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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8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2-10-11 16:59       浏览次数:

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8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省科技厅:

《关于打造世界级“云药”品牌,推绿色发展的提案》(第485 号),交我委会办,现将意见反馈如下:

民族医药是中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我省在推进中医药发展中将民族医药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考核,大力实施民族医医疗服务体系、服务能力、人才培养、专科(学科)建设、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研发、民族民间医药传统知识与技法的挖掘整理研究等项目,有效促进了民族医药的发展。

前期,楚雄州、迪庆州分别出台了《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迪庆藏族自治州藏医药条例》;《云南省中医药条例(修订草案)》正在按照立法程序推进,预计2022 年内将颁布实施,将进一步夯实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法律保障。《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发〔2018〕18 号)、《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措施》(云政办发〔2021〕40 号)、《全省中医药大会重点任务分解方案》(云政办函〔2022〕10 号),以及省医保局《关于支持云南省生物医药健康产业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云医保〔2019〕163 号)和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的《云南省铁皮石斛、灵芝、天麻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云市建办发〔2021〕42 号)等系列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全省中药(民族药)发展的任务目标,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近年来,我省重点支持以傣医药、彝医药、藏医药为主的民族医药发展。2021 年,积极支持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楚雄州中医医院(云南省彝医医院)纳入“十四五”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项目,积极推动打造傣医药、彝医药区域“龙头”, 引领和带动全省傣医药、彝医药发展。

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将持续支持民族医药发展,全力提升民族医药事业发展质量和水平,有效助推民族医药产业发展。

以上意见供答复委员时参考。(内容有删节)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