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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19年度决算

发布时间:2020-09-08 15:2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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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云南省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省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起草中医药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云南省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13.负责省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省委和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努力推动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新发展。一年来,全省卫生健康机构改革顺利完成;贫困地区“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成功入列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第一批试点省份;提质达标县级公立医院从“零”跃升到106所;实现全省性消除疟疾的目标;人均预期寿命提高至75.1岁;传染病总体发病率连续16年、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连续3年保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主要健康指标和整体工作呈现出大踏步追赶的态势,一些工作在全国有突破、有声音、有亮点,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1.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一是紧扣影响全省人均预期寿命及健康质量的关键因素,实施了一大批惠民实事。省政府惠民实事中的卫生健康事项全面完成。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开展为18岁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压工作,死因监测和肿瘤随访登记实现129个县市区全覆盖,117个县市区启动了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和“三减三健”专项行动。以“五大中心”建设为抓手的全省急危重症救治网络不断健全,66所胸痛中心、60所卒中中心、25所创伤中心、30所危重孕产妇和30所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通过验收,建成基层慢病管理中心62个、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229个,我省心血管健康指数评分排名从全国27位提高到19位,是排名上升最快的五个省之一。全省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继续控制在14.36/10万、6.96‰、4.78%的较低水平。

二是健康扶贫成果持续巩固提升。在全国率先制定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88个贫困县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全部达到贫困退出和脱贫成果巩固基本标准,基本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得到国家卫生健康委的高度肯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89.34%, 全省因病致贫返贫累计减少22.51万户、89.08万人。大病专项救治14.29万人,患有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占比保持在98%以上。三级医院对口帮扶88个贫困县医院,累计下派工作队员720名,开展新的适宜技术1285项。三级中医医院对口帮扶88个贫困县的63所县级中医医院首次实现全覆盖。深度贫困地区专帮工作扎实推进,迪庆州人民医院结束没有儿科住院病房的历史,全州婴儿死亡率较专帮之前下降25%。

三是重点人群健康服务不断优化。新修订的《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全省现有医养结合机构85所,医养结合床位2.45万张,90%以上的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开通了就医绿色通道。持续开展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分别筛查70.16万人、70.95万人,常见妇女病筛查率达到80.13%,6-24个月龄儿童实际领取营养包14.57万人次。188.96万户计划生育家庭领取了“三项制度”和“奖优免补”补助资金。

2.卫生健康重点工作持续优化提升

一是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构建。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与云南省阜外医院、中日友好医院与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达成合作共建心血管病、呼吸区域医疗中心协议。23个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和71个州市分中心建设稳步推进。省中医医院、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获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支持。全省新增3所三甲综合医院,10所县级公立医院晋升为三级医院,46所县级公立医院通过提质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全省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89.45%。基层中医药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中医药服务量占比达到26.46%。广大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是疾病防控与公共卫生服务持续加强。疫苗接种冷链全面更新,适龄儿童常规疫苗报告接种率99.27%。全省报告肺结核发病率同比下降2.12%。艾滋病检测人数同比增加27.6%,新报告感染者和病人下降7.6%。129个县市区全部通过消除疟疾考核评估。饮用水水质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实现乡镇全覆盖。重点行业领域新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率达到95%以上。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从55元提高到69元。成功处置基孔肯雅热和寨卡病毒首次报告病例,做好西双版纳和德宏州登革热、华坪县禽间流感疫情、人感染H9N2禽流感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派出防控专家支持内蒙古、辽宁鼠疫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深化医改持续纵深推进。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55项,启动新一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在42个县市区全面推开以医保基金打包付费为抓手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其中曲靖市、临沧市以市为单位整体推开)。在省人社厅、财政厅的支持下,出台贯彻落实“两个允许”的政策措施,允许公立医院在4倍以内可以突破当地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结余部分可根据考核结果按不低于60%的比例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设立岗位津贴、夜班补助、下乡补助和全科医生津贴等项目,年末业务收支结余用于薪酬分配的封顶线可达89%。全省公立医院住院平均总费用自2015年以来首次出现下降,平均住院日持续降至8.48天。云南阜外心血管病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深入推进、态势良好。

3.卫生健康各项保障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是人才科技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全省卫生技术人员数增加3.01万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增加至2.30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增加至2.25人。基层医务人员参加中专学历教育3421人,大专学历教育1235人。招收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813人,基层高职评审通过511人。2019年,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共争取国家自然基金116项、获省科技进步奖励58项,占全省197项的29.44%;省寄生虫病防治所获国家科技重大专项1项,昆医大附三院获省科技进步特等奖。新增5个省工程研究中心,昆医大附一院新入选国家卫生健康委重点实验室单位。

二是大健康产业和数字医疗发展新动能加快培育。大健康产业产值达到1550亿元,增幅22.21%。10亿元以上大健康产业在建项目22个、前期项目14个。昆明市延安医院成功备案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项目。全省卫生健康信息化顶层设计、建设思路进一步完善。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汇集健康医疗数据50亿条,云南医疗云计算中心基本建成。“一部手机办事通-我要看病”联通28家省市医院。启动全省就诊“一码通”和区域信息平台、县乡村信息化互联互通及远程医疗试点工作,电子病历数据实现跨院查询。

