,008,800.00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省级配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358,561,000.00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专项资金支出。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2,165,300.00元主要用于提高乡村医生定额补助、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

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6,430,000.00元主要用于名医专项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2,807,700.00元主要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补助。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431,402,800.00元主要用于优化生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专项、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补助、城乡部分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奖励、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补助、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其他家庭)补助、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补助、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省对下专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33.00个,采购预算总额2,273,865,876.4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61,774,037.5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1,339,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00,752,738.91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417,176.73元,较上年减少116650.42元(因疾控机构改革,剔除划出的有关单位),下降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388,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4个,因公出国(境)8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5年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2,4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0次,共计接待72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5年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936,776.73元,较上年减少116650.42元,下降3.8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36,776.73元,较上年减少116650.42元,下降3.8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2辆。

增减变化原因2025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下降3.82%,主要原因是省急救中心等单位压减有关费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配套补助资金

该项目年度总体目标为:持续开展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居民健康档案管理,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85%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0%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达到80万人以上;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达到62%以上;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达到62%以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按照应管尽管原则管理,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同时推进妇幼卫生、健康素养促进、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卫生应急、计划生育等方面工作,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如下:一级指标3个,分别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4个,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19个,分别为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85%、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0%、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330万人、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80万人、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覆盖率>=70%、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62%、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62%、0—6岁儿童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7%、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0%、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80%、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62%、65岁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6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不断缩小、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90%。

(二)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

该项目年度总体目标为: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10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通过每年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投入,建立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完善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补助政策,保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药品供应、人事分配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覆盖乡村医生人数达37,390人以上,实现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目标,乡村医生满意度达90%以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如下:一级指标3个,分别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3个,分别为数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8个,分别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覆盖=100%、乡村医生收入保持稳定、覆盖乡村医生人数≥37,390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开展机构数比例≥9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基本标准及以上的机构比例≥85%、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乡村医生满意度≥90%。

(三)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补助资金

该项目年度总体目标为:目标1: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改善计划生育家庭生产生活状况,引导和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健全完善支持政策,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做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衔接,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和农村双女等计划生育家庭,符合条件的继续实行国家和省级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优待政策,按规定予以保障,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人数不少于23.07万人;建立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享受特别扶助制度(独生子女伤残和死亡)人数不少于3.75万人,提高扶助水平,做好养老保障工作,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妥善解决他们生活精神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目标2:对应享受奖励与扶助(包括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一次性抚慰金、一次性奖励金、奖学金、新农合、少生快富工程)政策的人员,全部进行资格认定,并建立完善基本的信息档案,做到及时足额发放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如下:一级指标3个,分别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4个,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12个,分别为扶助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人数=9,970人、扶助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人数≥9,308人、扶助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一级二级三级人数9,079人、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人数26,448人、资格确认准确率95%、奖补资金发放及时率95%、“一卡通”平台发放率=100%、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标准独子960元/人/年、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金发放标准590元/人/年;独生子女政策知晓率90%、社会稳定水平逐步提高、奖励对象满意度8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省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单位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5.医养结合:指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相结合,实现社会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其中,“医”包括医疗康复保健服务,具体有医疗服务、健康咨询服务、健康检查服务、疾病诊治和护理服务、大病康复服务以及临终关怀服务等;“养”包括的生活照护服务、精神心理服务、文化活动服务。利用“医养一体化”的发展模式,集医疗、康复、养生、养老等于一体,把老年人健康医疗服务放在首要位置,将养老机构和医院的功能相结合,把生活照料和康复关怀融为一体的新型模式。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339,793.3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767,666.7元,主要原因是机构职能职责调整,省疾控局成立,人员减少,按照人员总数核定的机关运行经费额度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上年12月31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26,805,710,080.56元,其中,流动资产11,173,962,837.66元,固定资产原值21,653,204,076.85元(累计折旧11,267,676,675.02元、净值10,385,527,401.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120,838,302.94元,在建工程4,217,467,898.62元,无形资产原值1,304,802,478.48元(累计摊销413,960,920.79元、净值890,841,557.69元),其他资产17,072,081.82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1,101,325.5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34,400,368.8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3,056,413.16元;报废报损资产13207项,账面原值359,451,482.4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056,823.31元;资产使用收入24,354,787.38元,其中出租资产33436.92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4,354,787.38元。鉴于截至上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上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2025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附件: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预算公开说明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