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清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社区体医结合健康管理站的提案》(第120400568号),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明确而完善的“体医结合”政策措施体系的问题
2017年8月,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健康云南“2030”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第二篇普及健康生活第五章“提高全民身体素质”部分明确了“加强体医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按照体育健康健身活动指南,建立完善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推进康复医学和运动人体科学学科发展,发挥全民科学健身在健康促进、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卫生健康服务,提高全省人民健康水平的目标,我省于2020年5月制定印发了《健康云南行动(2020—2030年)》,《健康云南行动(2020—2030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普及健康知识,提升健康素养,培养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健康云南行动(2020—2030年)》子方案《云南省全民健身行动方案》中明确将“开展科学健身指导专项行动。提升省、州市、县三级科学健身指导网络服务能力,开展针对不同人群、年龄、性别、职业特点的人群体质监测工作,宣传推广科学健身方法。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推行以预防为中心的‘主动、自主型’健康促进理念和方式,制定科学健身活动指南,建立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构建运动伤病预防、治疗与急救体系”,作为政府行动的内容。并将“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以及“鼓励医疗机构提供运动促进健康的指导服务,鼓励引导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健身场所等地方为群众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提高健身效果,预防运动损伤”作为两个主要指标列入其中。
二、关于建立社区健康管理站,促进形成社区体医结合服务模式的问题
我国的卫生健康事业正在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体医结合尚处于探索阶段,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体医结合”主要运用于康复治疗中,一方面是针对社区居民中亚健康人群和慢病患者,另一方面是针对重病、急症后期急需肢体康复的患者。目前,我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康复能力建设。
(一)将康复医学发展和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我省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1.我委会同14个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医疗康复和护理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通过构建医疗康复服务体系、推动康复医院及康复学科建设、人员能力建设和医康养相结合等政策建立和实施,提升全省医疗康复服务能力。
2.以等级医院评审、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为抓手,在省、州市、县级综合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或将中医科与康复门诊合并建设康复医学科,增加康复医学科诊疗项目和康复技术,提高服务水平。同时,通过政策倾斜和省政府民营医院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康复医疗、老年病等专科医院,为老年人、慢性病群体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并通过早期康复干预,减少因疾致残。截至目前,全省设置康复医学科的医疗机构323家,其中: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医疗机构258家,康复专科医院1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47家。
3.制定康复指标,提高康复质量。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省康复医学质量控制中心结合云南实际,本着力争规范化、同质化、实用化,做到本土化原则,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康复医疗技术标准、质控程序、质控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具体意见及要求,如《云南省康复医疗质量管理控制工作指南》、《云南省康复医疗质量控制评价标准》、《云南省康复医疗质量控制考评办法》、《云南省康复医疗质量控制工作计划》、《云南省康复治疗训练记录规范、诊断标准及流程》等相关质控文件,有效保障患者医疗安全,促进医疗质量快速提升。在此基础上,逐步实施了“云南省康复医疗质控信息网络平台”和“云南省康复医疗信息资料数据库”的建设,并成为国家康复医疗质控中心成员,参与全国康复医疗质控相关数据收集及项目执行。
4.加强康复人才培养,进一步壮大康复队伍。扩大全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康复专业招生规模,探索建立人才培养与行业需求紧密衔接的供需平衡机制;强化医学类中职教育中的康复专业教育,2016-2020年,省内共培养康复专业毕业生7436人;逐步增加康复医学从业人员数量,鼓励有临床经验的的医疗和护理人员,通过规范化培训并经国家专业化资格考试合格后转为康复专业从业资质人员。
(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能力建设,强化运动健康管理和服务。
深入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和社区医院建设工作,康复医疗服务作为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的推荐条款纳入评价体系,同时将康复能力建设纳入基层慢病管理中心建设范畴。截至2020年底,全省47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国家推荐标准,776家达国家基本标准(其中,592家达到我省甲级标准);4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社区医院建设。在796家乡镇卫生院建设基层慢病管理中心、493家乡镇卫生院建设基层心脑血管病救治站,通过医防融合的慢病综合防控干预措施,以慢性病救治与管理为重点,着力提升县、乡两级医疗机构院前院内救治能力,努力形成覆盖全省急性胸痛和脑卒中患者的一线快速救治网络,提高救治成功率、降低死亡率、减少致残率。鼓励各级卫生医疗机构和社会力量开展运动风险评估,为群众进行体质测定、运动能力评定和运动健身指导,发挥全民科学健身在健康促进、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2019年,我们将优先把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等重点人群作为签约对象,聚焦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和肺结核四类重点疾病保障服务。按照我省签约服务规范,年度内由家庭医生团队与其签订服务协议,按需提供常见多发病中西医诊治、用药指导、就医路径指导和转诊预约,以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并针对居民健康状况和实际制定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通过优化家庭医生团队构成,增加团队数量和医生力量,加强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等业务技能培训,运用信息化完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考核后兑现报酬等,着力做实重点人群签约服务,助推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障碍、结核病四种常见慢病的规范管理。
(四)积极探索社区康复试点项目经验模式。
2019年,协力会(挪威)云南代表处与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合作在昆明市官渡区、红河州建水县1家县医院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点社区康复工作。通过近两年的探索试点机构在社区康复意识提升、康复人员能力建设、康复科室建设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三、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体医结合”的打算
我委将一如既往地继续努力,积极协调,与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积极认真做好体医结合有关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以“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和社区医院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预防保健、康复等方面的综合服务能力,增强群众的获得感、信任度和满意度。
(二)实施重点特色科室和薄弱科室建设。“十四五”期间将积极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与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医疗卫生服务,鼓励推动基层机构针对当地发病率较高的病种并结合自身资源条件,每个基层机构重点打造1-2个优质特色科室,逐步实现基层机构之间服务同质、功能互补、发展协调。重点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科、康复科等薄弱科室建设,拓展提升服务功能,提高基层机构资源利用率。
(三)加强基层康复人才队伍建设。依托社区康复分会、专科联盟等,进一步加强基层全科医生、护士和社区卫生工作者社区康复适宜技术的培训和推广应用。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体运动学、康复医学、康复治疗专业人员的招聘引进力度,提升基层“体医结合”服务能力。
(四)配合民政部门持续搭建好社区平台,持续推进健康云南行动。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体质检测站点,开展运动风险评估,为群众进行体质测定、运动能力评定和运动健身指导,发挥全民科学健身在健康促进、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