三是依法行政、对外交流等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推进,社会办医实现跨部门联动审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时限缩减50%以上。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加强对传染病防治等重点公共卫生的监督执法,查处卫生违法案件5564件。首次与越南签订医疗卫生合作协议,派出第20批援乌干达医疗队,赴越老缅柬等国开展“光明行”手术890例。积极稳妥做好卫生健康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舆论引导。选树了邓前堆、李桂科、管延萍、许多等卫生健康系统先进典型。组织宣传新中国成立70年来云南卫生健康工作取得的伟大成就,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爱党爱国热情和干事创业激情。扎实推进综治维稳、生物安全、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与专项整治,确保了70周年大庆平安。

4.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卫生健康领域突出问题,综合开展治理医疗乱象等13项整治,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实际行动诠释维护人民健康的初心使命。

二是有效提升行业系统党建工作水平。成立全省医院党建指导委员会,进一步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制定云南省公立医院党委议事规则等3项基本要求,推动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积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认真开展卫生健康系统“肃流毒、除影响、清源头、树正气”专项行动。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巡视问题持续整改。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向行业顽瘴痼疾开刀,开展行业不正之风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及“回头看”工作,一些长期普遍存在的医德医风问题得到集中整治。

二、单位基本情况

2015年1月原云南省卫生厅、原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建为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10月25日新组建的云南省卫生健康委正式挂牌。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云厅字﹝2018﹞91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云编办﹝2018﹞230号),省卫生健康委委机关设25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行政编制221名(含离退休工作人员编制7名)。

2018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01人,2019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25人,比上年增加15人。

离退休人员152其中:离休15,退休137人

实有车辆编制18辆,实有车辆18,其中:5辆为省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保障平台管理使用,13辆为本单位使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合计23,367.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728.64万元,占总收入的97.2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38.46万元,占总收入的2.73%。总收入较上年增长10.7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长11.05%,主要原因是:2019年云南省阜外医院运行经费7000万元拨款方式转变,2018年实行过渡期财政补助政策,财政直接拨付到云南阜外医院。从2019年开始,实施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财政支持方式改革,安排云南阜外医院的财政补助资金纳入省卫生健康委部门预算予以保障,省卫生健康委作为政府购买服务主体,按照政府购买合同约定向云南阜外医院支付费用。

1:2019年收入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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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9年收入较上年对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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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19年度支出合计21,72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99.44万元,占总支出的25.32%;项目支出16,220.85万元,占总支出的74.68%。总支出较上年减少3.33%,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增长4.84%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和机构改革人员转隶;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5.82%,主要原因是:农村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1,390.80万元拨款方式的转变,2018年该资金由省财政厅拨付我委,由我委支出,2019年由财政厅直接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

3:2019年度各项支出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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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99.44万元。较上年增长4.5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职务职级正常晋升和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29%。

4:2019年度基本支出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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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220.85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5.82%,主要原因分析:农村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1,390.80万元拨款方式的转变,2018年该资金由省财政厅拨付我委,由我委支出,2019年由财政厅直接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24.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4%。较上年下降2.62%,主要原因分析:部分项目资金2019年直接拨付至项目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7.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主要用于本单位食品安全标准及风险监测管理、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2.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20,151.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06%。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和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服务及其他医疗卫生健康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372.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主要用于本部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5:2019年度省卫生健康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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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2.85万元(本单位预算数为123.50万元,并入原云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35万元,因公出国(境)预算数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支出决算为75.53万元,完成预算的56.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33.66万元,完成预算的74.8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7.78万元,完成预算的89.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9万元,完成预算的8.9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根据工作任务调整因公出国(境)批次和人次,相应支出减少; 2.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增长,有关费用近年来持续压减。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52.02万元,下降40.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36.56万元,下降52.0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52万元,下降21.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94万元,下降54.7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省财政厅压减三公经费支出的要求,严格压减支出;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人数,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有所下降;三是委机关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任务较上年减少,相应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3.66万元,占44.5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78万元,占50.02%;公务接待费支出4.09万元,占5.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3.66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9个,累计13人次。开展内容包括:赴孟加拉参加援孟加拉医疗队启动仪式;赴孟加拉联合开展疟疾和登革热联防联控调研工作;赴日本东京学习妇幼医疗保健体系和操作;赴越南开展“光明行”活动相关工作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7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7.7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机要通讯、卫生应急保障及公务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0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省调研指导工作、有关州市到我委汇报工作等方面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本年度无有关费用发生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0.06万元,较上年增加69.99万元,增长9.09%,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接收军转干部等导致人员增长,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长。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委机关基本运行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资产总额32,025.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867.97万元,固定资产972.72万元(固定资产原值4,218.49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3,245.77万元),在建工程23,983.04万元,无形资产179.89万元(无形资产原价249.00万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69.11万元),其他资产21.9万元(待处理财产损益21.9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80.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403.71万元,固定资产减少514.03万元(净值),在建工程增加661.2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129.34万元,其他资产无增减变化本年度未发生处置房屋建筑物;处置车辆27辆,账面原值1182.57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41项,账面原值298.0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3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减:固定资产折旧

栏次

 

1

2

3

4

5

6

7

--

8

9

10

11

合计

1

32,025.52

6,867.97

972.72

45.29

731.11

0

3442.09

3245.77

 

23,983.04

179.89

21.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837.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65.5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72.3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6.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61%。

四、绩效自评情况

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末实有在职人数比编制人数多4人,原因是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省直有关部门2018年师团职军队转业干部行政编制的通知》(云编办〔2020〕40号)文件,核定我委师团职军转干部行政编制4名,但军转干部2019年就在我单位入职。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4.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一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工作经费、业务费、死亡一次性抚恤等。

5.项目支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如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卫生人才培养等方面开支。

 

附件下载: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绩效自评情况表.xlsx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