琚坚、刘卫红两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病毒性肝炎防治工作的建议》(第120400428号),已交省卫生健康委、省广播电视局、省医保局会同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病毒性肝炎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相关情况
我省高度重视病毒性肝炎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全省各地通过采取日常宣传教育与肝炎防治宣传日、宣传周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积极开展病毒性肝炎宣传教育,重点普及甲肝、乙肝、丙肝防治知识。2017-2020年,全省累计发放甲肝、乙肝、丙肝等病毒性肝炎防治宣传材料481.87万份,制作布标10599份,义诊47.15万人次,公益广告片电视播放1287次,广播播放3270次,报刊宣传5776次,科普文章宣传485次,宣传栏宣传4944次,板报宣传6607次,参加宣传人数16052人,出动宣传车辆1436辆,大众宣传教育覆盖面不断扩大,受众肝炎防治知识知晓率不断提高。据调查,截至2020年底,全省不同人群肝炎防治知识知晓率明显提升,城市居民达58.6%,较2014年的20.6%上升38%;农村居民达62.6%,较2014年的1.9%上升近60%。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利用电视、网络、公众号等各种媒体加大肝炎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针对高危人群、重点人群开发有较强针对性和实用性的防治知识宣传手册,切实提高各类人群的肝炎防治知识知晓率。
二、关于病毒性肝炎监测与报告情况
甲型和乙型病毒性肝炎是我省传染病防控的重点之一。通过实施以甲肝、乙肝疫苗预防接种为主的综合防治策略,我省甲肝、乙肝防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7-2020年,全省5岁以下儿童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平均阳性率0.57%,达到世界卫生组织低于1%的标准;全省未发生甲肝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016-2020年,全省甲肝平均报告发病率2.05/10万,乙肝平均报告发病率29.91/10万。
我省同时也是丙型肝炎的重点流行区之一,2017-2020年,全省丙肝平均报告发病率21.1/10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为有效发现丙肝患者,控制传染源,2016年,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下发《云南省丙型肝炎防治工作方案(试行)》,明确要求在不断健全完善全省丙肝检测网络的基础上,针对静脉注射吸毒人群等高危人群开展HCV抗体筛查工作,以及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针对手术病人、使用血液或血液制品前的病人、临床疑似患者和有高危行为的就诊者主动提供HCV抗体筛查服务。全省丙肝检测能力不断提升,开展抗体检测的医疗机构数量从2014年的564家增至2020年的1625家,开展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数量从2014年的18家(覆盖8州市、13个县区)增至2020年的669家(覆盖16州市、124个县区)。全省丙肝检测量从2014年的295.6万人次(其中吸毒人员检测18817人次)上升至2020年的883.6万人次(其中吸毒人员检测10777人次),增幅达198.9%。
三、关于病毒性肝炎患者治疗政策制定情况
自我省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后,医保部门已及时将肝炎病毒所引起的慢性活动性肝炎及肝硬化的非住院治疗、购药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2020年,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慢性病管理,更加有效地减轻参保患者门诊医药费用负担,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关于统一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云医保〔2020〕77号),统一了全省的特慢病病种,其中,慢性活动性肝炎及肝硬化病种全省统一纳入慢性病病种,无论职工还是城乡居民均能享受相应的门诊慢性病待遇;同时,全省统一了慢性活动性肝炎病种用药种类,涉及恩替卡韦、重组人干扰素等203个治疗乙肝、丙肝中西药品。随着国家医保药品谈判的进展,许多昂贵的治疗乙肝药物(如丙酚替诺福韦)、丙肝药物(如可洛派韦)等多个特效药也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在有效防治病毒性肝炎的同时,极大地减轻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有力地提升了病毒性肝炎患者的获得感。2021年4月,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共同印发《关于完善协议期内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待遇保障机制的通知》(云医保〔2021〕36号),明确将国家谈判丙肝治疗药物纳入门诊慢性病特殊病保障范围,职工医保按门诊特殊病待遇,居民医保起付线1200元以后按70%报销。此项政策的出台,将使丙肝患者不再需要住院治疗,只需在门诊按自付比例承担相应费用就有望得到彻底根治,对控制全省丙肝发病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四、关于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一是通过进一步做实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项目,强化病毒性肝炎防治知识内容,加大县、乡、村专业科普宣传力度。二是通过进一步做细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素养促进项目,专题制作病毒性肝炎防治知识的专业、准确、规范宣传品、音视频公益广告等,加大全省各地专业科普宣传力度。三是通过健康云南行动的“健康知识普及行动”、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的“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以及结合“4.25全国预防接种日”、“7.28世界肝炎日”等节点,通过报纸、电视媒体、微信公众号、疾控资讯网、电子屏等多种渠道开展以甲肝、乙肝、丙肝防治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督促各级各地充分用好专业、准确、规范的宣传品、音视频公益广告,加大病毒性肝炎防治知识科普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公众疾病防治知识知晓率。
(二)加强疫苗规范接种。落实儿童乙肝、甲肝疫苗接种工作。坚持以儿童乙肝疫苗预防接种为主的控制策略。保持乙肝常规免疫规划报告接种率达到95%以上,保持高水平新生儿乙肝首针及时接种率。
(三)规范医疗机构病例诊断及报告。加强医疗机构培训,提高首诊医生病史询问准确性,规范首诊医生严格按照乙肝诊断标准做出乙肝诊断,卫生行政部门协调医疗机构按照疾控机构发布的乙肝监测方案要求及时准确报告病例,共同提高乙肝监测的敏感性和准确性。
(四)根据国家即将出台的《消除丙型肝炎公共卫生危害行动工作方案(2021-2030年)》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省的具体实施方案,有效实施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大众人群“愿检尽检”措施,切实做好丙肝筛查工作。充分利用我省国家谈判药品政策落地的有利时机,尽快推进丙肝规范治疗工作。委托云南大学附属医院开展全省丙肝治疗规范化培训,为开展大规模治疗提供技术支持。
(五)进一步研究制定相关保障措施。省卫生健康委将配合省医保局在规范慢性活动性肝炎用药的同时,主动调研,广泛收集患者诉求,适时扩大用药范围,对国家协议期内的谈判药在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待遇保障基础上,在增加设立门诊待遇保障机制,妥善解决参保患者门诊使用谈判药及费用报销等问题,切实保障患者用药需求。同时,我们也将认真研究你们提出的对经济确实困难患者给予补助或免费治疗的建议,适时研究符合我省省情的相关政策措施。
最后,衷心感谢两位委员对我省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特别是对肝炎防治工作的高度关注。希望今后继续支持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进一步帮助我们改进和完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