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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6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9-28 09:09       浏览次数:

余菊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第0163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省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方面工作情况

(一)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进一步夯实。截至2019年底,在我省农村地区设有乡镇卫生院1361个、村卫生室13450个,达到了每个行政村建有村卫生室,每个乡镇至少设有1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在城市地区,全省共建有社区卫生服务服务中心19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401个,不断优化居民“15分钟服务圈”。二是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标准化建设工程。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2019年整合资金,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了DR、彩超、心电图机、全自动尿液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和全自动血球分析仪等设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置的短板进一步补齐;三是实施慢性病管理能力提升项目。截至2019年底整合中央及省级资金2.19亿元,在乡镇卫生院建设585个慢病管理中心和401个心脑血管救治站,初步搭建了覆盖全省急性胸痛和脑卒中患者的一线快速救治网络;“一中心一站”建设连续两年纳入省政府惠民实事及健康云南行动支撑项目,2020年将安排经费支持211个乡镇卫生院建设慢病管理中心,92个乡镇卫生院建设心脑血管救治站。四是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工作。各地对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评价标准指南,找差距、抓整改、促提升,有力地促进了活动开展。2019年全省 23所机构达到国家推荐标准,379所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其中279所达到我省甲级标准;五是积极开展社区医院试点工作。2019年我省被确定为国家社区医院建设试点省份,共有14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验收达到社区医院建设标准;六是启动实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全省42个县(市、区)被列为国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县,我委联合编办、财政、人社、医保4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做好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我省医共体试点建设的目标、实施路径和主要任务。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投入不断加大

我省通过落实省级投入责任、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保障能力。一是不断加大对农村医疗卫生的支持力度。2019年,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府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69元,筹措下达补助资金,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档案、健康教育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突出以“预”为主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二是持续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2019年,筹措下达补助资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给予补助,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三是重点保障贫困地区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2019年筹措下达补助资金,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置基本设备和人才培养。四是落实省级财政投入责任。按照《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92号),从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能力建设四个方面落实财政对医疗卫生领域的投入责任,着力建立省级统筹、权责清晰、区域均衡、科学可持续的卫生健康投入保障长效机制。

(三)基层卫生人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1.按标准核定人员编制。20117月,省委编办会同相关部门印发了《云南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实施办法》,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标准,明确规定全省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原则上按照农业人口数1左右的比例核定,严禁挪用和挤占乡镇卫生院编制。20127月,全省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全部按标准核定到位。截至20191231日,全省乡镇卫生院核定事业编制,全面达到并超过国家和我省的标准。

2.加大基层卫生人员招聘力度。完善基层卫生机构招聘办法,出台《云南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指导意见》,对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招聘引进的条件、程序、方式等给予大幅倾斜,急需紧缺人才招聘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条件和开考比例,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执业助理医师的乡村医生等情况可以考核招聘,开通直聘渠道。2020年,为贯彻“六保”要求,落实“六稳”工作,降低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我省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高校优秀毕业生专项招聘1万名工作人员,其中乡镇卫生院计划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650名。目前报名、笔试、面试已经结束,进入考察录用阶段,乡镇卫生院实际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705名。

3.加大基层卫生人才培养投入力度。2010-2020年,省级财政共筹措医疗卫生人才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师特设岗位等项目,为基层培养用得上、留得住的医疗卫生人才。在此基础上,支持云岭名医、医学领军人才、医学后备人才培养工程, 为高端医学人才培养提供保障,全方位全阶段支持我省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4.加强卫生人才培训。一是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2016-2019年,累计招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4094人。二是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2013年我省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科医生制度发展目标、全科医生培养模式、执业方式、激励机制和保障措施。截至目前,共招收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学员5241名,已有3825名取得全科转岗培训合格证。三是认真做好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工作。2018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启动实施紧缺专业人才培训项目,培训周期为1年,学员培训结束后返回原单位为基层开展相关业务工作。20182019两年,紧缺人才(麻醉、康复、临床药师)及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4个培训项目共培训来自县乡基层医务人员175人。四是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培训项目。2019年中央下达资金1254万元,对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骨干全科医生、骨干乡村医生、骨干人员、护士、村卫生室人员和管理人员7898人进行培训,重点针对基层实际操作技能,适宜技术,包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和管理,中医药服务技术,常见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等开展培训。五是实施基层卫生人员学历提升工程对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大专学历提升,乡村医生实施中专学历提升,并分别给予50%80%的学费补助,2019年全省共有3374人参加中专学历教育,1222人参加大专学历教育。六是加强基层卫生管理人员培训。2019年全省安排50名管理人员参加由上海市举办为期10天的基层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班;与善小基金会合作,组织深度贫困地区140名乡村医生进行了“德技双馨”技能培训。

5.建立完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薪酬激励机制。20206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按照“两个允许”政策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末业务收支有结余的,在提取不高于当年医疗收入1%的医疗风险基金、10%的职工福利基金(基金滚存较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适当降低提取比例或暂停提取)后,主要用于人员薪酬分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分配时向关键岗位和骨干人员倾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作为家庭医生团队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组成部分,主要用于人员薪酬分配。同时,还从优化职称评审制度、提升服务能力、落实生活补助政策、完善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稳定乡村医生队伍等方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四)关于药品采购及配送的情况

