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民主党云南省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提案》(第120400356号),已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我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进展
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是进一步推动健康中国建设,更好的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的重要举措。按照试点先行的改革路径,2019年8月,我省安宁、禄丰、祥云、峨山等42个县被国家卫生健康委确定为国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县,其中,临沧市和曲靖市所有县市区均列入试点县。
为做好全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2019年12月,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医保局等5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了我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建设的主要目标和实施路径。2020年9月,省委编办、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编制备案管理的通知》,对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编制统筹备案管理作出了全面安排,进一步创新了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管理,建立了编制总量的动态调整机制、灵活的人事管理统筹配置机制,有力加强了基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了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的合理流动,为推进全省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提供了机构编制管理创新的制度保障。
两年来,各试点县勇于担当作为,围绕构建责任共同体、管理共同体、服务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大胆实践探索,在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发挥医保基金杠杆作用、优化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推动医防有机融合、完善医共体管理运行机制等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全省42个试点县均印发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施方案,均成立了由县级党委、政府牵头,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及医共体成员单位等利益相关方代表参与的医共体管理委员会,统筹医共体的规划建设、投入保障、人事制度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卫生健康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协同参与的医共体管理格局。13个试点县牵头医院晋级为三级医院,16个试点县牵头医院的县医院和县中医院均达到国家县医院、县中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21个试点县县级医院达到国家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牵头医院临床科室领办中心乡镇卫生院相应科室或设立专家工作室共计229个,试点县中共有157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我省甲级标准,14个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建成136个慢病管理中心,有29个县实施了乡村医生乡管村用。2020年,14个县的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达到90%以上,19个试点县的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病床使用率同比增长5.5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同比提高了1个百分点,医疗收入同比增幅5.94%,县域医疗服务能力逐步提高。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部分地区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配套改革不同步、考核体系不完善、紧密程度不深、服务能力总体不强、信息化建设滞后等问题。为高质量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结合你们的建议,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高位推进,加强组织保障
一是坚持“一把手”亲自抓改革、把方向,对涉及到医共体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点任务,要亲自研究谋划、亲自安排部署,督促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切实履职履责,当好规划设计和资源配置的引导者,把医共体建设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日程,纳入“十四五”规划部署。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赋能医共体理事会,将人事权、经营权、分配权下放给医共体,激发医共体运行活力和发展动力,不断改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医共体平稳、健康和有序发展注入动力。三是加强监测、督导和考核。省卫生健康委将牵头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监测督导机制,对各地医共体建设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和跟踪问效,强化结果应用,加强督导考核,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负责同志进行通报问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州市的工作指导,强化督察落实机制。支持各有关部门和第三方主动分析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助力试点工作可持续推进。
(二)加强协同,提升改革合力
通过医保支付、财政投入、人事、薪酬等机制创新,在医共体内建立利益共享与分配机制,激发医共体成员单位相互协作的内生动力。一是发挥好医保的经济杠杆作用。推广祥云、云县等地的成功实践经验,加快推进按人头总额打包付费改革,完善“结合留用、超支不补”的预付机制和结余资金在医共体内合理分配的机制,推动医共体内各个医疗卫生机构密切合作、落实功能定位、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有效措施。二是完善价格引导机制。实施合理的分级定价机制,适当拉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医院和城市大医院间报销水平差距,增强居民在基层看病就医的吸引力。三是完善财政补偿机制。根据情况,完善“以编定补”的方式,鼓励按照“以事定费、购买服务、专项补助”的原则,统筹使用公共卫生服务等经费,建立以服务绩效为导向的补偿机制,提高财政资金投入绩效。四是健全医共体人员保障和薪酬分配机制。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完善与医共体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要同步考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医院的绩效工资改革,逐步实现基层医务人员特别是家庭医生的收入不低于上级医院同年资医务人员的收入水平。
(三)医防融合,持续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以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为抓手,转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模式,推进“搞基本建设、买设备”向“提升人的能力”的转变,持续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一是落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通过制定诊治病种目录、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引导等方式,逐步降低三级医院一、二级手术占比;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信息共享、业务协作,加强对区域疾病谱和外转患者需求等信息的分析,以“5大中心”建设、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为抓手,持续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中的龙头作用;通过医共体内医疗资源下沉,远程医疗、基层检查上级诊断、重点专科建设等措施,全面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全科、中医等能力,根据城乡居民需求,发挥贴近群众的优势,开展妇幼健康服务、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职业健康服务和老年健康服务,拓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内涵,提升机构发展活力。二是畅通双向转诊患者绿色通道。医共体牵头医院对下级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重点畅通向下转诊通道,将急性病恢复期、术后恢复期患者等及时转诊至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和康复。三是推动实现医共体内的服务同质化。通过集中建立医学影像中心、检查检验中心、药品供应配送中心等,共享资源、提升效率。在加强质量控制的基础上,鼓励医共体内医疗机构互认检查检验结果,并实施“基层检查,医院诊断”的服务模式。四是做好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实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达标问题动态清零,防止因人员变动等出现新的不达标情况。
(四)加强顶层设计,提升医共体建设与管理智慧化水平
一是积极争取省级相关部门支持,加快推进省统筹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尽快完成尚未完成建设的州市级平台建设,纵向联通上下级平台,横向联通辖区内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有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并依托全省统一的政务信息共享交互平台,推动健康医疗相关数据在全省范围内跨机构、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互通共享和业务协同。二是结合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在省级层面研究制定县域医共体信息平台建设标准,支持和鼓励各地加快县域医共体信息平台建设步伐,在实现县域内互联互通基础上,通过与省统筹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联通,实现以信息化促进政策优化、提高管理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的目标。
感谢你们对我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