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质效的提案》(第32号)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医改办等7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2016年我省制定了《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方案》,并在昆明、玉溪等6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州(市)首先探索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关工作,2017年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大到全省范围。近年来,围绕“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目标,不断完善家庭医生制度体系建设,相继制定印发《云南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规范》《云南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双向转诊管理指南(试行)》和《关于改进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和配套文件,开发了《云南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手册》;2022年联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医保局印发《云南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搭建了“1+N”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在激励和外部支撑政策,优化服务模式,丰富服务内涵,扩大签约服务覆盖面和水平。2023年,针对城市社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不高等问题,联合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医保局和省总工会研究制定了《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行动方案》,提出以社区网格管理为基础,细化落实城市社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具体措施。
目前,全省基本实现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家庭医生服务供给逐步由基层医疗机构向二、三级医院拓展,服务内涵逐步由全科向专科拓展,由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向个性化服务拓展。
二、关于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保障老年人签约服务方面的情况
我们以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等6部委(局)印发的《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为工作遵循,联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医保局印发《云南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按照确保服务质量和签约居民获得感、满意度的前提下,循序渐进积极扩大签约覆盖率的原则,从扩大签约服务供给、丰富签约服务内涵、提高履约服务质量等方面进一步完善针对性措施,巩固并提高签约服务成效。
一是积极吸纳扩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卫医师、专科医师、药师等卫生技术人员加入家庭医生队伍;动员、鼓励各类社会办医、医养结合、康复护理等机构和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充家庭医生队伍。二是对辖区内提供签约服务的家庭医生(团队)实行网格化管理,划分每个团队服务责任区,发挥社区基层治理支撑作用,“医社”联动,确保签约服务有效。三是立足于突出家庭医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责任,围绕“防治管康”全周期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提出了丰富签约服务内涵,拓展健康管理、专科服务、上门服务、转诊服务和药事服务等10项服务。重点以保障慢病患者、“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为基础,将服务内涵延伸至健康监测评估、中医治未病服务、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基本康复服务和上门服务以及转诊分诊、延伸处方、长期处方和代管药品等。四是充分发挥医共体牵头医院专科诊疗、疾病诊断等技术优势,为区域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技术支撑,到2025年底帮助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育1—2项慢性病诊疗、中医、康复等专科服务,推动建立“县—乡—村”三级协同工作模式,为签约居民提供“防治管康一站式”服务,落实好签约对象健康全程管理。五是持续将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列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重点人群优先覆盖。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方式,提供健康教育和健康行为指导、健康问题的早期社区干预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做好体检和健康问题的发现、初级院前急救、就诊的全程引导和日常健康随访等,逐步形成家庭医生与老年人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推动老年人健康全程管理落实落细。
三、关于签约服务管理和考核方面的情况
一是使用统一的签约服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和预警管理,加强服务信息数据质量控制和分析利用,动态分析签约服务数量和质量。根据每个服务团队实际的服务数量、质量等指标,兑付服务补助。二是持续跟踪监测重点慢病、“一老一小”重点人群的履约情况,落实落细随访管理、健康监测、就医指导和分类干预,着力提高服务规范性和及时性。三是围绕服务数量、质量和满意度三个维度,将签约服务人数、重点人群占比、续签率、重点慢性病规范控制率、医药费用控制、慢特病管理以及签约居民满意度等纳入评价指标体系,各地定期(按季或每半年)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步考核。同时,还通过信息化手段和居民回访等方式,定期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情况开展考核评价。2023年起,我们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和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纳入年度州(市)卫生健康工作目标考评体系进行考核。
四、关于家庭医生培训方面的情况
一是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定期开展家庭医生针对性和实用性培训指导,重点加强健康管理、心理咨询,康复治疗、护理技能和医学营养等重点领域的知识技能培训。已将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纳入我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强人才”项目支撑,2023—2025年将覆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技术人员和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全员培训。二是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依托省内医学院校等机构,开展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专题培训。三是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培训乡村医生,重点培训乡村医生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急危重症的识别处置与安全转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规范化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生活方式指导、中医适宜技术等,提高乡村医生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机制创新和政策落实,积极增加服务供给,丰富签约服务内涵,健全激励机制,夯实政策效力,聚焦重点人群和重点病种推进服务精准化,聚焦队伍建设和能力培养提升服务专业化,聚焦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推进服务优质化,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关心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