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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夫精人工授精技术新筹建机构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14 17:33       浏览次数:


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2001年卫生部第14号部长令)、《卫生部关于修订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相关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的通知》《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审批的补充规定》以及《云南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2021-2025)》文件规定在经医疗机构所在州市卫生健康委初审并出具同意该机构申报的基础上,我委依法受理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夫精人工授精技术新筹建机构申请。经我委组织专家对申请机构进行书面资料审核和现场审查,现将拟批准筹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信息公示如下:

 2021年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夫精人工授精技术新筹建机构审批前公示-2 副本.png

 公示期为10日(2022114日-1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处反映。

监督电话:0871-67150223

     电子邮箱:ynswjwxzsp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