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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5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9-28 09:19       浏览次数:

杨绍武等4名代表:

《关于将普洱市江城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纳入国门医院建设的建议》(0454),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江城县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江城县医疗卫生机构共实有床位750张,其中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共有床位381张,其中江城县人民医院实有床位245张。全县每千人口县办医院床位数为2.96张,已超过《云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中2020年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县办医院1.94张的水平。全县每千人口床位数为5.83张,超过县级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办医共4.79的配置指标。

二、关于“将江城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纳入“国门医院”建设,并给予配套中央、省级项目建设资金”的建议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为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全省传染病救治网络,切实提高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对重大传染病能力,省委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双提升”工程,拟在江城新建国门医院,是全省此次建设的5个国门医院之一。

2020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江城县中医医院二期建设;2020年“双提升”工程中支持县国门疾控中心基本建设和设备配置;2020年省级财政安排边境防控中风险地区补助资金。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92号)明确,各地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属于各地财政事权,由各地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脱贫攻坚及巩固提升期间,省级财政统筹中央补助资金和省级预算资金对各地给予补助。

江城县人民医院迁建属于地方财政事权,应当由当地财政予以保障。同时,江城县人民医院于2010年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省级财政支持,新建面积9080平方米;2020年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用于优化流程,提高诊疗能力。建议普洱市和江城县统筹省级财政安排的对下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支持江城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三、关于“将江城县人民医院按“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标准建设,切实加大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医疗器械设备等方面投入,满足医疗、急救、预防等综合服务功能,大力增强县人民医院的服务能力,辐射老挝、越南,建设成为中老越三国边境地区的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议

目前,省级对江城县人民医院建设一直都是按二级医院支持,国门医院建设和县级医院能力提升完成后,医院的规模将会进一步提升、设施设备将进一步增加,硬件能满足医疗、急救、预防等综合服务功能,大力增强县人民医院服务能力的需求。

20141月,江城县人民医院被评审为二级乙等医院;江城县人民医院能否评定为“二级甲等”医院,下一步应该将加强人员配备,进一步完善科室设置,提升医院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提升医院质量等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特别是DRGs组数少,病例组合指数值(CMI),平均住院天数高,单病种质量较低,专科能力水来不高等具体问题。

二级医院等级评审由州市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实施,江城县人民医院能力自评达到二级甲等后可向普洱市卫生健康委提出申请,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将依照《关于加强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云卫医发〔201826)组织评审。希望江城县人民医院早日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在满足县域内群众就医需求的同时,辐射周边。

四、关于下步打算

针对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的短板、漏洞、弱项,省卫生健康委将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抢抓中央和省级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力度的机遇期,谋划一批项目,加快全省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议普洱市及江城县积极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工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江城县人民医院能力提升。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卫生健康事业,积极建言献策。我委将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能力提升工作,更好的服务广大群众的健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