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无障碍浏览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2021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26 15:38       浏览次数:

2022年2月至4月,省审计厅对省卫生健康委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8个委所属事业单位。审计对省卫生健康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决扛牢政治责任,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但也指出存在6个方面13个问题,对其中的1个问题下达了审计决定,没有须追责问责或线索移交的情况。省卫生健康委始终把审计整改作为强化自身建设、促进事业发展、推动建章立制的重要举措和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牢压实整改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带头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牵头推进,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制定整改方案,深入剖析原因,建立长效机制,逐项狠抓整改落实。截至目前,6个方面1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整改率100%。

一、整改完成情况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涉及3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1.关于“省卫生健康委所属2个事业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导致预决算数据相差较大。”

审计指出省疾控中心、省传染病医院2个单位年初预算数与年终决算数相差较大。

整改情况:经认真分析原因,以上2个单位中央转移支付项目资金较多,年初预算中只反映省级财力安排支出,但年终决算中包含中央和省级资金,数据统计口径不一致导致预决算数据差异大。我委已积极与省财政厅就审计提出的问题进行沟通,下一步将按照预算管理规定,根据省财政厅要求,规范编制中央转移支付预算。

2.关于“省卫生健康委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60,236.97元。”

审计指出省卫生健康委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

整改情况:已按照审计决定要求,于2022年7月初将应缴未缴的银行利息全额上缴国库。

3.关于“省疾控中心取得的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收入126,683.72元未按规定缴纳增值税等相关税费。”

审计指出省疾控中心取得税务部门返还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收入126,683.72元,未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等相关税费。

整改情况:审计期间,省疾控中心立行立改,已于2022年4月全额补缴应缴相关税费7,170.78元。

(二)国有资产管理方面,涉及3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1.关于“省卫生健康委信息系统类型无形资产核算不规范。”

审计指出省卫生健康委机关建设的部分信息系统已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未按规定计入“无形资产”科目核算,部分支出作费用列支处理,部分支出仍在“在建工程”科目中反映。

整改情况:审计期间,省卫生健康委立行立改,对信息系统开展全面清理核查,已及时将符合入账条件的信息系统纳入“无形资产”科目核算。下一步,我委将持续加强无形资产管理,健全完善信息系统内控管理制度,及时归集,准确反映无形资产。

2.关于“省卫生健康委所属4个事业单位未对已报废的22辆车辆进行固定资产核销处理。”

审计指出省地方病防治所、省疾控中心、省传染病医院和省急救中心4个事业单位的22辆公务用车于2018年9月至2021年10月已经省公车办同意实物报废处理,但未及时向财政部门报批,未对22辆公务用车进行账面核销处理,仍然在各单位资产账上反映。

整改情况:审计期间,省卫生健康委责成4家单位立行立改,立即组织有关单位对达到报废条件的22辆车按程序报批,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作下账处置,并进行会计账面核销。

3.关于“省卫生健康委所属3家事业单位未及时变更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登记。”

审计指出原云南省交通中心医院、原云南省计划生育药具站、原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机构改革分别变更为云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云南省医疗服务质量评估中心后,相应的土地和房屋未及时变更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登记。

整改情况:省医疗服务质量评估中心已于8月15日完成产权变更登记,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管理中心已于10月25日取得产权证,云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已于11月1日取得产权证。

(三)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方面,已完成整改

关于“省卫生健康委未按规定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存在信息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省卫生健康委11个信息系统等级安全保护定级已全部完成备案,并取得备案证书。今年4月以来,我委印发了《加强网络安全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网络安全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先后两次组织对部分委所属和联系单位网络安全检查,均已确定网络等级安全保护定级。今后,我委将持续采取措施保障信息系统安全。

(四)拖欠企业账款方面,涉及2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1.关于“省卫生健康委未建立健全涉企保证金配套管理制度,涉企保证金管理混乱,未及时清退返还逾期保证金。”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保证金管理制度,印发《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保证金的通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涉企保证金管理办法》,明确保证金收取范围,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程序,建立保证金台账管理和公开制度。二是加大清退力度,先后2次召开保证金清退工作推进会,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梳理分析原因,主动对接企业,加强跟进督促,做到应退尽退。目前,具备清退条件的保证金已全部清退完毕;对项目尚未完成或存在法律纠纷等不具备清退条件的保证金,将作为单位日常往来款依法依规加快处理。

