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工作规定》要求,现将省卫生健康委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2019年,省卫生健康委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卫生健康法治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审批服务便民化。一是建章立制,规范并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2019年机构改革后,省卫生健康委成立了行政审批处,将省卫生健康委承担的审批事项实现“一个处室集中受理、审核和办结”,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律规定的办理时限内缩减50%以上。二是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措施。与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制定了《云南省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实施方案》,制定了云南省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首问负责制度》等10余项规章制度,扎实推进“三减”工作,优化审批流程。三是大力精简下放审批事项。在充分评估的基础上,拟下放到州市行政许可事项3项、取消行政确认1项、取消其他行政职权1项。四是积极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和“一网通办”。截至2019年12月,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要素事项完成率100%,承诺时限平均压缩55.87%,材料电子化比例81.56%,完善实施清单的事项100%,网上可办率100%,“最多跑一次”率89.86%,即办件率27.54%,“一门”进驻率84.06%。五是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权力清单。对省卫生健康委10项行政职权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并按要求报省委编办。六是全力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准备工作。改革方式中审批改备案3项、实行告知承诺1项、优化审批服务15项。
2.加强卫生健康全行业综合监管。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圆满完成国家年度“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二是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违法行为。与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联合,自2019年6至11月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联合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切实加强监管的通知》(云卫监督发〔2019〕2号),严格规范眼科医疗服务行为。扎实推进“云南省卫生监督校园行动计划(2016—2020)”落实。三是认真组织开展消毒剂、抗(抑)菌制剂、住宿场所卫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执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职业卫生违法行为。
3.持续优化医疗卫生公共服务。不断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走深走实,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完善短缺药品监测网络,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我省被列为第一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的8个省区之一,心血管区域医疗中心、呼吸区域医疗中心和中医(肿瘤)区域医疗中心纳入了国家第一批试点项目。新增三级甲等医院3所,10所县级公立医院晋升为三级医院,46所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全力推进23个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和71个州市分中心建设。以“五大中心”建设为抓手的全省急危重症救治网络不断健全,66所胸痛中心、60所卒中中心、25所创伤中心通过验收,30家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有序推进,建成基层慢病管理中心62个、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229个。乡镇卫生院全部达到巩固标准,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据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显示,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9.7%,全省因病致贫返贫减少8.31万户、33.08万人。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加快推进卫生健康地方立法工作。《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已于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修订)》已上报省政府,争取2020年出台;将修订《云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报请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一档。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卫生健康委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管理办法》《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范》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明确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违规文件出台。2019年,共对70余份各类文件进行意见反馈或出具法律意见书,对41份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核工作,完成4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组织开展对涉及卫生健康领域以省人民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其中,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卫生健康委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办法(试行)》,对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标准、部门责任等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将重大行政决策有关规定落到实处。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签订重要法律文书、起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积极作用。2019年法律顾问共提供各类咨询约42件,参与起草、审阅、修改合同及其它文件约57件,参与省卫生健康委诉讼案件2件。目前,全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卫生事业单位均已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情况
牵头组织起草了《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送审稿)》,2019年6月20日,经省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和十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9〕58号)。建立了由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等22家单位组成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我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确保所有卫生监督员均通过考试并获得云南省行政执法证后上岗执法。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在全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机构全面推行“三项制度”。2019年年初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全省卫生行政执法案例评查活动,全省共征集到2018年度的52个案例,经组织专家认真评查和筛选,遴选出6个优秀案例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其中,1个案例被国家卫生健康委评为优秀案例。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决杜绝权力的不当使用。认真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询问和质询,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2019年省卫生健康委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42件。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2019年处理回复云南省政务网上服务大厅投诉、咨询50件,处理回复率100%。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定印发了《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各类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信息,推进卫生健康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2019年在“云南省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7条,累计办理网民留言306件。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情况
一是大力推动“阳光信访”,全面推进信访信息化建设,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省卫生健康委领导带班、值班员24小时值班和信访工作日报告等制度。2019年共处理回复群众来访116批/人次、来信(含网信、领导信箱)423件。二是聚焦医疗纠纷化解,认真贯彻落实《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积极构建以人民调解为主体,院内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相互衔接的制度框架,不断建立和完善“三调解一保险”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体系。2019年全省共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医院4932家。目前,全省已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79个,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1042人(专职273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已覆盖100%的县级行政区域。2019年共调解医疗纠纷556件,调解成功511件,成功率91.8%。三是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不断完善信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2019年省卫生健康委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件,作为被申请人参与行政复议答复1件,参与行政应诉案件1件。
(七)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充分利用“法宣在线”“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平台,认真组织委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开展在线学法用法工作。将法治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认真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围绕卫生健康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利用卫生健康纪念日和法治纪念日,向广大群众普及和宣传卫生健康法律知识。2019年9月,举办了全省卫生健康法治工作培训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和《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试行)》,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省、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卫生健康委2019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云南省卫生健康委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2019年卫生健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采取综合督导和专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制定了《关于开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活动的实施方案》,形成上报了《云南省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体制机制工作调研报告》,明确了省级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存在的七个短板及对应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积极向省委依法治省办申报《云南省医师多机构备案(多点执业)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课题。将卫生健康法治队伍建设纳入《云南省卫生健康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加大对法治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将工作人员参加法治培训情况及学习成绩与职务晋升、奖惩等挂钩,不断提高法治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组织保障和机制落实方面。个别基层单位对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重视不够,把法治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的思考不深、措施不多。二是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行政决策建设方面。少数单位重大决策的程序制度不健全或者有制度不能严格执行。个别州市、县区没有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三是行政执法方面。个别州市卫生监督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保障不到位,监督执法人员、设备配置不能满足执法需要。四是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方面。部分单位没有设立专门的法制机构,有的单位没有固定专职人员承担法制工作。
三、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法治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确保到2020年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
(一)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按要求完成修订《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云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令第212号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规定,加强合法性审查,做好规范性文件年度清理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落实行政部门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三是主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
(二)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继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清理职能职责,厘清权责清单,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动社会办医、医养结合等健康服务业发展。大力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医联体建设、专科联盟建设。二是组织实施好卫生健康领域普法宣传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已于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将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将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宣传解读培训工作,推动落实保基本、强基层、促健康等方面的健康策略,认真做好法律的贯彻实施工作。
(三)继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一是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监督执法体系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手段,加强信用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加强对基层法治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强人员培训,保障执法队伍编制、人员、经费到位,执法重心下沉,切实提高执法水平。二是继续加大“三项制度”的推进落实工作。确保到2020年底“三项制度”在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全面推行。三是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发挥好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统筹协调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有关工作,坚决查处各类卫生健康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