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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5:57       浏览次数:

云卫法规报〔2024〕1号

2023年,省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依法治省工作要求,对标《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为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的领导。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把法治工作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制定印发《云南省卫生健康委2023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在制度机制建设,依法行政,卫生健康立法、普法依法治理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工作措施。2023年8月,邀请法学教授为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专题辅导,委领导班子就学习情况开展广泛交流,有效提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二是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职责。2023年委党组共听取3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审定了《云南省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减免责清单(试行)》和《云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试行)》等重要法治工作文件。三是坚持健康优先、健康先行,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省委、省政府召开高规格卫生健康大会,制定《云南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10大工程。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争取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出台《支持云南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意见》,健康优先的发展格局加快形成。

(二)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一是抓实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依法编制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省纳入清单管理事项35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直接取消卫生健康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审批4项,审批改为备案1项(自贸试验区审批改为备案2项),实行告知承诺2项(自贸试验区实行告知承诺2项),优化审批服务15项;放宽申请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甲级)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标准;调整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目录管理配置许可项目。二是抓实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推进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省级31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委政务服务大厅,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流程及办理条件。三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理。有序推进新生儿出生、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两项牵头事项及市场准营(开超市)和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中涉及事项,加快系统对接,推动业务信息平台优化完善,确保实名差评整改回访率100%。

(三)立足卫生健康领域关键环节,不断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积极推进卫生健康地方立法工作。全力推进地方性法规的起草报审工作,积极完善我省卫生健康法规体系,强化卫生健康法治保障。修订的《云南省中医药条例》已由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24日审议通过;《云南省爱国卫生条例》已经完成部门起草阶段的所有程序,即将提交省政府审查。三是严格落实法治审核制度。2023年度共计对7件次重大行政执法进行合法性审核;完成委内文件材料的合法性审核230余份、正式出具合法性审核及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建议60余份;完成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对2015年以来我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1件、修订1件规范性文件,目前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1件。三是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2023年度聘请云南瑞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作为省卫生健康委常年法律顾问,帮助委机关各处室局解决有关法律问题,全委现选聘有3名公职律师。2023年法律顾问共为省卫生健康委提供各类咨询70余件,参与起草、审阅、修改合同及其他文件110余件次,参与委内重要会议37余次,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参与决策论证、促进依法办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卫生健康综合监管效能。一是建章立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印发《云南省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减免责清单(试行)》《云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试行)》和《云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科学量化行政处罚裁量的范围、种类、幅度,推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最大限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让执法权在阳光下运行。二是持续整顿和规范医疗卫生秩序。指导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专项整治活动。2023年全省共查办各类违法案件9815件,罚没金额7541.33万元。三是认真组织“双随机”监督抽查。2023年国家下达我省“双随机”任务23628家,全省完成监督检查23502家,监督完成率99.47%。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要求,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对医疗机构、宾馆旅店、影剧院等开展联合抽查,任务完成率100%。

(五)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有力促进依法行政。一是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委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和公开规范的要求,主动落实“组织架构、医疗卫生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政策制定、财务公开、人事公开、建议提案办理、重大传染病防控、新闻发布、法规规章、双随机、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等板块的政府信息公开,动态更新有关内容。二是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推进卫生健康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2023年累计办理网民留言547件,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131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9件。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制定并公开了云南省卫生健康委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委主任办公会及党组会研究审定了《云南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8件重大行政决策文件。对已实施的《云南省“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云南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云南省“十四五”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等3件重大行政决策开展了实施后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扎实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六)大力推进法治医院建设,多元化解医疗矛盾纠纷成效显著。2023年度,省卫生健康委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强化人文关怀,采取多种方式化解医疗矛盾纠纷。一是针对医疗机构医患纠纷突出等问题,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医院建设的指导意见》,围绕依法治院、依法兴院、依法强院总目标,从法治建设领导、法治工作制度、法治工作机构、依法规范执业、法律顾问制度、普法宣传六个方面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二是严格按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三调解一保险”制度,推进医疗纠纷依法依规妥善解决。三是畅通网上信访、委网站“领导信箱”、信访接待等渠道,整合“卫生健康12320”热线投诉受理平台,一站式受理、转办、解答信访问题,群众信访件平均办结时长压减至17天,年度受理信访件4312件,办结件4293件,信访按时受理率99.7%、按时办结率99.5%,群众信访件满意率提升至90.3%。四是完善信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年度省级共办理完成行政诉讼案件3件次,民事纠纷1件次,行政复议答复案件7件。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共计4次。

(七)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全面培养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认真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加强对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运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印发《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目录清单》,将法治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2023年开展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班子集体学法4次,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法治意识和素养。二是举办全省卫生健康法治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着重提升卫生健康系统法治人员在法治理论、法治建设等方面的素质能力,共90余人参加培训;组织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学习宣传活动;举办全省新进卫生健康监督员培训,组织监督员参加沪滇合作项目培训、赴广东、广西参加实践培训基地学习等,多维度提升卫生健康队伍的理论素养,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显著提高。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制定印发了《2023年全省卫生健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8·19”医师节、十月敬老月、“12·4”国家宪法日等普法节点组织了线上线下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在委官网公开“以案释法”典型案例6件。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3年全省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省委、省政府要求和全省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不够灵活多样,针对性不够强,法治氛围营造不够浓厚;二是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在全省范围落实还不到位,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还有待全面提升;三是卫生健康法治队伍能力和素质良莠不齐,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整体仍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未来三年是云南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阶段,为确保完成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目标任务,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将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法治建设。

(一)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全过程。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深入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不断完善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压实法治建设工作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卫生健康法治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在新的征程上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取得新成效。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持续优化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把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提高效率、优化服务工作推向深化,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力支持一流营商环境建设。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提高立法质量,继续推进《云南省爱国卫生条例(草案)》的报审和《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修订、清理不合时宜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三是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加强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跟踪调查和督促检查,对决策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坚决纠正。四是促进法治医院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督促各级医疗机构落实法治医院建设要求,把法治建设融入医院管理运行各环节,增强各级医疗机构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四)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二是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规范监督执法行为,强化队伍建设管理,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三是完善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全力支持配合疾控体系改革,认真做好改革期间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卫生监督职责。

(五)围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不断推进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一是确保“一规划两纲要”各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二是继续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的贯彻实施。三是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推进制度规范健全、依法决策履职到位、合法合规审查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力的法治化治理方式。四是完善卫生健康领域应急处突制度,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解决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