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红燕等6名代表:
《关于加强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第0489号),交由省卫生健康委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支持力度方面的建议
省财政厅和省卫生健康委一直高度重视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项目和资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92号)明确,各地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属于各地财政事权,由各地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基层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卫技人员、提升服务能力属各地事权,由各地财政予以保障。“十四五”期间,省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脱贫攻坚及巩固提升期间,积极争取各级各类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继续统筹中央补助资金和省级预算资金对各地按规定给予补助。
二、关于畅通人才引进渠道推动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近年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制定出台了《云南省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引导和鼓励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逐步解决基层全科医生紧缺和无执业医师等问题,实现我省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全科(助理)医师。为妥善解决我省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人才短缺、招聘困难的问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对全省乡镇卫生院“招人难”的实际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出台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云南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各地对在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时的招聘条件(专业、学历、年龄)和招聘程序(开考比例、免笔试)以及招聘方式(直聘)、招聘后用人单位与所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的最低服务期等方面均做出了放宽和倾斜的规定。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教育厅、省内医学高等院校开展实施了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累计招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4094人。2019年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实施乡村医生乡管村用加强村卫生室管理的通知》,提升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向前向好发展,进一步拓宽乡村医生的职业发展前景,有效激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活力,不断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需求,实现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乡级稳、村级活、上下联、一体化”的工作目标。2020年,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我省印发了《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专项招聘全省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共计42870名,招聘计划较往年大幅增长,其中,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10000名(包括乡镇卫生院在内),较原计划增加了6500名。同时,充分用好用足各类优惠政策,对部分地区、岗位和人员给予8个方面的政策倾斜,这次专项招聘工作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政策都达到了历史之最,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关心和重视。
三、关于“对实施基药零差率管理的卫生室药品收入按所在村农业人口人均16元/年的标准补偿”的建议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的通知》(云办通〔2020〕87号)的相关政策,各级财政对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给予全额保障。县级卫生健康和财政部门应因地制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制定具体补助方案,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发展,激励其开展基本医疗服务。根据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当地财政部门应结合实际,在财力允许范围内,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对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符合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基本建设、设备配置、人才培养等支出予以足额保障。目前,国家和省级财政已按规定安排了专项资金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给予了专项补助。
四、关于“注册为执业护士的乡村医生,按照每人每年24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并以灵活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建议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的通知》(云办通〔2020〕87号)的相关政策,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完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机制,全面实施乡村医生“乡管村用”,将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临聘人员管理,按照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达到领取条件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省级补助与乡村医生退出机制落实情况挂钩。各级政府积极筹措资金,多渠道保障乡村医生待遇落实。目前,全省各地已按照要求,积极组织当地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参加了相应的养老保险。
新的目标赋予我们新的使命,我们将深入贯彻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继续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牢记使命、不负重托,立足本职、踏实工作,为推进“健康云南”建设做出新的贡献。随着国家和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不断推进,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将会相继出台,通过各项保障配套性政策和措施,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在下步工作中,省卫生健康委将继续努力,积极协调,与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认真做好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方面的各项有关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