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医用织物“产、储、消、服”一体化基地,提高云南省公共卫生应急保障水平提案》(第120300562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应急物资储备主体的问题
各地政府是应急物资储备的责任主体,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等部门具体承担有关工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提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类、数量、储备形式等需求以及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建设规划建议,同时,认真做好部门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
按照“平战结合、重在应急,分级储备、采储结合”的原则,以实物储备、合同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等多种形式,省、州市、县三级卫生健康部门分别储备了一定量的现场消杀药品、个人防护用品和医疗救治药物设备等卫生应急物资,以满足日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需求。
二、关于提升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能力的问题
一是加快云南省卫生应急物资推进云南省医疗卫生应急备灾救灾中心建设。力争早日建设、早日投入使用,坚持“平战结合、采储结合、分级储备”原则,以实物储备、合同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等多种形式相结合,按云南实际,适当增加卫生应急物资的储备规模、种类、结构,切实提升省级卫生应急物资综合保障能力;二是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项目,建设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四基地”,在昭通、红河、大理、普洱各建设一个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以应对省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及援助周边国家需要;三是做好全省卫生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明确领导组织机构、各地各部门职责、战时应急保障机制等内容,实现战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协调一致、高效快捷的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所需重要卫生应急物资应急保障能力,保证重要物资迅速、高效、有序地调度与供应。同时,做好全省卫生应急物资保障全要素、全流程、全场景的实战演练,检验和提高卫生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切实做到预案设计扁平化、流程科学化,可操作性、实用性强;四是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科学素养和健康素养,鼓励居民家庭储备适量卫生应急物资。
三、关于医用织物生产中心等四中心建设的问题
医用织物(包括常规织物、功能性织物、防护性织物等)是医院使用最多的物资之一,事关医护人员职业安全和职业防护,建设医用织物“产、储、消、服”一体化基地,对于构建完善的公共卫生应急体系非常重要。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将积极联合省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科学谋划、统筹发展,在进行全省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布局和建设时,将医用织物生产中心、战略储备中心、复用加工中心和智慧服务中心等保障中心建设纳入建设规划,切实提高全省公共卫生应急保障水平。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