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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12040017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2-13 15:40       浏览次数:


致公党云南省委

您单位提出的《关于促进云南民族医药传承与发展的提案》(第120400171号),已交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民族医药规划和制订《云南省民族医药发展条例》问题

民族医药是中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民族医药众多,各民族在长期与疾病作斗争中积累形成了一些独特的诊疗技术、方法方药。我省始终高度重视民族医药工作,大力支持民族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人才培养、重点学科(专科)建设、古籍文献挖掘整理和研究、民族药医院制剂研发等工作,民族医药得到快速发展。制定民族医药发展规划、完善民族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对民族医药发展具有较强的引导作用。

目前,我委结合全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及《云南省中医药条例》修订,进一步明确了民族医药发展规划和有关的政策措施。一是把民族医药作为“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重要内容,明确体系建设、能力建设、人才培养、民族药制剂研发等重点目标任务,通过规划引领,推进民族医药事业快速发展。二是在《云南省中医药条例》中单设民族医药专章,结合我省民族医药发展实际和特点,进一步明确促进民族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三是指导推进民族自治地区制定促进民族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或地方性发展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迪庆藏族自治州藏医药条例》已颁布实施《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傣医药条例》已纳入地方立法规划并启动制定工作鉴于以上情况,我们建议,暂不制定民族医药发展专项规划和《云南省民族医药发展条例》。

二、关于加大科技投入、增强民族医药事业产业发展科技支撑能力问题

长期以来,省科技厅围绕延伸中药(民族药)产业链,支持药食同源品种研究、健康产品开发、大品种和独家品种二次开发、经典名方开发,构建了一批中药(民族药)研发创新服务平台,有效支撑了中医药产业发展。2016年以来,先后安排中医药(民族药)研发创新和服务平台建设财政科技经费2322万元,支持云南中医药大学、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等单位中医药领域研发平台建设,提升中医药研发能力和水平。2021年,在生物医药领域科技计划项目—“重大疾病精准医疗及中医特色病种临床研究”中单列“针对中医特色优势病种,开展中医诊疗方案规范化、临床疗效评价及用药特点的研究”项目,并进行了单独评审。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国办发〔2021〕3号)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发〔2020〕18号)要求,紧紧围绕强化中医药科技平台建设、中医药(民族药)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培育打造“云药”品牌等方面,加快推动实现中医药科学研究项目立项、评审单列并实行同行评议,持续加大对中医药(民族药)产业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发挥好科技在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推动中医药(民族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建设省民族医医院、加强民族药制剂研发问题

(一)积极推进省民族医医院建设。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将依托云南省中医医院新院区同步规划建设云南省民族医医院,医院建设已纳入《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发〔2020〕18号)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支持项目,对云南省中医医院新院区和云南省民族医医院进行支持。目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医院正在加紧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落实医院建设用地问题,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建成投入使用。

(二)大力推进民族药院内制剂研发。医院制剂是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重要体现,在中医药发展和新药研发中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国家和我省结合中药、民族药发展实际,不断调整完善医院制剂审批政策措施。省药监局出台了鼓励中药(民族药)院内制剂申报注册的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完成了藏药、彝药、傣药等600个医院制剂的标准提高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我省中药民族药院内制剂标准的整体水平。同时,积极推进中药、民族药医院制剂的调剂使用,目前110个制剂品种在省中医医疗集团成员单位内调剂使用,其中101个品种纳入医保报销目录。

近年来,省卫生健康委积极利用国家、省有关政策,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州市级中医(民族医)医院制剂室改造提升和中药民族药医院制剂的研发,推动州(市)以上中医(民族医)医院加大医院制剂的研发力度,提升研发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省药监局将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制剂技术审评审批机制,优化规范应用传统工艺配置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备案管理,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继续支持中药(民族药)医院制剂研发。省卫生健康委将继续把医院制剂研发和使用作为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等级医院评审、重点专科建设的重要内容,多方争取资金,督促并支持推进医疗机构加大中药(民族药)医院制剂研发力度。

四、关于加强民族药标准体系建设问题

长期以来,省药监局高度重视中药民族药标准体系建设。通过努力,我省先后颁布了傣药材标准101个、彝药材标准154个、中药饮片标准213个。通过药品标准的研究制订,解决了我省60多个中成药处方中缺失药材标准的问题,也为民族药新药、新制剂的研发、申报提供了技术支撑。

下一步,省药监局将围绕完善标准、标准提升两项重点,进一步加快省级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中药(民族药)院内制剂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完善地方标准规范,以《中国药典》2020版执行为契机,完善中药材(饮片)中农药残留、重金属及有害元素、真菌毒素、二氧化硫残留、色素残留等有害物质检测平台建设,检测指标涵盖现行药典所有指标要求。按照国家药典委的要求,推进研究制定中药配方颗粒的省级标准。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资金和技术支持,启动民族药饮片炮制规范的制定工作;遴选民族制剂中含毒性药材、处方量大等高风险品种,开展深入性的安全性研究;针对我省民族药材标准物质及部分民族药材标准偏低或缺乏的现状,从不同渠道,通过积极申报课题开展云南民族药材标准物质库建设与重要民族药材质量标准提升研究,促进我省民族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关于加大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建设问题

近年来,由云南中医药大学牵头的大湄公河次区域传统医药交流会在促进我省与南亚、东南亚国家传统医药交流合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已成立了“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传统医药合作交流学术委员会”和“传统医药知识及药用植物保护委员会”。省教育厅积极支持云南中医药大学建设国际交流合作平台,鼓励支持学校开展留学生教育,2020年发放奖学金125.5万元。目前,已将云南中医药大学申请承办的“澜沧江-湄公河传统医学学术交流会”纳入“第四届南亚东南亚教育合作云上论坛”,并给予了经费支持。

省卫生健康委结合中医药“走出去”战略,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依托云南中医药大学于2019年在曼德勒建立了“中国-缅甸中医药中心”,开展中医药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医疗合作等,有效促进了我省与缅甸在传统医药领域的交流合作。下一步,将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在周边国家再布局建设几个中医药海外中心,加快推进传统医药交流合作,发挥好中医药促进民心相通方面的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争取支持提升大湄公河次区域传统医药交流会的举办层级,努力推动将我省建成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国家传统医药交流合作中心,进一步提升云南中医药民族医药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六、关于建设国内一流中医药民族医药博物馆问题

云南省中医药(民族医药)博物馆是我省率先在全国第一家建立的省级博物馆,省卫生健康委积极争取省财政支持投入经费780万元,依托云南中医药大学建设,目前已成为全国、全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云南中医药民族医药特色文化传播基地2020年,省卫生健康委主要领导带队到云南中医药大学调研,明确提出请大学认真研究提出中医药(民族医药)博物馆建设提升规划,将积极争取资金给予支持。2021年,省卫生健康委再投入资金100万元,支持大学改善古籍馆藏、修复、数字化和检索等保护工作条件。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云南中医药大学提出的建设规划、目标,积极争取各方支持提升中医药(民族医药)博物馆建设水平,努力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传统医药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