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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卫生健康委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公开

发布时间: 2026-03-20 15:54        浏览次数: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二、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作为云南省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2015年1月原云南省卫生厅,原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正式合并成为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10月25日新组建的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式挂牌,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云南省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手机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建议。

3.制定并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卫生工作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省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风险检测评估,依法制度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条约》履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价格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规划、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和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起草中医药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个人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云南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13.负责省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 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设置27个内设机构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所属单位36个。包括:

1.行政单位: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2.省直属事业单位:云南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省药物依赖防治研究所、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云南省寄生虫病防治所、云南省妇幼保健院、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云南省急救中心、云南省医学会、云南省卫生人员培训中心、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云南省肿瘤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云南省保健康复中心、云南省老年病医院、大理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云南省第四人民医院)、云南省中医医院、云南省传染病专科医院(艾滋病关爱中心)、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云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云南省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云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交流中心、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云南省医疗服务质量评估中心、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云南老年之家敬老院、云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坚决落实党中央、省委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策略,抓好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做好“外防输入”工作。聚焦主业主责,发挥中西医结合救治的优势,总结推广诊疗经验,全力提升患者救治水平。合理调配医务人员队伍和医疗资源,做好对口支援武汉咸宁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在防疫一线考察培养和识别干部。切实加强对一线医务防疫人员的保护、关心、爱护,认真落实好《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保护关心爱护一线医务人员的十二条措施》。强化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加强指导督导,确保把党中央、省委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落细。

2.坚决打赢健康脱贫攻坚战。开展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达标验收,严格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和转诊转院规定,从机制上解决贫困地区村卫生室药品配备不足的问题。坚持基本医疗有保障标准,抓实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继续规范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织实施好对口帮扶、健康扶贫专帮、挂牌督战等工作,坚决打赢全省健康脱贫攻坚战。

3.扎实做好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工作。建立健全传染病救治体系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快实施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程,提高省、州(市)、县(市、区)三级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机制,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调度和应急储备能力。研究制定符合行业特点的传染病防控体系和疾控应急体系人员激励机制。

4.全力推进健康云南建设。组织实施好健康云南16个专项行动,运用好健康云南考核指挥棒,带动全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积极开展卫生创建和健康城市创建,力争2020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

5.坚定不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县域内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和县域内城乡居民医保资金按人头打包付费改革,加快推进县域综合医改,持续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推动出台我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医养结合的指导性文件,加快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建立

6.努力实现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支持省一院与中日友好医院、省阜外医院与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合作共建呼吸、心血管病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支持30个省级临床(中医)医学中心建设,带动90个州市级分中心发展,推动14所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达到基本标准,40所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达到推荐标准,10所晋升为三级医院。力争50%的县完成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建设,38%的县完成创伤中心、46%的县完成危重孕产妇或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加快全省卫生健康信息化基础建设,推进数字医院建设,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平台建设。

7.着力增强公共卫生保障能力。持续优化结核病“三位一体”防控体系。探索慢病综合防控干预模式,推进实施基层高血压、糖尿病管理医防融合试点。继续推进云南省第四轮防艾人民战争,实现“3个90%”的工作目标。深入开展地方病防治攻坚,组织实施重大慢性病防治行动。完成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普查,实施妇幼健康体系建设及能力提升工程。组织开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   

8.大力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贯彻落实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启动县级中医医院提质达标工程。推进30所县级中医医院实现提质达标,加快《云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立法修订工作。持续推进第四次全国中医药资源普查工作。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傣医、彝医、藏医等云南特色的民族医药体系建设。支持培育发展中医药新业态。

9.强化卫生健康支撑保障。制定促进云南省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措施,扩大执业医师数量,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加强公共卫生机构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卫生人才队伍能力和水平,健全薪酬制度和激励机制。启动“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编制,抓好卫生健康基本建设项目落地实施。组织编制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大力支持昆明市大健康产业示范区建设,打造健康产业发展核心区。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区域性国际公共卫生中心、中国一南亚东南亚国际诊疗保健合作中心建设,推动医养结合产业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6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8个;部分供给单位16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2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5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893人,其中:行政编制209人,事业编制13,684人。在职实有12,85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2,055人,财政部分供养10,790人,非财政供养7人。

离退休人员7,078人,其中: 离休135人,退休6,943人。

车辆编制386辆,实有车辆30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07,398.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2,657.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1,637,838.0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830.00万元,其他收入14,676.22万元,上年结转396.48万元。

