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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云南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5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0-17 11:07       浏览次数:

农工民主党云南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我省高危儿童筛查与管理的提案》(第259号),被列为2023年重点办理的政协提案,由杨洋副省长领办,李玛琳副主席督办,省卫生健康委主办,省财政厅、省医保局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省高危儿童健康管理工作现状

目前国际上关于高危儿童尚缺乏统一的概念,在《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和《儿童心理保健技术规范》等文件中对高危新生儿和高危儿童范围进行了界定,我国儿童保健领域的高危儿童目前主要指从胎儿期到3岁存在影响身心发育高危因素(包括生物、心理、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儿童。为加强高危儿健康管理,推动建立高危儿童筛查、转介等管理工作,2018年云南探索制定了《云南省高危儿童管理方案》,结合妇幼健康服务,围绕高危儿童管理,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儿童健康国家公共卫生策略。自2009年起,全面提供孕期产检和产后访视、0—6岁儿童健康管理、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等服务项目。从胎儿期到6岁,根据不同时期儿童生长发育的特点,进行健康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开展预防接种,对家长进行喂养、发育、防病指导。对发现有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情况的儿童分析其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对心理行为发育偏异、口育异常、龋齿、视力低常或听力异常儿童等情况及时转诊并追踪随访。

二是加强网络建设,提高儿童救治水平。截至2022年,全省共建成9家省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和7家省级危重新生儿抢救中心,每个州(市)、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置了1家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95%的县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已经通过达标验收。推进妇幼机构规范化建设,2022年全省妇幼保健院建设达标率93.15%,居全国第二(全国平均52.01%)。各级救治中心和妇幼保健机构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增加人员、设备等投入,有效提升了基层危急重症的救治能力和儿童保健能力。

三是加强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建设。2021年我委制定了《云南省省级儿童早期发展基地评审实施方案(2021年版)》,截至2023年6月底,已建成9个云南省省级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各地以创建儿童早期发展基地为抓手,加强内涵建设,创新服务模式,努力为儿童提供系统、规范的早期发展健康服务。

四是开展贫困地区儿童营养包发放。2012年启动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累计为近200万名儿童发放了营养包,有效服用率达到96%。项目县婴幼儿总贫血率及轻度贫血率均呈明显下降趋势。

五是强化出生缺陷防治,降低病残儿童发生。全面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建立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和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和救助为一体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服务体系。全省婚前医学检查率达93.6%,产前筛查率86%,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2022年全省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听力筛查率均达到99%。全省神经管缺陷、总唇裂、先天性脑积水及唐氏综合征等致死或严重致残出生缺陷发生率持续下降。经过多年持续努力,全省妇幼健康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孕产妇产前检查率、产后访视率、新生儿疾病筛查率、新生儿访视率等指标均达95%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儿童系统管理率、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率均超过90%。2010至2022年,云南省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总体呈下降趋势,2022年全省孕产妇死亡率为12.27/10万,5岁以下儿童、婴儿、新生儿死亡率分别为5.62‰、3.54‰和2.03‰,连续五年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关于提案四个方面建议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的情况

我们始终把儿童健康管理、高危儿童筛查和干预等内容作为宣传重点,加大社会面宣传,提高家庭、社会对高危儿童管理重要性的认识。2022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晓率达83.99%、服务满意率达96.9%,健康教育服务覆盖率达94.02%。同时,持续开展妇幼健康宣教活动,宣传普及妇幼健康政策和科普知识,增强广大妇女儿童自我保健意识。2022年举办全省妇幼健康宣传活动周,组织相关妇幼健康领域专家针对妇女儿童关注的重点、热点健康问题举办20场线上科普讲座。摄制播放了“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健康,我们共同呵护”等公益电视片和宣传周主题海报,全省16个州(市)和129个县(市、区)也同步开展了健康云南妇幼健康促进行动相应的宣传活动,及时播出“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公益电视片和推送电子海报,形成全省上下同步普及妇幼健康重点知识政策和关注妇幼健康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政府给予必要的基础设备设施投入情况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妇幼健康工作,多措并举筹措资金支持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孕产妇产前筛查管理、儿童出生缺陷预防、视力检查等项目实施,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全面提升新生儿健康水平。一是2012—2020年,省政府连续9年将“妇幼健康计划”和“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列为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高位推动妇幼健康事业发展,省级财政筹措补助资金积极支持全省开展“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安排中央资金和省级资金对通过等级评审和能力达标81家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投入每家200万元以上的以奖代补资金用于基本设备配备和服务能力建设。二是2020年以来,省财政厅筹措下达妇幼人才培养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出生缺陷防治人员培训、新生儿医师培训、县级儿童保健人员培训等,不断提升出生人口缺陷综合防治和母婴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全省妇幼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三是即将实施的《云南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专门提出“重妇幼”工程,计划在3年内由省级财政安排资金1.25亿元,专项实施危重儿童救治网络建设,建设具有儿童重症救治3级水平的省级儿童医学救治中心1个,具有2级水平的州市级儿童急诊或重症学科5个,具有1级及以上水平的县级儿童急救点70个,到2025年全省全面建成危重儿童救治体系,儿童分级救治平台与转运网络健全,救治能力和管理效率不断提升。围绕产前诊断、孕产期保健、儿童营养、儿童中医等建设120个妇幼保健特色专科,推动形成妇幼保健特色专科,服务妇女儿童健康新需求。四是全面启动了云南省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项目,总投资将超15亿元,“十四五”期间,将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该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和必要设备购置。

