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023年1月1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全省共报告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以外的法定传染病585285例,报告死亡2151人。甲类传染病无报告;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白喉、人感染H7N9禽流感、血吸虫病、新生儿破伤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无发病、死亡报告,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外,其余19种传染病共报告发病104682例,死亡2150人。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梅毒26207例、病毒性肝炎24445例、肺结核23970例、登革热13482例、淋病7509例,占乙类传染病报告病例总数的91.34%。
丙类传染病中丝虫病无发病报告,其余10种传染病共报告发病480603例,死亡1例。报告发病数居前3位的病种依次为流行性感冒354069例、手足口病66440例、其他感染性腹泻病49259例,占丙类传染病报告病例总数的97.75%。
附表
注:1.发病数与死亡数按照发病日期进行统计;
2.病毒性肝炎的发病数、死亡数为甲型肝炎、乙型肝炎、丙型肝炎、丁型肝炎、戊型肝炎、未分型肝炎报告发病数、死亡数的合计;
3.通过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的死亡数据不作为传染病死因顺位的依据;
4.艾滋病发病数为累计发现的感染者中,当年发病及当年发现的艾滋病病人数;艾滋病死亡人数为累计发现的艾滋病感染者中当年报告的死亡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