与上年对比预算总额增长10.03%,项目支出同比增长147.94%(含三年行动计划新增13亿元);基本支出同比增长4.26%;非税收入同比下降73.87%,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因分析三年行动计划新增13亿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3,054.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2,657.97万元,上年结转396.4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2,657.97万元(本级财力252,499.81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5.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153.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7,398.45万元,增长率为101.38%,其中:本年收入增加127054.71万元,增长率为101.15%,主要原因分析三年行动计划新增13亿元。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07,398.6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2,657.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746.28万元,与上年对比批复数增加3752.33万元,增幅4.26%,(其中:工资性支出增加3427.12万元,增幅4.09%;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87.37万元(其中:部门机动经费由676万元增加为759万元),增幅6.7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减少3.87万元,减幅20.87%;资本性支出增加41.71万元,2019年未安排此类资金),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增加和工资标准增长,商品和服务支出增长主要为部门机动经费及核定的公用经费增长;项目支出160,911.69万元,与上年对比批复数增加130,000万元,增幅69.50%(其中:省本级资金增加123,749.53万元,增幅334.42%,增幅较大,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三年行动计划项目130,00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增加6250.47万元,增幅4.17%),高于全省部门预算平均增幅。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应用研究-机构运行609.36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行业科研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6.20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404.0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25.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3.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费用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5,164.8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维修费、邮电费、印刷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机关服务210.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服务医疗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130,110.00万元,主要用于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综合医院51,200.36万元,主要用于大型公立医院医疗设备采购、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中医(民族)医院6,541.71万元,主要用于大型公立医院医疗设备采购、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传染病医院4,519.47万元,主要用于传染病专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其他专科医院13,492.82万元,主要用于卫生、中医部门除传染病医院以外的其他专科医院的医疗设备采购、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基本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其他公立医院支出1,900.89万元,主要用于卫生、中医机构除传染病医院以外的其他专科医院的医疗设备采购、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基本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1,328.77万元,主要用于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包括结核病控制、消除疟疾行动、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血吸虫病防治及卫生疾病控制等项目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卫生监督机构974.86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包括卫生监督人员培训、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卫生学评估等项目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2,186.84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妇幼机构的支出,包括妇幼保健院设备购置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应急救治机构2,639.20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应急救治机构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410.00万元,主要用于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血吸虫病与包虫病防治、精神卫生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

卫生健康支出-中医药-中医(民族医)药专项400.00万元,主要用于中医(民族医)药方专项支出,包括民族医药文献整理和院内制剂研发,重点中医专科建设等项目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机构659.48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卫生健康计划生育机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20.00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专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87.4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50.0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之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3,288.45万元,主要用于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国际合作还本付息、内审内控及绩效评价项目、医疗服务建设与监管项目,云南省卫生高端人才培养评价项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及卫生总费用核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计划生育奖励专项、卫生计生宣传和健康知识普及及专项、药品采购及合理使用、云南省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培养项目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571.8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本条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基本工资51,709.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537.81万元,项目支出171.22万元)。

津贴补贴2,623.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6.89万元,项目支出236.60万元)。

奖金5,05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53.21万元)。

绩效工资21,39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49.94万元,项目支出45.43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25.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5.41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22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15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7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2.75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5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04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6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5.72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

住房公积金2,57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1.8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0.0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70.02万元)。

办公费25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04万元,项目支出13.34万元)。

印刷费39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50万元,项目支出350.65万元)。

咨询费41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0万元,项目支出400.56万元)。

手续费3.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万元,项目支出3.12万元)。

水费6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89万元,项目支出3.48万元)。

电费203.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33万元,项目支出10.90万元)。

邮电费105.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28万元,项目支出8.13万元)。

物业管理费154.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96万元,项目支出22.35万元)。

差旅费1,48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2.68万元,项目支出1,037.34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用57.7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7.71万元)。

维修(护)费458.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51万元,项目支出397.83万元)。

租赁费21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99万元,项目支出115.10万元)。

会议费24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7万元,项目支出211.26万元)。

培训费2,15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68万元,项目支出2,059.74万元)。

公务接待费53.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74万元,项目支出.87万元)。

专用材料费37,455.2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7,455.27万元)。

劳务费378.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8万元,项目支出367.87万元)。

委托业务费59,42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2万元,项目支出59,419.50万元)。

工会经费41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24万元)。

福利费41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24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78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397.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4.74万元,项目支出2.53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4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9.26万元,项目支出240.40万元)。

生活补助19,023.7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9,023.72万元)。

医疗费补助22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7万元,项目支出213.00万元)。

助学金1,557.9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557.96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3.3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13.33万元)。

国外债务付息137.9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37.91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87.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71万元,项目支出45.79万元)。

专用设备购置35,837.8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5,837.83万元)。

大型修缮1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0.00万元)。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953.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953.00万元)。

无形资产购置19.9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9.93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5.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00万元)。

费用补贴9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90.00万元)。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金额42,199.02万元,主要用于州市县提质达标工程验收以奖代补补助资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麻风病防治、地方病防治、寄生虫病防治、中医药重点学科、基层名老中医药传承工作室建设、危重孕产妇及危重儿童抢救、产前筛查、出生缺陷预防工程、第四轮艾滋病全国示范区省级配套经费、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补助经费、住院/专科/助理全科培训补助经费、村级计生宣传员生活补贴 、合理用药监测、基层卫生人员培训项目、4-6岁儿童视力检查、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妇幼保健机构能力提升、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省级区域诊疗中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26,617.64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50,183.3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50,183.33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配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3,244.3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3,244.39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专项经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4,048.09万元,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补助。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51个,采购预算总额175,173.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3599.3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428.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145.02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00.07万元,较上年减少34.90万元,下降5.5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41.71万元,较上年减少1.29万元,下降3.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9个,因公出国(境)17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按有关工作要求,有关单位按3%的比例压减因公出国(境)费,共压减1.29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7.38万元,较上年减少4.28万元,下降6.9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15次,共计接待49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剔除上年度省老年病医院公务接待预算数1.20万元,有关单位按不低于3%的比例压减公务接待费,共压减3.08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00.98万元,较上年减少29.33万元,下降5.5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98万元,较上年减少29.33万元,下降5.5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50辆。

