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守护青少年生殖健康的建议》(第056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青少年避孕咨询服务机制的情况
(一)避孕咨询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规范》和《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的要求,在全省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设有产科的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部分政务大厅建立人工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网点17162个,为需要服务的人群(包括青少年)提供专业、有效的避孕咨询指导服务,进行免费避孕药具发放和随访服务,提高避孕服务的普及率、及时率、有效率;在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宾馆以及部分高校和政务服务大厅等设有自助发放机1294台,育龄群众可根据需要领取避孕药具和避孕套,切实保护青少年生殖健康。
(二)指导医疗机构强化青少年避孕咨询服务,纳入生殖健康保护范畴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服务。注重加强对青少年的机会教育、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支持各级医疗机构科学设置避孕措施指导咨询室和心理咨询门诊,针对青少年提供避孕措施的专业咨询指导和心理健康辅导服务,构建和完善青年心理问题高危人群预警及干预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加强青年健康促进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印制宣传资料、结合“9.26世界避孕日”“12.1世界艾滋病日”主题宣传日开展避孕节育知识宣传,介绍避孕知识、避孕方法和艾滋病防治,针对重点青年群体加强宣传教育,推广有效的干预措施,切实降低意外怀孕、艾滋病和性病发生率。
二是优化生殖健康服务内容,保障服务的可及性。将“等级评审”和“绩效评价”作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抓手,不断推进医疗机构妇产科、生殖辅助科室和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积极建立以省级医院生殖医学科为龙头的生殖医学专科联盟,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和规范生殖专科门诊,培训技术骨干,引进先进诊疗技术等,落实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有关政策,促进优质资源下沉,提升我省生殖专科诊疗服务能力,提高我省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孕期保健以及不孕不育、辅助生殖服务的能力。
三是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遵守临床、实验室等操作规范,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管理。认真落实《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规范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工作,科学指导接受人工流产的妇女及时落实高效避孕措施,减少重复流产,保障女性健康和生育能力。
四是切实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依法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认真落实高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共同印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职责。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收治受害人或疑似受害人时,第一时间向医院报告,医院相关科室及时向有关部门(公安、卫健等)报告。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定点医疗救治机构,切实抓好受害人员救治,加强受害人身心健康干预,按规定书写、记录和保存相关病例资料,积极配合法院、公安、司法、检察院等部门做好取证。
二、关于完善青少年避孕咨询服务机制的打算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强避孕、生殖健康等的宣传、咨询服务、流产后随访和关爱等工作,科学布局,合理设置避孕药具和避孕套发放网点,为青少年得到友好和规范的避孕服务提供便利,全力保障青少年生殖健康。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妇幼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建言献策,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