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建议》(第521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情况
2020年6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对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激励机制,建立优化职称评审、提升服务能力、落实生活补助政策、完善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稳定乡村医生队伍等方面制度,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二、关于推动医共体建设方面的情况
2019年,我省42个县(市、区)列为国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着力打造“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共同体,初步构建了医共体责任共担、利益共享机制,通过推进医共体建设,整合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优化资源配置,以县级牵头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把优质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延伸到基层,整体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有序就医格局形成。2021年度国家卫生健康委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评价综合排名我省位居全国第7位。2022年,省医改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27项重点任务,以及政府办医责任、医共体管理运行清单,为我省全面推开医共体建设提供了政策指引。试点县自2019年起县域内就诊率保持在90%以上,县域内基层就诊率逐年提升。2021年试点县(市、区)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人次占比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关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情况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2019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了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的补助,按照隶属关系分别明确为省财政事权或各地财政事权,由省财政和各地财政分别承担支出责任。中央、省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投入主要为能力建设方面。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健全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投入机制,落实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主体责任。
下一步,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聚焦农村群众“头疼脑热”在乡镇、村里解决,依托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强基层”工程和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提升计划,加快补齐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设施设备短板,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水平。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希望今后一如既往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