增减变化原因剔除上年度省老年病医院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省地方病防治研究、省寄生虫病防治所因疾病防控工作任务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增加本年度分别增加4.29万元、4.40万元;省药具中心因并入原老龄事业基金会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随之增加1.12万元;其他有关单位按不低于3%的比例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共压减32.64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

该项目年度总体目标为:目标1: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目标2: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目标3:通过每年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投入,建立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完善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补助政策。目标4: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药品供应、人事分配等方面的综合改革;目标5: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实现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目标。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如下:一级指标3个,分别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4个,分别为数量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7个,分别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乡村医生收入保持稳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中长期、基层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中长期、服务对象满意度>=80%。

(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补助资金

该项目年度总体目标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需缴纳的12元,由省财政和州、市财政对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4:6的比例承担,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6:4的比例承担。:一级指标3个,分别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3个,分别为数量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4个,分别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病患者签约率>=95%、省级资金到位率=100%、州县配套资金到位率=100%,签约对象满意度>=85%。

(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配套补助资金

该项目年度总体目标为:在国家和省级文件的基础上,对所有服务项目均细化了目标任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5%以上;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60%以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按照应管尽管原则管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县级覆盖率达到100%。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中医药保健服务。一级指标3个,分别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4个,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6个,分别为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75%、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85%、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率=80%、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60%、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维持、居民满意度=85%。

(四)卫生健康人才教育培养项目专项资金

该项目年度总体目标为;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文件提出的我省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教育培养任务,2020年我省拟继续实施“卫生健康人才教育培养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培养(365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2020年本科订单定向生1-6月培养人数为4260人,9-12月培养人数预计为4160人(2015级毕业700人,2020级预计新招600人);专科订单定向生1-6月培养人数为270人,9-12月培养人数预计为245人(2017级毕业125人,2020级预计新招100人)。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2020年累计培养人数预计5984人。沪滇合作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2020年累计培养培训人数预计500人,评审科技成果10项。通过项目实施加快推进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水平不断提升,整个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的专业结构、城乡结构和区域分布不断优化,促进人才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更加适应,加快构建适合我省省情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级指标3个,分别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6个,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36个,分别为:当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新招录人数(本科)=600人、当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新招录人数(专科)=100人、当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新招录人数>=1800人、当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新招录人数>=330人、医学领军人才培养人数(省级)=62人、医学学科带头人培养人数(省级)=98人、医学学科后备人才培养人数(省级)=146人、 云南省传染病医务人员赴上海进修=50人、 赴上海开展卫生健康管理干部培训班=100人、 科技成果评选合作项目=10项、以学术推广的形式开展科研成果转化189人、 适宜技术项目推广=200人、 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培养任务完成率>=90%、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完成率>=95%、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毕业率>=95%、住院/专科医师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生完成率>=90%、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合格率>=80%、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合格率>=70%、 沪滇合作人才培养培训项目举办率>=90%、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工作完成时限2020年8月底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录工作完成时限2020年8月底前、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补助标准(本科)3000元/学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补助标准(专科)4300元/学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标准10000元/学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补助标准10000元/学年、医学学科带头人培养50000元/人·次、医学学科后备人才培养50000元/人·次、 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补助标准(省级本科)=6000元/学年、沪滇合作人才培养培训省级财政补助100万元、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本科、专科)按照培养协议到基层的就业率>=95%、参培学员培训合格率>=80%、接受培养的高层次人才业务水平及科研教学能力明显提高、参加沪滇合作人才培养培训人员业务水平明显提高、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在校学生满意度>=85%、住院医师、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参培学员满意度>=80%、接受培养的高层次人才满意度>=80%、沪滇合作人才培养培训人员培训满意度>=8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两癌”是指宫颈癌和乳腺癌。两癌筛查就是指通过先进的检查手段,排查出受检者是癌症还是一般的妇科疾病;是关爱女性健康的公益活动。我国政府部门的宣教力度在逐渐加大,社会对女性健康的关注度也在随之慢慢提高。

2.医养结合:指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相结合,实现社会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其中,“医”包括医疗康复保健服务,具体有医疗服务、健康咨询服务、健康检查服务、疾病诊治和护理服务、大病康复服务以及临终关怀服务等;“养”包括的生活照护服务、精神心理服务、文化活动服务。利用“医养一体化”的发展模式,集医疗、康复、养生、养老等为一体,把老年人健康医疗服务放在首要位置,将养老机构和医院的功能相结合,把生活照料和康复关怀融为一体的新型模式。

3.分级诊疗:所谓分级诊疗制度,就是要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实现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61.52万元,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增加245.11万元,增长15.16%,主要原因分析因机构改革后按人员核定的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附件下载: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