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528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省不断加大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投入力度,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开展整改提升。2013—2016年,云南省连续4年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列为惠民十件实事,支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2016年以来,省财政每年安排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由各地统筹用于开展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在内的卫生健康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条件明显改善。整合各类资金,为全省乡镇卫生院配备数字化诊疗设备,进一步补齐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短板。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政策体系,建成全省统一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信息管理系统、乡村医生准入培训及考核系统,以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层高血压管理系统,健全了基层高血压电子采集系统和精准管理质控体系,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医疗服务数字化、便捷化水平。全面落实各项基层疫情防控措施,织密疫情防控网底,建立了“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联动工作机制,构建了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一体化防控格局。加强发热门诊力量配备,提高核酸检测和应急处置能力,2020年起争取各类资金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哨点诊室,目前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初步构建了基层一线疫情防控前哨网络。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92号)明确,各地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属于各地财政事权,由各地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基层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卫技人员、提升服务能力属各地事权,由各地财政予以保障。在此背景下,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康乡村建设等方面,积极争取各级各类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继续统筹中央补助资金和省级预算资金对各地按规定给予补助。
聚焦“头疼脑热在乡镇、村里解决”,进一步推动县域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下沉,实现农村群众在家门口就“看得好病”。健全适应乡村特点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全省乡镇卫生院心脑血管救治站、标准化慢性病区、中医馆,中心乡镇卫生院康复科室建设“四个全覆盖”,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加快提高,让乡村群众就近获得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厚植乡村振兴健康根基。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