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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030046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9-28 09:50       浏览次数:

李炯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十四五”期间建设一批高水平国际专科医院、促进医疗服务走向南亚东南亚的提案》(第120300469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我省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和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为加快我省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一批高水平的国际医疗中心,对内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对外形成面向南亚东南亚的高水平医疗辐射,省委省政府决定大幅加大对公共卫生服务领域项目的投入力度,支持健康云南行动计划支撑项目、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一批医疗卫生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提升我省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统筹安排下,密切协作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开展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为做好我省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省卫生健康委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进领导小组,许勇刚书记、杨洋主任多次带队到国家有关部委和输出医院联系对接,按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要求,积极引进国内一流优质资源,力求通过省院、市院合作共建方式,建设国家心脑血管、呼吸、肿瘤、创伤、中医等专科区域医疗中心,引领、带动全省相应学科发展并跻身国内领先水平。通过省卫生健康委和省发展改革委的多方努力、共同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联合印发《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我省纳入心血管病、呼吸、中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省。我省将依托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引进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合作共建国家心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依托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引进中日友好医院合作共建国家呼吸系统疾病区域医疗中心;引进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建设国家中医区域医疗中心;同时积极依托省、市有关医院,分别引进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合作共建国家肿瘤、创伤区域医疗中心,力争通过3-10年的努力,将中心建设成为高水平的临床诊疗中心、高层次的人才培养基地、高水准的科研创新和转化平台,全面提升云南省相关专业诊疗水平,努力建设成为中国西部地区最好的专科医院和辐射南亚东南亚的专科诊疗中心。

建设区域性国际公共卫生中心

加快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积极承担面向南亚东南亚国家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业务培训等工作,提升传染病监测检测能力,积极开展应急公共卫生救援。依托云南省国家卫生应急移动防疫中心,在周边国家发生地震、洪水、风灾等自然灾害和重大传染病流行时,提供紧急公共卫生救援。切实做好边境地区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不断完善澜湄流域传染病联防联控合作机制,加强与相关国家的沟通与协调,加强信息及防控成果的共享。通过业务培训、学术交流、技术援助、建立传染病免疫屏障等方式,提升周边国家传染病防控能力。

三、推动区域性国际医疗保健中心建设

“国际一流、中国唯一”为标准,按照“国际化、高端化、绿色化、智慧化”要求,集“医、学、研、康、养、旅”为一体,着力打造具备疾病诊疗、检测分析、健康管理、医疗旅游、康复养生、科技研发、教育培训等功能的全生命周期高端区域性国际医疗保健中心。

推进昆明大健康产业示范区建设

我委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昆明健康产业发展难点、堵点,与省直相关部门和昆明市共同研究起草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昆明大健康产业示范区建设的意见》,针对性提出7项重点任务、16条具体支持政策,统筹省级医疗资源全力支持昆明大健康产业发展。支持昆明扩大优质医疗资源,积极争取肿瘤、创伤等专科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落地昆明。为促进大健康产业建设,省卫生健康委领导多次赴北京、上海、广州、青岛、宁波、成都等地开展招商引资,主动积极对接德中卫生组织、荷兰飞利浦公司、太平投资、扬子江制药、融创中国等国际、国内五百强企业和知名企业,积极推介我省大健康产业发展现状、特色优势及产业支持政策,吸引省外企业到滇投资兴业,推动我省大健康产业发展。

五、推进南亚东南亚国家医疗援助

加强与省商务厅、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部门联动,积极统筹我省医疗资源和力量,派出由省一院、省二院、昆医大附一院、昆医大附二院等医疗专家组成的云南省医疗队,赴老挝、缅甸等周边国家实施“光明行”项目,为我省在医疗卫生领域的“一带一路”建设做好服务工作。以省阜外医院牵头,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一带一路”倡议,开展对缅“爱心行”相关项目活动,并在中科院阜外医院的技术支持下,与老挝玛霍索医院开展合作,努力将“爱心行”活动打造成为周边国家医疗外交又一品牌项目。深化省一院、西双版纳州医院和老挝6省医联体建设,鼓励和支持三甲医院建设“中老”“中缅”“中越”医疗联合体,通过远程医疗协作网提供疾病诊疗、人员培训,提升周边国家医疗服务能力。

六、鼓励支持社会办医健康规范发展

我省一直高度重视社会办医的发展,自2010年起,就印发鼓励社会办医的相关文件,并由省级财政每年安排民营医院发展专项资金鼓励民营医院向规模化、专科化和质量化方向发展,2010年至2016年投入省级民营医院发展专项资金,直接惠及全省200余所社会办医院。为促进民营医院提升规模和服务能力,20157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明确自发文之日起,省财政专项安排资金对新获得国家二级、三级甲等医院的民营医疗机构,给予奖励;对评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给予经费资助。20204月,省卫生健康委联合10部门起草印发《关于印发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从优先设置社会办医机构、加大用地供给、国家税收优惠、适当财政补助投入、优化简化审批服务、优化职称评审、优化医保管理服务、优化医保费用报销、支持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鼓励社会办医承接政府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给予社会办医院提供政策保障发展支持。

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健康云南行动计划稳妥实施,持续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以国际高端医疗服务为导向,引进国内外优质医疗资源,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国际专科医院,促进我省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医疗卫生服务中心,促进医疗服务走向南亚东南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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