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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16:04       浏览次数:

 

云卫法规报〔20222

 

按照《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工作规定》要求,现将省卫生健康委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2021年,省卫生健康委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依法治省、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将卫生健康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全省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牢牢守住祖国西南大门。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决扛牢疫情防控政治责任,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驻守边关、全面动员、艰苦战,成功处置了瑞丽3·29”、“7·04、陇川7·14多起突发疫情,输入疫情全部实现动态清零。牵头制定省级支持德宏州瑞丽市应对疫情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为民排忧解难一揽子政策措施,全力统筹好疫情防控、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等工作。认真做好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双提升”工程和核酸检测及医疗救治“再提升”工程,全省日核酸检测能力达158.7万人份,救治总床位13348张,累计接收隔离境外入境人员42.23万人,救治病例2142例,3岁以上人群疫苗全程接种率达89.16%印发了《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全省卫生健康系统疫情防控常态下法治宣传教育的通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为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印发了《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全面推行卫生健康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实行清单管理,直接取消审批4项、审批改备案1项(自贸区2项)、实行告知承诺2项(自贸区2项)、优化审批服务15项。印发了《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规范和整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推动“一网通办”覆盖范围、平台对接和应用能力提升。制定印发《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推动医师护士执业注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有效落实。

3.加强卫生健康全行业综合监管。一是积极组织开展集中隔离观察场所、核酸检测、新冠疫苗接种、违规诊治发热患者等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检查。二是组织召开2021年省级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印发了《云南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联席会议2021年工作要点》、《关于开展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深入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三是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两非”和“代孕”、非法医疗美容服务、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医疗广告清理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圆满完成2021年度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共查办案件1855件,罚款金额171.2万元。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快推进卫生健康地方立法工作。按照我省2021年度立法计划,全力推进公共卫生法规体系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卫生健康法治机制。《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已由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117日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云南省中医药条例(修订草案)》已获省政府审议通过,待省人大审议。《云南省传染病防治条例(草案)》,经过多轮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第七稿,下一步将结合国家上位法修订情况适时报请立法审查。

2.按要求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标国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省卫生健康委负责起草、组织实施或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经全面梳理,建议修订地方性法规1件、修订政府规章1件、废止政府规章3件、废止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拟废止省卫生健康委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3.进一步强化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印发了《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合法性审核目录清单》。2021年度,共完成对78份重要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完成对80余份一般性文件,29份政府信息公开、信访回复,66份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核及咨询修改工作。完成对云南省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云卫规〔20211)、云南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云卫规〔20212)等2件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

(三)全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卫生健康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要求,针对我委起草的《云南省“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送审稿)》、《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1年云南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送审稿)》、《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增补可收费耗材的通知 (送审稿)》等文件,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在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的同时,也给出风险提示及意见建议,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2021年度,法律顾问共为省卫生健康委提供各类咨询40余件,参与起草、审阅、修改合同及其它文件50余件次,积极参与机关行政复议、诉讼及其他疑难案件的讨论、办理等工作,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在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严格落实《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及时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权责清单事项等,积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落实《关于开展全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入推进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按照《云南省卫生健康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对企业申请设立单采血浆站执业许可,依法依规进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主要领导坚持“三重一大”事项事前研究、集体讨论和末位表态。召开委主任办公会47次集体研究各类重大事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询问和质询,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推进卫生健康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坚决杜绝权力的不当使用。2021年,省卫生健康委承办人大代表建议66件,政协委员提案96件,共162件。累计办理网民留言860余件。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情况

2021年度,省卫生健康委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患沟通,把人文关怀贯穿于医疗卫生服务的全过程。一是不断完善医疗纠纷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置预案,强化部门分工与统筹协调,修订完善《云南省医疗纠纷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置预案》。二是严格按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规范,完善“三调解一保险”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体系,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均设有投诉管理部门。目前,全省共有医调委167个,100%覆盖了县级行政区域,配备专兼职调解员1315名。三是不断完善信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2021年度,配合云南省检察院完成1件检察监督案件办理,配合昆明市检察院完成2件检察监督案件办理,完成12件行政复议案件的答复。四是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积极组织有关处室局人员到五华区人民法院参加庭审旁听活动、参加省政府行政复议办举办的行政复议案件听证会议。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委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常议常抓、抓紧抓好,努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一是2021年省卫生健康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共计开展6次。二是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卫生健康法治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组织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工作有关负责人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有关法治知识进行为期2个月(10-11月)的线上培训学习,共计14855人完成了培训。三是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2021年度共开展所涉法律法规专题普法宣传活动8次。认真梳理形成6件行政执法案例文稿,发布在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官网进行宣传。

(八)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有关工作的通知》,省卫生健康委主任和党组书记带头开展年度述法工作,个人年度述法报告按时上报省委依法治省办。将委机关各处室局主要负责人、委所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一并纳入到年度述职工作中。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卫生健康委2021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2021年卫生健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1年度委党组共听取5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安排法治干部参加国家、省级各类法治工作培训班,注重引导法治干部在实践中磨练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和水平。2021年度委机关法治建设投入经费30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普法工作责任落实有待加强,对照“谁制定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卫生监督基层力量薄弱,执法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保障,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全过程。二是不断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考核评价,有效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三是根据我省安排部署及时制定印发省卫生健康委2022年度依法治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加强卫生健康法制机构、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

(二)积极推进卫生健康重点领域地方立法。一是继续配合推进《云南省中医药条例(修订草案)》报送省人大审议。二是结合国家上位法修改情况,积极推进《云南省传染病防治条例(草案)》的起草上报工作。三是做好《云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草案)》的调研起草工作。四是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积极组织做好我省卫生健康领域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制定和修订工作。

(三)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坚持为国守门,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防控、依法履职、依法监督。二是持续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化管理。三是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等工作,确保我委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及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一是毫不松懈地做好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特别是抓好集中隔离观察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坚决杜绝因隔离点工作人员管理不严、隔离对象未到达解除隔离条件违规解除隔离造成的疫情传播风险。二是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以案卷评查、层级稽查、执法培训为抓手,规范监督执法行为,强化队伍建设管理,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三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一是按照《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要求,进一步推进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八五”普法工作。二是继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生物安全法》、《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新修订的《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三是持续加强全省卫生健康系统疫情防控常态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四是进一步拓展法治宣传平台,充分利用各类网络平台生动开展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调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