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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云南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4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2-06 15:51       浏览次数: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坚持传承与创新推进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提案》(第246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情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发展,先后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南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和《云南省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统筹推进中医药发展。省级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共同推进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各级地方政府重视中医药发展,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统筹协调,推动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完善并落实好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省、州(市)、县(市、区)三级中医药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16个州()卫生健康委均加挂中医药管理局牌子并设置了中医药管理科,129个县(市、区)均有负责中医药的工作人员。

二、关于完善中医标准化体系建设情况

省药监局近年来制定出台了《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云南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实施细则》《云南省医疗机构制剂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中药、民族药)》《云南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民族药)制剂备案实施细则》和《云南省中药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大力支持我省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优化中药医疗机构制剂审评审批机制。积极探索以临床价值为导向,加快构建以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审评审批证据体系开展中药制剂研究。引导医疗机构对单方、验方进行收集整理,在总结个体用药经验的基础上,经临床实践逐步明确功能主治、适用人群、给药方案和临床获益,形成固定处方,收集高质量人用经验,用于支持中药制剂注册和备案。对来源于国医大师、国家级名老中医药专家、云南省名中医、云南省国医名师、云南省基层名中医、云南省云岭名医的固定处方、古代经典名方及我省少数民族地区民族医典古籍收载的经典处方在申报新制剂注册或备案时免报毒理、药理、临床等研究资料的条件进行了明确,制定中药(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免报部分研究资料、缓报临床研究资料等政策,进一步激发医疗机构制剂研发的动力,减轻研发成本,缩短研发周期。促使更多更好的中药(民族药)名方、经方、验方能尽早开发成制剂用于临床,惠及患者。2022年以来省药监局已附条件批准云南省中医医院申报的“糖宁通络片”“香藿喷雾剂”2个制剂缓报临床研究资料的注册申请。昆明市中医医院申报的“七龙天胶囊”也已进入技术审评阶段。据统计目前还有6家医疗机构18个在研制剂品种计划申请注册。二是积极开展传统工艺备案工作。本着“备案管理、医疗机构负总责、信息公开、加强监管”的原则开展云南省应用传统工艺配制医疗机构制剂备案工作。同时针对藏药完整的民族医药理论体系和独特的工艺,组织制定《云南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藏药制剂备案资料项目及技术要求》,充分尊重民族药在药材炮制、配制工艺等方面的独到之处,为民族药传统制剂备案搭建了较好的平台。截至2023年底,累计备案完成传统工艺配制中药(民族药)制剂163个,其中对121个藏药制剂由批准文号管理转为备案管理。目前还有9家医疗机构26个在研制剂品种计划申请备案。三是探索制定调剂使用政策。于2005年开始开展医疗机构制剂经审批后允许在经卫健部门批准的医疗集团内调剂使用工作。2023年已审批172个中药(民族药)制剂在省中医医疗集团124个成员单位间调剂使用,17个特色傣药制剂在西双版纳州傣医医疗集团内17个成员单位间调剂使用。四是促进医疗机构制剂向新药转化。鼓励医疗机构制剂向中药新药转化,靠前服务,指导企业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药品注册。2023年助力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傣医医院研发的傣肾宁颗粒(1.1类创新药)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原医疗机构制剂附杞固本膏由云南白药集团按新药要求进行研发,作为第一个按症候类申报的老6类中药(注册分类改革前)目前已结束二期临床试验,正在开展临床三期的立项工作。

三、关于强化中医基础性工程建设情况

一是不断扩大中医药服务供给。推动建立完善省、州(市)、县(市、区)、乡镇(社区)、村五级中医药服务体系,全省中医类医疗机构增加至2116个,其中公立中医医院131所,县办中医医院覆盖率达到86.8%(含在建14所),除州市政府所在地县区,基本实现全覆盖;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增长至0.84张。15家县中医院晋级三级医院。98%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67.89%的二级妇幼保健院设置了中医临床科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100%的乡镇卫生院、9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2.59%的村卫生室、94.6%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二是持续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坚持扬优势、强特色,持续深入抓实抓好中医药优势学科、特色专科建设,建设5个省级中医临床医学中心和32个州(市)分中心、21个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300个省级中医特色专科,实现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建设不少于2个省级中医特色专科。实现三级中医医院对口帮扶乡村振兴重点县全覆盖,16所三级中医医院帮扶66所县级中医医院。组织实施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标建设工作,92所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基本标准(试行)》要求,20所医院达到《推荐标准》要求。强化质量管理,建立8个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1个中医专科联盟,全面提升中医病案首页质量,构建中医药药事、临床全链条质量控制管理新模式。全省2022年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国考”成绩排名全国第6位,2家医院进入前50名。

