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大理州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筑牢母婴安全保障线的建议》(第895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建议,按照《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通知》(云人办发〔2025〕10号)要求,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深入分析大理州妇幼健康服务现状,梳理母婴安全保障薄弱环节,结合《云南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及妇幼健康领域重点任务,积极研究提出答复意见。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情况
一是关于妇幼健康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二是关于妇幼人才短板突出的问题,三是关于母婴安全保障形势的问题。我们研究认为,强化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持续提升妇幼服务能力水平,对于保障妇女儿童的健康权益、提高人口素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我们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妇幼能力建设各项保障政策,一是持续推进云南省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重妇幼”工程,开展城乡适龄妇女“两癌”筛查提质拓面、120个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儿童(新生儿)急救网络体系建设、妇幼人才队伍能力提升等项目。二是不断强化全省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支持省妇幼院新院建设,持续推进新生儿疾病筛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妇幼健康服务项目,提升全省妇幼服务能力。三是积极争取资金,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加大省级财政投入力度,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专科能力提升”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国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等资金支持,加大对妇幼保健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和专科服务能力的支持力度。二是统筹推进《云南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重妇幼”工程,在全省范围内加强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和儿童(新生儿)急救网络体系建设,按照每个专科100万元补助标准,支持大理州妇幼保健院、宾川县妇幼保健院等11个妇幼特色专科建设,重点提升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专科能力;按照每个州市级儿童救治分中心500万元、每个县级儿童救治站100万元的补助标准,支持大理州1个儿童医学救治分中心、5个县级儿童急救点建设,提升儿童急危重症救治能力。
(二)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通过引进高水平团队、高层次人才和薄弱专科领军人才,加强妇产科、儿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大相关专业医师转岗培训力度等多种方式,充实妇幼健康服务人才队伍;二是依托“妇幼健康人才能力提升项目”,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管理或中青年专技人才培训、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医师、基层妇幼专干等师资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培养素质优良、服务优质的妇幼健康人才。
(三)关于“完善人事薪酬激励政策”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指导大理州落实《云南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转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优化薪酬结构,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同时,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合理增加绩效工资总量,不计入总量核定基数;支持妇幼保健机构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结合单位特点,对不同岗位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四)关于“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进一步健全母婴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对高龄高危孕产妇的监测和管理,推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指导大理州2025年实现婚检率、产前筛查率、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等均达90%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病4周诊治率达60%以上。通过加强孕前、孕中、产后全链条管理,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