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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17 17:49       浏览次数:

云卫法规报〔2023〕1号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省卫生健康委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2年,省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依法治省、依法行政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将卫生健康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为疫情防控和实现“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2022年,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二是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职责。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将依法治省工作纳入党组工作要点,2022年委党组共4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审议出台了《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法治云南建设规划(2021-2025)〉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的任务分解方案》和《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任务分解方案》,审议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等,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三是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疫情防控工作取得新成效。在省委、省政府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联防联控牵头作用,认真履行统筹协调、参谋助手、服务保障、督促检查等职能职责。在“动态清零”阶段,科学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措施,及时指导各地处置突发疫情,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的底线;先后派出医疗卫生人员支援上海、海南、贵州等地疫情处置,为全国大局作出云南贡献。国家优化疫情防控措施“二十条”“新十条”出台后,坚决落实“保健康、防重症”工作举措,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后医疗救治、农村疫情防控、医疗药品保供、监测预警、宣传引导等各项工作,实现疫情与全国同步平稳转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持续深化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提升

一是依法编制全省卫生健康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二是持续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实施全省22项卫生健康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医师执业注册、护士执业注册在全省范围内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三是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需求,认真做好营商环境投诉平台投诉件转办工作,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困难和问题,2022年度共办结省营商环境投诉平台投诉件99件。四是聚焦重点、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专项行动,制定《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优化营商环境18条监督治理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台账(月报表)》,为持续优化卫生健康系统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三)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快推进卫生健康地方立法工作。按照我省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要求,积极完善我省卫生健康法规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卫生健康法制机制。《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于2022年1月17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布实施。《云南省中医药条例(修订草案)》已于2022年9月提请十三届省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进行了初次审议。《云南省传染病防治条例(草案)》已完成草案的起草,下一步将结合国家上位法修订情况适时报请立法审查。二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落实《云南省卫生健康委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管理办法》《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范》《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合法性审核目录清单》等文件,2022年完成3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的合法性及公平竞争前置审核,完成232份、正式出具合法性审核及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建议67份,制定印发的政策措施均合法合规。三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2022年度通过相关程序聘请律师团队作为省卫生健康委常年法律顾问,共提供各类咨询70余件,参与起草、审阅、修改合同及其他文件120余件次。制定印发《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完成3名公职律师的选聘工作。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二是持续开展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检查。2022年以来,共开展21轮次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检查,累计监督检查集中隔离点、医疗机构等各类重点场所8206家。三是认真组织开展2022年“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2022年度,全省监督检查任务完成12412家,监督完成率99.47%,部门抽查计划完成率100%。四是推进信用监管和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在昆明市、保山市推进游泳场所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在昆明市、红河州部分县(市、区)开展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提高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效能。

(五)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有力促进依法行政

一是深化政务公开。聚焦疫情防控、健康云南建设成效和群众的健康需求,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在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网站,设置“组织机构、医疗卫生、重大项目建设、财务公开、人事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疫情防控、新闻发布、法规规章”等13个政府信息公开板块,及时更新有关工作动态信息。2022年,共更新发布政府信息5544条。二是自觉接受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推进卫生健康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2022年度累计办理网民留言约2000件。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44件。三是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三重一大”事项坚持事前研究、集体讨论和末位表态。召开委主任办公会19次集体研究各类重大事项。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扎实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高效处理医疗纠纷事件

2022年度,省卫生健康委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强化人文关怀,采取多种方式化解医疗矛盾纠纷,全省未发生特重大伤医案事件。一是完善医疗纠纷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部门分工与协作,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二是严格按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完善“三调解一保险”制度,推进医疗纠纷依法依规妥善解决。三是完善信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年度省级共办理完成行政诉讼案件1件,检察监督1件,民事纠纷诉讼案件2件,行政复议答复案件2件。四是落实《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成立省医学会医学鉴定分会,向省医学会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医学鉴定,防范化解涉医矛盾纠纷。

(七)突出普法重点,全面培养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022年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共计开展2次。二是聚焦“八五”普法,全省卫生健康普法任务有效落实。修订完成了《云南省卫生健康委普法责任清单》《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年度重要普法节点和重大普法宣传活动目录》,制定印发了《2022年全省卫生健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云南省卫生健康委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目录清单》,组织开展“4·15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普法宣传活动。在委机关建立法治文化长廊和普法宣传栏,公开“以案释法”典型案例6件,拍摄1部法治宣传片《法治的力量》。三是注重法治队伍建设。组织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工作人员开展了卫生健康法治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组织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有关人员参加了国家卫生健康委举办的《医师法》宣传培训。将法律知识作为卫生健康委机关公务员入职培训、在岗培训、在职培训的必修课程,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卫生健康法治工作队伍。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2年,全省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省委、省政府要求和全省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方面部分人员还存在依法行政认识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在实现“数据共享、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上还有不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力度还要增强。

三、2023年度工作打算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助推“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将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任务。

(一)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全过程,坚持不断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等,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深入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不断完善我省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压实法治建设工作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定期调度、督导、检查、通报,并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卫生健康法治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在新的征程上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取得新成效。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持续优化卫生健康领域营商环境

大力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把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提高效率、优化服务工作推向深化,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能。加大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建设力度和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复用力度。持续发挥服务保障民营经济联合工作机制,丰富服务方式,回应企业诉求。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力加快一流营商环境建设。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提高立法质量,继续配合推进《云南省中医药条例(修订草案)》的送审、《云南省传染病防治条例(草案)》的起草上报工作。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抓紧研究修订、清理那些与现实工作脱节的,甚至限制工作开展得不合时宜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为推动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依据。三是不断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程序合法、决策合法。四是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加强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跟踪调查和督促检查,对决策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坚决纠正。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二是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以案卷评查、层级稽查、执法培训为抓手,规范监督执法行为,强化队伍建设管理,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医疗卫生领域、公共卫生领域卫生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规范卫生健康工作秩序。四是按照上级要求,全力支持配合疾控体系改革,认真做好改革期间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卫生监督职责。

(五)紧紧围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不断加强完善法治建设重点工作

一是继续将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作为2023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卫生健康系统的重要工作任务,结合实际,统筹各项法治建设工作,抓紧细化各项具体落实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认真落实省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全面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扫盲式”基层普法专项工作,严格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积极开展卫生健康“以案释法”工作。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智慧普法、精准普法,使普法更接地气,切实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三是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推进制度规范健全、依法决策履职到位、合法合规审查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力的法治化治理方式。四是完善卫生健康领域应急处突制度,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解决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为推动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