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建议》(第331号)交由省卫生健康委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乡村医生各项补助方面的情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乡村医生财政保障机制,落实乡村医生各项补助及待遇。一是各级财政安排乡村医生每月定额补助并随经济社会发展动态调增。二是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乡村医生的收入补助。三是国家逐年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四是设立一般诊疗费,保障乡村医生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收入。五是拓宽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用药范围,满足广大农村居民基本用药需求,促进和保障乡村医生的医疗卫生服务开展和诊疗收入的提高。
二、关于将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列入财政预算方面的情况
2020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对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加强政策保障,提高省级财政对乡村医生定额补助标准,省级补助与乡村医生退出机制落实情况挂钩,有效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促进了乡村医生队伍的稳定发展,有力地推动乡村医生队伍的更新换代,为筑牢基层卫生健康保障网、提升农村居民看病就医获得感、推动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关于拓宽乡村医生晋升渠道方面的情况
为拓展乡村医生的发展空间,让乡村医生事业上“有奔头”。2017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印发《云南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指导意见》(云人社发〔2017〕51号)明确:乡镇卫生院在编制和核准的岗位总量招聘卫生技术人员时,可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优先招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的乡村医生,通过直接聘用的方式优先招聘具有执业医师资格5年以上临床实践经验丰富的乡村医生。2022年8月,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医改发〔2022〕3号),明确要深入推进医共体内部人员合理流动和统筹使用,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要,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用人机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适当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支持乡村医生参加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参加医共体成员单位公开招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将积极协调,与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加大对各地乡村医生待遇落实情况督查力度,切实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待遇保障各项工作。
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关心全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