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现将省卫生健康委2021年承办的建议、提案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省卫生健康委承办人大代表建议66件,政协委员提案96件,共162件。其中主办70件,分办16件,独办9件,协办26件,会办41件。办理重点建议1件、重点督办提案2件。已全部办理、答复完毕。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办理责任。2021年交办我委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主要涉及疫情防控、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及人员待遇、中医药传承发展、食药同源、合理用药、康养产业发展、养老托幼、慢病防控等诸多方面。这些建议提案聚焦卫生健康领域深层次的矛盾和现实的短板问题,有很强的专业性、针对性和指向性;同时,建议提案还具有涉及范围宽、办理难度大、时间要求紧等特点,对办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今年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的情况下,省卫生健康委人员分散在委机关、省指挥部办公室、瑞丽等边境地区疫情防控前线办公,为统筹抓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推进,及时召开2021年建议提案交办会,提出四个务必(务必高度重视、务必优化流程、务必规范办理、务必办出时效),划定时间线,明确任务表,要求各处室局坚决做到责任到位、配合到位、质量到位,确保办理工作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各处室局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专人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实办理工作“五定要求”,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压实责任,落细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努力提高效率和质量。
(二)充分沟通协商,严谨规范复文。我委高度重视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沟通交流,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办理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努力将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坚持“先协商、后答复”原则,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请进来”“走出去”“沉下去”的方式,切实加强与代表的办前、办中、办后的全过程沟通对接,听取意见,凝聚共识。在复文审签环节,完善机制,严把质量,在工作中切实做到“三对照”和“一规范”,再按流程逐级审签,积极做到文书规范、分类明确,送达到位。
(三)抓实重点建议重要督办提案,推动成果转化。对重点建议,严格落实“四个一”工作制度,集中力量认真研究办理。如,天麻是我省有长期普遍食用历史习惯的特色中药材,因未列入食药同源目录,不能作为食品开发,成为制约产业发展壮大的瓶颈。昭通市代表团陈祥彬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推进天麻食药同源试点工作的建议》(第0203号),既是人民关切的话题也是进一步推进食药同源工作的突破口,人民代表关注、省人大领导关心、有关部门齐心协力,在重点建议督办工作协调会召开后,省人大外事与华侨委员会牵头,承办单位、人大代表等前往昭通市对小草坝天麻国际交易中心及有关企业进行了实地调研、座谈和面商,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利用重点建议的契机,结合调研面商情况,接下来我们将与省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加强向国家的汇报沟通,加快推进我省《云南省铁皮石斛、灵芝、天麻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资管理试点方案》获得国家批复,尽快在我省正式开展试点工作。又如,2019年我省部分县被确定为国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县,我委与省级有关部门先后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编制备案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为推进全省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今年两会期间,农工民主党云南省委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提案》(第0356号),是深入推动该项工作,更好助推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的重要手段。为加强提案办理,今年6月,省政协提案委、我委到安宁市、峨山县、会泽县对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等工作进行调研,7月份召开提案面商会议,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我委与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编办、省医保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各部门积极回应代表关切,省政府办公厅对建议承办单位提出工作要求。目前,各试点县均成立组织机构,各部门配合统筹医共体的规划建设、投入保障、人事制度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21个试点县县级医院达到国家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推荐标准,157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我省甲级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建成136个慢病管理中心,有29个县实施了乡村医生乡管村用。在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协同,增强改革合力,强化医共体建设与智慧化管理,努力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解决了一批热点、难点问题,助推了卫生健康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如,由于交办建议提案数量较多,加之今年疫情不稳定性,与代表和委员的面复时间较难统一,一定程度影响了办理效率;督办力度不够,个别重点建议、难点建议临近办理时限才办结,影响了整体办理时效。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坚决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办理建议提案工作的法定职责,积极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一)健全办理机制。在总结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交办、办理、督办和答复等环节要求,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协办单位的沟通,提高建议提案办理满意度。
(二)加强沟通报告。主动向省人大选联工委、省政协提案委及省政府办公厅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切实加强沟通联系,进一步创新思路、务实举措、合力攻坚。
(三)强化督查督办。持续加大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督查力度,及时通报办理进度,督促各承办处室局加大办理力度。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机制,确保办理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