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2020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工作情况
2020年,省卫生健康委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为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及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强化政治担当,全力以赴依法防控疫情。一是面对疫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在坚决贯彻中央提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基础上,结合云南实际,增加了早排查措施,坚持防控关口前移,坚持依法防控,突出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人群,努力提高收治率和治愈率,降低感染率和病亡率,最大限度减少传播、救治患者、遏制疫情。全省确诊病例治愈率达98.85%,高于除湖北外全国治愈率平均水平。二是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制定印发了《中共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关于印发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实施方案的通知》,从立法、执法、普法、守法等各环节协同发力,精准施策,抓好疫情防控各项任务落实。其中,执法方面,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用足用好现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和发布工作;加强公民个人信息法律保护;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措施。协调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大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确保受赠财物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防止“一刀切”。守法方面,要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坚持对涉及重大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方面的法制审核,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三是突出重点,加强依法防控疫情宣传教育。及时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卫生健康系统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工作方案》,利用卫生健康领域微博、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媒体平台以“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为主题,重点针对“逃避检查、拒不配合、传播疾病”等违法行为进行宣讲。针对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关切的卫生健康热点问题,编辑印发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NPC)防控适用法律法规汇编》手册。四是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和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针对媒体、网络热点问题和事件,加强舆论引导,坚持各级各部门联动,实现重大法治信息统一调度、统一发布、统一调控。在中央主要媒体共刊发各类报道7200余篇,举办了20余场新闻发布会,媒体关注什么,我们就发布什么;公众需要什么,我们就回应什么,真正做到了及时作出权威、合法的解释,正确引导舆论,弘扬法治精神。
2.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简证便民”、“政务服务”工作。一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合并调整行政许可事项7项,调整、取消其他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各1项;将3项省级涉企行政许可事项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下放州(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实行“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二是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截至2020年12月底,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平均压缩率54%,即办件率25%,网上可办率100%,“最多跑一次率”99%,“一门”进驻率为100%。三是制定印发《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卫生健康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规〔2020〕1号),对卫生健康部门21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改革,其中:审批改备案3项、实行告知承诺1项、优化审批服务17项。
3.加强卫生健康全行业综合监管。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圆满完成国家2020年度“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二是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迅速组织对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等单位开展卫生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全省895家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所的专项卫生监督执法。三是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两非”和“代孕”专项执法检查。四是结合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专项执法检查。五是持续开展矿山、冶金、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2020年全省共查办案件6488件,罚款金额2172万元。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1.加快推进卫生健康地方立法工作。按照我省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要求,全力推进地方性法规的起草报审工作。新修订的《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已由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5日审议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云南省中医药条例(修订草案)》已完成起草工作并报送省司法厅,现已在省司法厅的主持下进行了多次修改,省卫生健康委将配合省司法厅尽快报省人民政府审议。结合国家上位法修订情况,完成了《云南省传染病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的起草,下一步将报请立法审查。
2.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对省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截至2019年底现行的7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其中的1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予以废止。将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制发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在省卫生健康委官网上进行了公示。
3.进一步强化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20年度共完成对30余份重要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完成对90余份一般性文件、100余份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核及咨询修改工作,完成对3件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及备案工作。全年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均合法合规。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最新修订情况,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卫生健康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扎实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2020年法律顾问共为省卫生健康委提供各类咨询56件,参与起草、审阅、修改合同及其它文件74件。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在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情况
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卫生健康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全面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0年度省级共完成对3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提出意见建议1件,通过合法性审核2件)。积极探索开展医疗卫生行业“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确定昆明市、昭通市、玉溪市、保山市为试点州市。对2019年度全省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案例进行评查,遴选出6个优秀案例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认真梳理并整理形成6件具有普法宣传和典型教育意义的执法案例在省卫生健康委官网进行发布。2020年组织省级卫生行政及执法人员40余人参加执法资格网上考试,确保所有卫生监督员均通过考试并获得省行政执法证持证上岗。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询问和质询,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推进卫生健康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坚决杜绝权力的不当使用。2020年度省卫生健康委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74件,承办政协委员提案136件,办理网民留言约700件。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情况
针对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省卫生健康委提前谋划,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一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云南省信访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引导群众依法信访、逐级走访。二是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不断完善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加强医患沟通,和谐医患关系,把人文关怀贯穿于医疗卫生服务的全过程。三是进一步强化被诉讼、被复议行政单位第一责任人责任。2020年作为被申请人参与行政复议答复3件,参与行政应诉案件3件。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全面完善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社会氛围。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均设立投诉管理部门。不断建立和完善“三调解一保险”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体系。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已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79个,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1042人(专职273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已覆盖100%的县级行政区域。
(七)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2020年省卫生健康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班子以交流学习心得、观看法治培训视频等方式开展集体学法活动共计5次。在全省卫生健康系统组织开展法治工作能力提升培训,以线上培训的方式对宪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民法典等所涉医疗卫生有关内容进行解读及分析,2020年共完成对6997人的培训。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围绕卫生健康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利用卫生健康纪念日和法治纪念日,向广大群众普及和宣传卫生健康法律知识。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卫生健康委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卫生健康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卫生健康委2020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云南省卫生健康委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2020年卫生健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省卫生健康委主任和党组书记带头开展年度述法工作,个人年度述法报告按时上报省委依法治省办。将委机关各处室局主要负责人、委所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一并纳入到年度述职工作中。2020年度委机关法治建设经费投入30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少数单位对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重视不够,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结合不够紧密。二是少数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对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学习不够,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能力不足。三是少数单位主动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自觉性还不够高。四是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合力有待提高,不同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有待完善,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有待进一步改善。
三、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保障,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全过程,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不断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考核评价,有效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强化工作保障,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经费保障力度,加强卫生健康法制机构、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
(二)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卫生健康重点领域地方立法。一是积极配合推进《云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修订草案)》的送审工作。二是结合国家上位法修改情况,大力推进《云南省传染病防治条例(草案)》的起草上报工作。三是积极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贯彻实施,组织做好我省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订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我省权责明确、程序规范、执行有力的卫生健康法治机制,服务于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和重大传染病应急防控工作大局。
(三)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做到依法防控、依法履职、依法监督。二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化,做到行政审批与监管无缝对接,实行审批、监督和管理的全过程“闭环”管理。三是不断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进一步和谐医患关系。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卫生健康全行业综合监管。加快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落实。支持医疗卫生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和评价,推动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探索信用监管模式,制定完善卫生健康领域“红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全面落实“三项制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坚持领导带头学法用法,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一是认真做好“八五”普法的准备工作。开展新修订的《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继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宣传贯彻落实。二是进一步拓展法治宣传平台,建立“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的模式,充分利用各类网络平台生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调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三是持续组织开展好“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