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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供应保障相关措施》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4-16 15:11       浏览次数:

近日,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云南省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供应保障相关措施》。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云南省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供应保障相关措施》,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印发《云南省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供应保障相关措施》的背景是什么?

根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医改发〔20193号)和20191126日省政府召开药品供应保障及我省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实施意见落实情况专项督察有关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和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动全省持续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放大改革效应,更好推动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制定了《云南省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供应保障相关措施》。

二、《云南省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供应保障相关措施》有哪些主要内容?

《云南省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供应保障相关措施主要有五个方面十五项改革举措

全面深化药品耗材采购改革全面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改革试点药品的采购和使用政策。对未纳入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的药品,积极开展以省、州市或医联体、医共体、专科联盟等为整体的带量、带预算采购。积极推进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进一步优化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系统功能,开展新系统的操作培训,畅通咨询服务渠道,及时解答医疗机构的问题,提高医疗机构使用平台的能力。

二是加强村卫生室药品配备、采购和配送管理由各县卫生健康部门结合本地区城乡居民常见疾病治疗需要、乡村医生服务能力和用药习惯等因素,制定村卫生室基本药品配备品种指导性目录,村卫生室药品配备品种不少于80种。从20201月起,医保基金在总额预算的基础上,对全省村卫生室实行医保资金预拨,由各县市区医保部门根据各行政村参保居民人数,按照每个村卫生室1-3万元的标准,将医保费用拨给乡镇卫生院用于为村卫生室购买药品周转。强化村卫生室药品配送管理。加强对乡村医生规范诊疗、合理用药的培训指导,提升科学合理用药水平,改变自身不合理用药行为习惯,引导患者提高科学用药认知。

三是加强药品供应保障的监督管理探索搭建互联互通的药品监管平台加强对生产和配送企业的监管,细化“两票制”有关措施,完善考核制度,强化动态管理建立健全药品企业诚信体系,建立违法违规“黑名单”制度,每季度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全方位公开采购情况、流通情况,公示企业不诚信行为,提高综合监管实效。

四是完善短缺药品的供应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短缺药品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机制,发挥短缺药品清单指导作用,实行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分类精准施策。各级医疗机构完善短缺药品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的季度或年度药品采购和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分析供货的规律,在采购药品时提前预警,早计划、早储备,防止因生产(配送)企业供应不足或配送不及时而导致的缺货,保证其临床正常使用。加强对医师的规范化诊疗、合理化用药的培训、监督考核,合理控制短缺药品的处方量,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五是提升医疗机构药事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对药师的培养、临床药师的规范化培训、药学人员配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晋升等方面的管理,加大各级医疗机构药师人才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掘现有药师的潜力,充分发挥药师在临床药学及药事服务方面的作用。

 


附件下载: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措施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