2.关于“省卫生健康委所属5个事业单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1,598,465.26元。”

审计指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省中医中药研究院、省寄生虫病防治所、省急救中心和省疾控中心5个事业单位存在未及时支付中小企业购货款、工程服务款、到期应退保证金等情况。

整改情况:5个单位在审计期间及审计整改期间已结清企业账款,对部分账务处理错误、企业注销无法支付等情况已按规定规范处理。

(五)核查社会审计报告方面,涉及3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1.关于“未经政府采购直接选择社会审计服务机构。”

审计指出省卫生健康委沿用医院年报审计项目经公开招标程序确定的3个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资产清查、财务收支审计等其他审计项目,支付额外审计费用18.14万元。

整改情况:根据省财政厅采购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卫生健康委采购管理办法》,已完善相关采购审核程序。下一步将强化内控管理,加强政策学习,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开展采购活动,确保政府采购合法合规。

2.关于“未按合同约定追究昆明亚太等2家事务所违约责任。”

审计指出省卫生健康委2021年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部分项目超过合同约定时限要求,未按合同约定时限出具审计报告,省卫生健康委未追究事务所违约责任。

整改措施:审计期间,我委已及时督促2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同时开展约谈,根据合同约定扣减部分审计费用,并要求在后续的合同履行中,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确保审计质量。

3.关于“未按规定签订社会审计服务合同。”

审计指出省卫生健康委2021年与3家社会审计服务机构签订12份医院年报审计合同,其中4份未签署合同日期,12份合同均未约定履行合同有效期,导致违约责任难以界定和有效执行。

整改情况:及时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和被审计单位完善合同内容,补签合同日期。在下步工作中,将进一步严格审核合同内容,确保合同事项完整,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六)其他方面,已完成整改

关于“省急救中心急救网络站业务的内控制度存在漏洞”

审计指出省急救中心2021年与12家医院签订合同,急救收入扣除急救网络站支出后,确认各网络站收入。省急救中心财务科代为填列各网点站单位收入支出情况表,收支业务无相应网点单位发生急救业务的原始单据,也无急救中心审核、审批手续;省急救中心现行管理办法规定“院前收费由护士开具医疗收费票据,驾驶员收费”,无专业财务人员办理,无有效监管措施,在内控管理方面有较大漏洞。

整改情况:责成省急救中心立行立改,省急救中心于2022年4月27日修订完善了《云南省急救中心网络急救站(点)院前急救费用管理规定》(云急发﹝2022﹞26号),进一步完善收费返还流程,对提供原始凭证、及时核对业务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从5月份开始,该单位已正式执行新规定。

二、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整改长效机制的情况

(一)持续开展“回头看”,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今年10月,印发《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审计“回头看”的通知》,下发问题清单,召开专题工作会,组织所有委所属和联系单位对照6个方面13个问题开展全面自查自纠,进一步深化审计成果运用,巩固整改成效。自查发现问题176条,目前正在督促各单位抓紧整改落实。各单位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制定和修订财务管理、合同管理、保证金管理等系列制度145个。

(二)不断强化预算管理。加强预算源头控制,组织委机关各处室局、委所属和联系单位开展2023年预算编制和绩效管理培训,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预算申报项目的合理性、绩效目标等严格审核,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强化预算约束,认真做好报销审核把关。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三)深入推进内部控制建设。结合各类审计、检查反馈意见,对委机关报销审批流程进行再梳理,完善委机关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修订完善委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印发财务报销手册,开展财务报销专题培训,对事前审批、经费请示等事项严格把关,不断提高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全面梳理和优化预算、财务、资产、采购、合同等5项经济业务流程,不断提升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推进廉政建设。不断强化内部审计监督,2022年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13个委属医院开展年报审计,对2个委所属和联系单位开展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5个委所属和联系单位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及时跟踪督促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各单位财务管理。

(四)持续提升财务管理能力。加强卫生经济管理队伍建设,广泛开展省级卫生健康经济管理领军人才和财务骨干培训,组织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及《政府会计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政策执行能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等有关精神和要求,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三、上一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1年度省审计厅未对我委开展审计,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有关整改情况已按要求报送省审计厅并向社会公开。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切实加强审计整改,持续推进建章立制,进一步抓好预算管理。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12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肖振华 0871-6715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