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无障碍浏览

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1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9-28 09:18       浏览次数:

雷波等2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楚雄州姚安县人民医院精神病康复中心建设的建议》(0415),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精神卫生工作推进情况

省卫生健康委历来重视精神卫生工作,2020疫情期间召开了全省精神卫生工作视频会,组成4个联合督查组,对8个州市的9家州(市)级公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13家县(市、区)民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督查,印发了《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服务工作和疫情防控的通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抓好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今年将加大基层精神科医师队伍建设,到2022年覆盖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李玛琳副省长批示精神,印发了《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层购药困难情况的报告》。积极推动全国社会心理服务试点工作,61719日期间,省卫生健康委、省委政法委、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残联于等多部门联合对临沧市国家社会心理服务试点工作进行了调研评估。

二、关于“省人民政府支持楚雄州姚安县人民医院精神病康复中心建设”的建议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92号)明确,各地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属于各地财政事权,由各地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脱贫攻坚及巩固提升期间,省级财政统筹中央补助资金和省级预算资金对各地按照规定给予补助。

姚安县人民医院精神病康复中心建设属于各地财政保障范畴,应由各地财政纳入预算内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省级已于2013年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姚安县医院业务用房建设;2020年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姚安县人民医院救治能力提升;建议楚雄州姚安县充分整合县人民医院精神科与龙岗精神病医院资源,发挥医共体作用,做好相关前期人才储备等工作,一旦中央及省级有相关政策支持,能及时入库立项。

三、下步打算

省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共同梳理全省卫生健康行业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特别是梳理全省卫生健康领域中精神病科方面存在的不足,及时向国家,省委省政府汇报,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确实做好“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提质量”工作,提升全省卫生健康服务能力,为全省人民提供公平可及的优质医疗资源。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卫生健康事业,积极建言献策。我委将根据你们的宝贵建议,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卫生健康人将以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优质的服务回应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的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