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飞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云南推行AED应急站的提案》(第120300423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公众场所设置AED设备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人口密集公共场所心源性猝死救治成功率,最大限度减少心源性猝死,提高全省人均期望寿命,增进人民健康福祉,助力健康云南建设,省政府在2020年组织实施“公共场所心脏急救设施配备工程”。
(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在公众场所设置AED设备工程。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始终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2019年12月初,省政府领导与国家卫生健康委领导进行会商时,就提出2020年在全省实施名为“救心工程”的惠民实事,在公众场所配置AED设备。2020年5月,“公共场所心脏急救设施配备工程”被省政府列入2020年10件惠民实事之一,并将其列入《健康云南行动支撑项目清单》,安排1亿元项目资金。目前,在前期广泛讨论和深圳市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省卫生健康委已经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拟由省卫生健康委、公安厅、教育厅等7个厅局联合下发各州市实施。
(二)公共场所心脏急救设施配备工程主要内容。项目在全省16个州、129个县市区实施。按10台AED/10万人口的配置比例,根据各州市常住人口数,确定各州市的安装AED总数。为统一部署、统一管理、统一规范,全省所需4800台由省卫生健康委通过政府招标统一采购,完成招标程序后,由各州市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并按合同支付相关款项。在全省机场、火车站、行政办公区和政务服务大厅、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选点安装AED。按照逐级培训的原则,对设置AED的公共场所管理负责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心肺复苏(CPR)和AED使用培训。
省急救中心具体负责全省项目组织实施,成立项目推进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推进、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等工作,撰写项目周报,及时报告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各州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在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门配合下,做好人员培训、选点、安装等工作。
二、关于AED使用和急救知识培训的情况
依照逐级培训的原则,按1台AED培训10名使用人的比例,对565名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医务人员和全省48000名使用人进行心肺复苏(CPR)和AED操作培训。
(一)师资培训:采取逐级培训的形式,各州市安排2-6人、省级各相关医疗机构人员参加省级培训,约100人参加省级培训,由省急救中心负责,培训时间2天;各县市区根据安装量不同安排3-6人参加州市级培训,由州市师资负责,培训时间2天。
(二)使用人培训:按照1台AED培训周围的10名使用人(或配置单位人员)的标准,由县级经过培训的紧急医学从业人员(急救中心人员)对使用人进行培训。使用人培训优先培训警察、老师、高校学生、消防队员、保安人员、运动员等现场急救者几率较高的人群;其次是在工作现场或公共场所、可能首先使用AED的公众。培训时间为1天。
(三)培训内容:进行基础生命支持(BLS)培训,并通过相应的理论及操作考核,取得公众心肺复苏培训合格证,确保经过培训的人员能进行高质量的心肺复苏(CPR)和正确操作AED。
三、关于急救知识宣传和AED推广情况
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形式,由省急救中心召集专家和专业机构编制心肺复苏、AED使用短视频、宣传材料等,组织开展公众心肺复苏知识普及、AED使用、常用急救知识等宣传,为项目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并以此为契机,鼓励群众参加医疗急救知识与技能的普及培训,增强公众医疗急救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