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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公开日期
2022-12-23
开始实施时间

《云南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解读

发布时间:2022-12-23 15:30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措施,推动云南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解读如下:

一、《若干措施》出台的背景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引导群众有序就医,助推分级诊疗,促进实现为居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目标的重要抓手。2016年以来,我省先后制定出台多项签约服务配套政策,在团队组建、筹资、激励、考核等新机制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有力保障了签约服务各项工作的推进,至2022年6月底,全省共签约1649.82万人,常住人口签约率34.38%,签约慢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明显提升,签约服务效益逐步显现。

2022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了《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2〕10号),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提出新要求、新思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指导意见,我们在全面对标国家目标要求的基础上,结合云南实际对工作内容和措施进行了细化实化本地化,研究起草了《若干措施》,并征求各州(市)卫生健康委、有关业务单位和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及省医保局3个省级部门各方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

二、《若干措施》出台的意义

在基层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新形势下保障和维护群众健康的重要途径,2016年以来各地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签约服务,服务成效逐步显现,也积累了宝贵经验和广泛的群众基础,但实施中也还存在团队结构不优、服务供给能力不足、服务方式单一、服务质量不高、激励不够等问题,与群众需求和期盼存在差距。《若干措施》从扩大服务供给、拓展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方式和完善激励措施等方面对我省现行政策进行调整优化,通过多渠道增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供给,持续加强家庭医生能力建设,围绕“防治管康”全周期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丰富服务内涵,加强管理规范签约服务,稳步扩大签约服务覆盖面,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展质量,进一步促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落实落地,为群众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增强人民群众对深化医改的获得感。

三、《若干措施》的基本框架

《若干措施》以国家指导意见框架为基本遵循,围绕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和如何管提出针对性措施,主要包括明确发展思路目标、扩大签约服务供给、丰富签约服务内涵、提高履约服务质量、完善激励保障政策5个部分,共19条内容。

四、《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

(一)工作任务目标

结合我省实际,《若干措施》工作任务目标与国家指导意见保持一致。即:从2022年开始,各地在现有服务水平基础上,全人群和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每年提升1-3个百分点,到2035年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7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85%以上,签约群众满意度不低于85%。

(二)关于扩大服务供给(谁来做)

针对目前家庭医生队伍以基层医生为主,专科和高素质医护人员较少,团队结构不优,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提出扩大服务供给的3条措施。

一是扩充家庭医生队伍。在现有基层医生基础上,积极吸纳扩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医师、专科医师、药师等卫生技术人员加入家庭医生队伍;动员、鼓励各类社会办医、医养结合、康复护理等机构和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二是管好家庭医生队伍。创新性提出实施家庭医生统一登记管理,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对辖区内提供签约服务的家庭医生(团队)实行网格化管理。合理划分每个团队服务责任区,将服务对象数量控制在1500人以内,保证签约服务有效性。

三是改进优化签约方式。签约对象上,家庭医生团队可以与家庭为单位签约、与个人签、与企事业单位集体签。签约周期上,从现在的“1年1签”拓展为弹性签约,可以签订2年甚至3年的长期服务签议。签约形式上,在书面签约基础上推动实行“互联网+签约”,提升签约工作管理效率。服务主体上,可以由团队共同提供服务,也可以由团队中的成员单独提供个性化服务。

(三)关于丰富签约服务内涵(做什么)

针对目前签约服务内容项目对群众的吸引力不强,还不能很好的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管理服务需求的问题,为厘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什么”,《若干措施》立足于突出家庭医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责任,围绕“防治管康”全周期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提出了丰富签约服务内涵,拓展健康管理、专科服务、上门服务、转诊服务和药事服务等10项服务。重点以保障慢病患者、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为基础,将服务内涵延伸至健康监测评估、中医治未病服务、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基本康复服务和上门服务以及转诊分诊、延伸处方、长期处方和代管药品等。下步,我们将按照基本包、拓展包、个性包分类编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清单指引,指导各地落实。

(四)关于提高履约服务质量(怎么做)

针对履约服务质量不高,群众感受度低的问题,从优化家庭医生的临床诊疗服务能力和技能培训体系,增强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方面入手,提出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履约服务质量的4项工作措施。

一是到2025年底帮助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育1-2项慢性病诊疗、中医、康复等专科服务。

二是推动建立“县-乡-村”三级协同工作模式,为签约居民提供“防治管康一站式”服务,落实好签约对象健康全程管理。

三是充分发挥医共体牵头医院临床专科规范诊疗、疾病诊断等技术优势,为区域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技术支撑。

四是加强服务信息数据质量控制和分析利用。

(五)关于支撑保障(如何管)

针对支撑保障政策不到位,服务的激励不足等问题,提出压实属地责任,完善激励保障政策的具体要求。

一是建立动态调整签约服务费支付标准的工作机制。二是落实签约居民规范转诊优惠政策,突出基本医保对引导居民基层就诊和分级诊疗的关键作用;完善结算办法和落实结余留用的激励政策。三在考核方面,明确指标体系结构和考核结果运用的具体要求。

 

相关文件:

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