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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040008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1-12-10 16:27       浏览次数:


省发展改革委:

《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美丽县城建设 提升县城综合治理能力的建议》(120400084)我委会办,现将有关意见反馈如下:

一、关于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全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系列重要指示批示,2020年7月份开始,在全省开展爱国卫生裸露垃圾全消除、公共厕所全达标、洗手设施全配套、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7个专项行动”。

截至目前,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专项行动2020年集中整治阶段的任务已基本完成,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清垃圾”行动,清除了13.54万个垃圾点位和88万吨垃圾,城区大体量裸露垃圾基本消除。“扫厕所”行动,全省新建、改造提升各类厕所1.3,消除城区旱厕840座,1.93万座公厕达到三无三有(无粪便、无臭味、地面无水渍,有手纸、有洗手液、有香薰)标准,4.86万座公厕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地面净、墙面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标准“勤洗手”行动,全省新建改造洗手台8.62万座,基本达到了洗手设施随处可见和方便群众洗手的目标风格各异、具有地方特色的洗手设施已经成为云南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净餐馆”行动,全省14.9万多家各类型餐馆、食堂全部达标,餐饮服务场所环境卫生明显改善、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的要求基本实现,打造了干净安全的就餐环境。“常消毒”行动,机场、车站、宾馆、商场等公共场所清洁消毒覆盖率达到100%,重点场所清洁消毒达标率100%、卫生质量抽检率100%,有效防范了传染性疾病在公共场所传播“管集市”行动,全省758个城区农贸市场已全部达到“整洁有序”标准,农贸市场脏、乱、差现象得到全面改观。“众参与”行动,每月开展1次全民大扫除,倡导保持社交距离、分餐公筷、控烟限酒等六条“健康文明生活新风尚”,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氛围正在形成,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不断增强。

二、关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全面总结推广,着力建立长效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总结推进专项行动好的经验、模式和方法,归纳成务实管用的工作措施,固化成制度,不断丰富专项行动的内涵,抓紧制定出台我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和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将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加强社会健康管理等重点工作任务融入其中,强化组织领导、部门配置、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的保障,推动专项行动从集中整治向建立长效机制转变、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切实解决好关系人民健康的全局性、长期性问题。

二是聚焦目标任务,全力攻坚卫生城市创建。聚焦还未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65个县(市、区),按照基础条件分好中差,倒排时间表、路线图,分类施策,今年9月底前完成全部县(市、区)技术评估,接受国家暗访评估。建立州(市)之间结对帮扶制度,发挥先进带后进的作用。对10个需要创卫的城市,文山、西双版纳、怒江和迪庆4个国家卫生城镇空白州,由省级进行重点指导帮扶。在129个县(市、区)全部成功创建基础上,大力推进卫生乡村创建,促进全民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三是巩固城区整治成果,推动向农村拓展延伸。“清垃圾”方面,巩固城市建成区裸露垃圾全消除成果,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建立村庄保洁制度,乡镇建成区垃圾日产日清,彻底清除影响河道、湖库、山塘、池塘水质及可视范围内的积存垃圾。“扫厕所”方面,巩固提升建成区公共旱厕消除成果强力推进乡镇镇区公厕管理达标工作,改造提升城郊(城镇)结合部村组农村公厕、户厕旱厕。“勤洗手”方面,完善落实洗手设施管理达标制度、卫生保洁制度,实现从能用、够用到管用、好用转变。“净餐馆”方面,实现乡村餐馆周边环境整洁、就餐场所干净、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四个达标”目标。“常消毒”方面,城乡一体推进,实现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八类”重点场所清洁消毒全达标,在具备条件的公共场所推广可视化监管“管集市”方面,758个建成区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以及部分有条件的乡镇农贸市场达到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众参与”方面,加强健康促进专业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健康知识普及,引导农村群众积极践行健康文明生活“六条新风尚”,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