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燕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省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的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省中医药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及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不断完善鼓励中医药服务提供和使用的措施,将符合条件的中药制剂、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中医科建设作为基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评审评价、年度校验和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资质认定的必备条件;将中医药知识培训考核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必备条件;将中医药服务医保报销比例上调,住院提高5%-10%,门诊予以报销。提升工作启动以来,各级财政共投入资金支持全省1507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中医药科室)、10568个村卫生室建设,2019年,全省99.9%乡镇卫生院、98.97%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6.45%村卫生室和92.79%社区卫生服务站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达12521.85万人次,其中,中医诊疗量2972.66万人次,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服务量的23.29%。99.35%乡镇卫生院和95.8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馆”。1个州市、31个县区获得“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绥江经验”、“腾冲经验”、“南华经验”得到国家充分肯定并推行。不断加强人才培养,实施人才引进项目,在乡镇特岗医师计划中明确中医师招聘比例,部分县区降低基层中医药人员引进条件、简化考核程序;制定《云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并组织开展2019年第一批次考核工作。不断补充扩大中医师队伍的同时,加强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改善了贫困地区群众中医药服务的就医体验。依托省中医院建立了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基地,60个县市中医院建立了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县级基地,每年遴选 10 项左右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推广。实施“培根工程”,安排专项资金对乡村医生开展中医药基本知识与适宜技术培训,共培训乡村医生近2万余名。通过培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能够掌握和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越来越丰富;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在基层得到推广和运用,基层中医诊疗量大幅增长。不断丰富基层群众中医药服务内涵,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地严格按照服务规范和技术规范为 65 岁以上老年人、0-3岁儿童分别提供中医体质辨识、中医调养及健康指导服务,截至2019年底,全省65岁以上老年人、0-3岁儿童中医药管理率分别达62.7%、72.8%,服务质量稳步提升。2019年,中医药累计治疗艾滋病病人、病毒感染者15772例,正在治疗6739例,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完成率为108.5%。我省德宏、版纳等地登革热疫情严峻、首次报告基孔肯雅热、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情况下,中医积极主动作为,通过中西医协同协作,在减轻患者症状、提高患者生存质量、降低死亡风险等方面显示出独特优势。
二、关于“安排专项扶持资金,在昭通市及各县区建设、发展一批中医特色专科,同时引导县级以下医疗机构开展中医重点专科及特色专科申报评审工作”的建议
2019年,我省积极争取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919万元,支持昭通市贫困地区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服务能力等项目建设。2020年,继续争取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739万元,加强昭通市8个贫困地区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提升,1个贫困县提升县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支持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1个治未病中心建设及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和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项目。截至目前,昭通市各级中医医院共有省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6个,其中县级中医医院中医临床重点专科4个,按照云南省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方案工作要求,到2022年,每个县级中医医院达到1个省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2个州市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要求。今年将启动新一轮省级重点专科建设工作,请昭通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单位申报。
三、关于“加强省市医保政策对中医的倾斜力度,鼓励扶持中医健康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医保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推进健康云南建设、大力发展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支持中医药事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发挥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职能作用,出台了《支持云南省生物医药健康产业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全力支持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在国家没有对中药配方颗粒作出明确政策规定的情况下,我省率先明确中药配方颗粒医保支付类别,按甲类药品支付,不设个人先自付比例。2019年底,将省内企业生产并申报的6477条中药饮片(其中中药配方颗粒2650条,云南神威药业594条)纳入了我省医保支付范围。目前,我省医保系统数据库中的中药饮片达16962条(其中配方颗粒11330条),基本做到了应纳尽纳。大力支持中医诊疗项目发展。将医疗机构中医服务项目的针灸、拔罐、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项目及通过疗效和安全性评价的中医适宜技术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中医服务项目,明确在医保基金安全线以内的州市按照“支付”类别管理,报销比例提高5%。对原医保不予支付的193个诊疗项目中涉及中医及民族医的21个项目,研究制定了医保支付标准,并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允许中药饮片和配方颗粒价格在顺加25%和15%的范围内,由医疗机构自行确定销售价格,加成价格较原来平均提高了8%,从而提高中药饮片和配方颗粒的使用,增强中医药服务,有力助推我省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四、关于中医药服务能力下步建设的情况(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以贯彻落实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为中心,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为导向,在做好“十三五”规划任务收官的同时,做好“十四五”规划的谋划工作,为我省新时期基层中医药规划实施打下基础。
一是实施县级中医医院能力提升工程。按照《云南省提升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工作方案(试行)》要求,采取“11+3+X”(夯实11个科室基础,突出特色建设不少于3个中医重点专科,补齐短板科室X个)建设模式,突出技术、人才、设备等重点,加快推进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到2022年,争取全省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全部达标并建成县域内中医诊疗技术中心、人才培训中心和适宜技术推广基地。
二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采取接受进修、巡回医疗、轮流下派、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中医药服务提升工程。将充分发挥县级中医医院龙头作用,参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建设,加强技术帮扶,实施县乡村三级中医药管理一体化,形成中西医协同、机构与团队联动的服务工作机制,为基层群众就近提供中医药服务。
三是大力推广中医适宜技术。以县级中医类医院为主,在院内推广使用不少于45项中医适宜技术,并面向基层进行推广,辐射带动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不少于6类中医药适宜技术。通过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开展西学中培训,做强一批以中医服务为主的村卫生室,提升一批能规范开展针刺、拔罐、刮痧、炙类等不少于 4类中医药服务的村卫生室。力争到2020年10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建有“中医馆”,能够规范开展8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开展5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量比例力争达到30%左右。
四是加大基层中医药宣传与服务力度,让百姓多了解中医药知识与内容。加强中医养生保健宣传引导,利用多种形式传播中医养生保健知识,提高中医药健康素养。同时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五是积极配合医保部门研究出台民族药、中药饮片、院内制剂纳入医保支付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动态调整;积极配合省级有关部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诊疗项目纳入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范围,适时调整中医、民族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逐步将中医非药物诊疗项目及通过疗效和安全性评价的中医适宜技术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从而支持全省中医药事业发展。
以上为本次建议的答复意见,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支持卫生健康工作和云南基层中医药工作,继续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