(三)关于重视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一是通过“培训一批、转岗一批、提升一批、自主培养一批”,切实增加儿科医务人员的数量。在高等医学院校开设本科及硕士专业,培养儿科专业人才。目前,全省共有292名儿科学或者中医儿科学在培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11人。持续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儿科医师转岗培训,2022年培训儿科专业住院医师104名;完成儿科医师转岗培训40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收培养从事儿科等各科常见疾病诊疗服务的全科医学人才1151名。持续开展继续教育培训,通过骨干医师培训、医师定考、儿科医师岗位培训等多途径,不断加强儿科医师队伍建设。

二是积极争取高层次、高学历人才培养的政策。全省高校现有昆明医科大学1个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云南中医药大学1个中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昆明理工大学、大理大学也布局了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和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昆明医科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和大理大学均设置了儿科学二级学科(专业方向),云南中医药大学设置了中医儿科学二级学科(专业方向)。在云南省一流学科建设中,对昆明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云南中医药大学中医学2个相关学科重点支持,建设期间按照1000万元/年的标准给予经费支持,提高学科支撑人才培养的能力。

三是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项目。2021年起,连续开展县级儿童保健人员培训项目,2021—2022年在省级培训基地共有63名县级儿童保健人员参加了为期120天脱产学习,2023年拟组织培训52名儿童保健人员。通过培训和跟班学习,提高了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儿童生长发育风险因素以及重点疾病筛查、诊断和干预能力,强化基层人才队伍建设。

四是积极推进儿科医联体、专科联盟建设。认真落实《云南省高危儿童管理方案》,加强我省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为高危儿童主动提供系统、规范、优质的保健服务,减少高危儿伤残与死亡,规范高危儿管理服务,提升高危儿管理体系建设和服务质量。2021年5月由省妇幼保健院儿保科牵头针对全省医疗机构进行了云南省妇幼保健院高危儿专科联盟单位的建设及招募工作,目前共有88家医疗保健机构加入该联盟。联盟创建至今,共举办6次培训班,培训累计400百余人次,内容涵盖儿童早期发展、儿童保健、高危儿管理以及托幼机构管理等。

(四)关于制定统一的规范和标准情况

一是制定统一规范和标准方面。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出台高危儿诊疗标准和管理规范。为加强高危儿健康管理,推动建立高危儿童登记、转介和专案管理的衔接机制,评价《高危儿保健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及《高危儿保健服务指南(试行)》可行性,2019年10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在全国12个省开展了试点研究工作(云南不在试点范围),目前试点工作仍在继续进行。

2018年云南探索制定了《云南省高危儿童管理方案》,推动了我省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高危儿童的早发现、早识别和早诊断、早期干预治疗奠定了基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高危儿童筛查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高危儿监测网,省卫生健康委已责成省妇幼保健院对《云南省高危儿童管理方案》进行修改及完善,明确各级医疗保健机构高危儿管理的职责,营造良好氛围,及时消除影响儿童健康的生物、心理、社会和环境不利因素;定期对高危儿童进行生长发育评估,及时掌握高危儿童的体格和心理行为发育水平,实现早期识别高危儿童的发育偏异,有针对性地开展早期干预,促进儿童健康,规范高危儿管理服务,推进云南省高危儿管理体系建设和服务质量。

二是收费价格方面。我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覆盖了从孕期到高危儿康复各个阶段的诊断和治疗项目,如胎儿出生后智力、心理、运动等一系列检查测评,感统治疗、运动疗法、手功能训练、小儿捏脊治疗等康复治疗项目及相关涉及高危儿童筛查与治疗通用医疗服务项目。现行项目不能涵盖的,需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程序申报审核。

三、下步工作打算

《关于进一步强化我省高危儿童筛查与管理的提案》(第259号)提出的建议,立足全省高危儿童管理现状,对策建议针对性强、科学可行,为我省高危儿童管理体系的建设发展提供了非常好的参考作用。下一步,我们将以办理提案为契机,不以办复为办结,紧紧围绕我省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工作多措并举,做好提案办理“后半篇文章”。借鉴先进经验,积极探索,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在年内出台《云南省医疗卫生机构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尽快修订完善《云南省高危儿童管理方案》,制定《云南省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工作实施方案》,由省妇幼保健院牵头成立干预救治体系,加强高危儿童管理培训和业务指导,健全全省高危儿筛查、诊断、康复等服务网络,推进儿童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通过高危儿童的筛查和管理这一抓手,把早期干预工作作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一个撬动点,进一步做好妇幼健康工作。

二是强化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坚持举办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宣传周活动,让家庭、社会认识高危儿童筛查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的支持,更好地保障儿童健康成长,保障国民健康素质提升。

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儿科医师和儿童保健人员岗位培训,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互联网+妇幼健康”相关交流推广活动,利用“云上妇幼”平台、移动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为加大儿童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利用互联网技术不断提升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和效率。

四是加强与医保部门的沟通配合,对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能涵盖的、不属于公共卫生服务内容的高危儿童筛查与治疗服务及时新增收费项目,并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

五是进一步强化筛查工作。针对筛查经费保障困难的问题,充分利用公共卫生经费,进一步做实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全力以赴做好高危孕产妇、高危儿童筛查环节,确保高危儿童早发现早干预,有效降低治疗成本,提高干预效果。

感谢贵委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希望今后一如既往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