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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类管理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5-15 15:27       浏览次数:

一、《实施方案》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2023年,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动县域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布局,因地制宜合理配置乡村两级医疗卫生资源,宜乡则乡、宜村则村,从注重机构全覆盖转向更加注重服务全覆盖。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服务人口变化趋势和服务对象流动等因素,需进一步调整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和功能定位。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类管理的原则和目标是什么?

《实施方案》提出了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乡村医疗卫生资源统筹配置、坚持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机制三个原则。明确到2025年,全省9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标准,其中60%以上的中心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全省70%以上的村卫生室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原则上中心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应达到国家推荐标准。

三、在优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定位方面提出哪些要求?

《实施方案》提出了一是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划设置原则的基础上,优化调整乡镇卫生院资源配置的原则。二是优化中心卫生院设置。指导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按程序重新确定中心卫生院设置,以州(市)为单位确定的中心卫生院数量控制在乡镇卫生院总数1/3以内。三是明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类管理原则和功能定位。乡镇卫生院分三类,中心卫生院和建成社区医院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一类管理;一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二类机构管理;以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为主要业务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三类管理。

四、在调整优化村卫生室布局和功能定位方面提出哪些要求?

《实施方案》提出一是按照“宜村则村”原则,根据服务人口变化、村卫生室位置提出了5条优化设置原则。二是村卫生室分中心村卫生室和一般村卫生室两类管理。中心村卫生室原则上服务能力应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加强常见病诊治和慢性病防治能力建设,功能上以“管慢病”为主。一般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应达到国家基本标准,承担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并分类对能够识别和初步诊治病种和服务功能做了明确。

五、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管理,提高建设发展质量方面提出哪些举措?

《实施方案》提出了六项具体措施。一是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强基层、管慢病”工程项目进行分类支持安排,分类实施村卫生室设备提档升级行动。二是实施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分类建设。优先保障一类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用编需求;优先为中心村卫生室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建立引导乡村医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激励约束机制和轮岗制度。三是实施县乡精准下沉帮扶。聚焦“人员、技术、服务、管理”四个下沉,建立梯次帮扶机制。四是加大医保政策支持力度。在医保基金总额预算中,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占比。五是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类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与机构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以及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挂钩。六是清理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称。同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能同时核定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只能保留和使用1个名称。

六、如何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类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类管理分三个阶段推进。一是摸底调查、制定方案阶段(2024年5月底前)。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类管理实施方案,明确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类、发展方向和职能任务。二是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11月底前)。调整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完成中心卫生院重新调整核定和村卫生室的布局优化。三是总结完善阶段(2024年年底前,长期坚持)。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落实分类管理工作。

七、如何落实好《实施方案》提出的工作任务?

《实施方案》提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州(市)加强统筹协调,县(市、区)结合实际,“一院一策”明确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方向和功能定位。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可5年调整优化一次。二是加强部门协作,保障对基层的支持性政策落实落地。三是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深入剖析存在问题,逐步完善政策措施。四是强化跟踪问效,跟进各地工作落实情况,按时报送工作总结。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云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类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