四、关于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一是建设高质量的中医药学科专业。“十三五”期间,省教育厅按照国家学科目录设置调整和一流学科建设要求,将云南中医药大学的中医学和中药学列入A类高原学科,一级学科进行重点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18年,云南中医药大学成功获得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中医学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标志着云南省中医药人才培养进入新的历程。近年来,省教育厅深入开展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以专业综合评价和学分制改革为重要抓手,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积极开展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提高中医药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云南中医药大学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有中医学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中西医结合、中药学、药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护理学、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和中医学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在云南省一流学科建设中,云南中医药大学中医学获省级重点支持建设学科支持,中药学获基础学科提升计划支持。云南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护理学、文山学院中药资源与数字化获新学科培育计划支持。目前,我省共有5所本科院校开设中医学、中药学等中医相关专业10个、在校生约为0.5万人,31所高职高专院校开设中医药专业7个、在校生约为0.6万人,中医药相关在校研究生2000余人。二是提升中医药产学研合作建设水平。省教育厅批准建设中医药相关高校科技创新团队5个(包含云南民族大学的云南省高校传统彝药药效物质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团队)和重点实验室6个。云南中医药大学建成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服务中医学类专业临床技能提升。大理大学依托国家发展改革委“药用特种昆虫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工程实验室等10余个国家级、省级科研平台,积极开展中医药教学和科学研究。三是积极开展学术经验传承工作。省卫生健康委实施省级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师带徒、骨干人才培养等项目,培养省级中医药高端人才12名、学科带头人47名、后备人才40名;先后实施24个省级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63个省级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及5批省级“师带徒”工作,培养传承型人才1500余名;启动实施云南省中医临床优秀人才培养项目,选拔培养100名省级中医临床优秀人才。

五、关于推动中医药跨越式发展情况

省医保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工作要求,积极发挥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职能作用,出台《云南省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等文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力支持我省中医药事业创新发展。一是积极做好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和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医保支付。印发《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艾绒等308种中药饮片、809种医疗机构制剂纳入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云医保〔2023〕7号),按规定将308种中药饮片和809种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步纳入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用药范围,进一步满足参保人员用药需求。二是完善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加成政策。在全面取消药品、医用耗材加成的情况下,允许中药饮片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25%、中药配方颗粒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15%的范围内,由医疗机构自行确定销售价格,助推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等中医药产业发展。三是支持纳入医保定点。先后将569家特色优势明显,经营规范的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少数民族医)医疗机构优先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并纳入住院和门诊费用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范围,开通异地结算服务,提升中医医疗机构区域辐射力和影响力。四是完善医保支付政策。纳入DRG付费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中医治疗的病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配方颗粒)、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等中医类治疗合计费用占实际总费用50%及以上的DRG入组病例,在原费率基础上适当提高比例。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的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在实际购进价格基础上,将中药饮片顺加不超过25%、中药配方颗粒顺加不超过15%部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五是大力支持中医医疗项目发展。积极做好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新增11项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023年纳入价格调整范围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679项,全省平均调价幅度36.6%。及时制定新增民族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政策,将藏医、傣医、彝医等39项新增民族医医疗服务项目和针灸、拔罐、治疗性推拿等21项中医适宜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进一步促进中医(民族医)医疗服务项目的临床推广使用。六是积极推进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为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加强医疗服务监管,省卫生健康委积极加强中医医院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全省106家中医医院参加电子病历评级工作,其中,27家医院达到四级电子病历,64家医院达到三级电子病历。为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我委督促指导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截至目前,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远程医疗覆盖率50%。

六、关于注重中医药宣传交流工作情况

省卫生健康委注重中医药文化建设,持续组织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科普文化宣传、“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大型义诊活动和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支持建设云南省中医药民族医药博物馆和17个国家级、省级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基地、100余个文化角。支持“云南中医”微信公众平台建设和“靠谱中医说”科普短视频栏目,中医药影响力不断扩大。充分发挥“澜沧江—湄公河传统医药合作交流机制”作用,先后举办了10届湄公河次区域传统医药交流大会。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建设“中国—缅甸中医药中心”“中国—老挝中医药中心”,支持云南省中医医院建设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推动中医药“走出去”。会同商务部门扶持建设一批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企业(机构)和项目,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

七、关于推进大健康产业不断壮大情况

一是实施中医治未病工程。推动落实《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修订版)》,加强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全省101所二级以上中医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遴选建设了12个省级中医治未病中心,开发创新中医特色产品98种,制定推广了20个治未病干预方案。二是组织完成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普查显示,全省有中药资源8875种,药用植物特有种139科537属1562种,其中127种属于云南特有。三是加强对民族民间中医药资源的收集整理。开展中医药传统知识收集整理,共收集100余项活态中医药传统知识。开展特色诊疗技术整理及推广,在西双版纳州、迪庆州、楚雄州、德宏州等民族医院设立了特色诊疗技术推广点13个。完成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的修订工作,18个傣药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纳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第二批)》。四是推进康旅中心建设。加快推进《云南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其中“区域中医药康旅中心建设项目”提出要推动“旅游+中医药”发展。项目方案正在征求各单位意见,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加快推进项目进展,助力旅游强省建设和旅游品牌提升。

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将会同教育、科技、医保、药监等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总要求,不断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措施,切实发挥好中医药的特色优势,推动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