一是大力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截至目前,我省已有两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落地,涉及药品品规共57个。其中:第一批中选药品25个,均为医保目录用药;第二批中选药品32个,有29个医保目录用药。从中选药品降幅来看,第一批中选药品中选价格与省级平台原挂网价相比,平均降幅达64.04%, 广大群众切实享受到了改革带来的实惠;第二批中选药品中选价格与省级平台原挂网价相比,平均降幅达到62.75%,最高降幅 95.49%。目前,省医保局正在按照国家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第三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二是加快推进省级药品动态挂网。省医保局拟定完成《云南省药品和高值耗材动态挂网方案》,以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为导向,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保障药品供应。目前,基本药物和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相关企业已完成产品申报工作,待审定挂网;常用低价药集中议价和采购企业申报审核工作已经完成。省医保局将适时将老百姓常用的药品纳入省级带量采购,价格同全国其他省份联动,更好地满足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用药需求。三是关于药品配送情况。印发了《关于做好药品配送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医保﹝20202号),就基层药品配送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地医保局邀请加强药品配送管理,确保基层药品供应保障;要求药品配送企业一般药品48小时配送到位,偏远地区不超过72小时,急救、急用要求必须8小时送达。中选企业是供应保障的第一责任人,中选企业每月报送中选药品生产、供应、库存、回款情况,确保中选药品供应。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各级医保部门将切实加强对基层药品供应的监测力度,对采购使用、支付情况、供应保障进行全面监测。对不能履行规定责任和义务的配送企业,采取约谈、责令整改、暂停或取消配送资格等措施进行管理,确保药品供应到位。

二、关于提升乡镇卫生院能力建设方面打算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卫生健康队伍素质

认真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文件精神,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一是要继续动员和组织乡村医生积极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加快推进乡村医生队伍执业化进程;二是持续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前培训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推进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扎实做好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强化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三是认真做好基层全科医生注册工作,确保2020年底前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四是不断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推进村卫生室医保结算,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和资金拨付,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五是全面实施乡村医生“乡管村用”,稳定乡村医生队伍,。2020年起将乡村医生定额补助标准由300元提高到500元,增加部分主要用于补助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长效机制,解决乡村医生后顾之忧。六是做好基层卫生人才培训、乡镇卫生院院长、乡村医生德技双馨等培训项目。

(二)加大投入力度,提升基层服务水平

我省继续加大对医疗卫生投入力度,2020年至2022年在原有投入的基础上,支持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及基层慢病管理中心和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

1.以“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为抓手,不断提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预防保健、康复等方面的综合服务能力,增强群众的获得感、信任度和满意度。

2.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推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地见效。在前期社区医院试点建设的基础上,认真组织调查摸底,全面摸清基本情况、群众需求、服务能力等信息,并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合理规划社区医院建设数量和任务目标,时间服从质量,不追求数量。2020年全省将再推荐一批有条件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社区医院建设。

3.继续做好“一中心一站”建设。通过三年时间,到2022年底全省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慢病管理中心,50%乡镇卫生院建成心脑血管救治站。加强慢病管理中心和救治站业务技能培训和运行管理,实现基层“一中心一站”与县级胸痛中心和卒中中心业务统一管理,工作无缝对接,充分发挥“一中心一站”在慢病管理和危急重症救治方面的作用。

4.全力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建设工作,实现我省“5明显,1增,1控,1下降”的试点建设目标。即:到2020年底,试点县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益明显发挥,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行为明显规范,医防融合实施效果明显显现,县域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医疗卫生机构有能力开展的技术和项目不断增加,居民医疗费用负担控制合理,县域外住院人次占比逐年下降。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成,县域就诊率达到90%,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65%,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有序就医格局。

5.完善基层业务信息系统建设。以省统筹、以县为单位,将云HIS、远程医疗(云PACS、云心电、云病理、云检验)、云公卫及HRP系统覆盖全省县级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乡镇卫生院(含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并与县级医院、医保系统实现无缝对接,满足县域内远程医疗、医共体管理、医保实时结算等需求目前在楚雄州楚雄市、大理州巍山县启动基层云HIS及远程医疗试点,现已完成阶段性验收。楚雄市15家乡镇卫生院及143家村卫生室的云HIS系统实施、交付工作按计划完成。巍山县已完成试点庙街卫生院HISLISPACSEMR、医保结算系统部署上线,营盘村卫生室HIS 医保结算系统上线工作。

(三)建立稳定的乡镇卫生院运行保障机制

一是健全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每年筹措下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综合改革以奖代补资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及核定收支差额等给予补助,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二是完善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奖补机制,在按照区域面积、人口等因素综合测算的基础上,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情况对补助资金进行调整,对使用非基药、网下采购率超过限额的地区相应扣减补助资金,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情况较好的地区予以奖励,进一步完善了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奖补机制。三是统筹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短板,统筹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资金为乡镇卫生院配备必要设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学历提升工程,助力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四)加强药品统一采购配送管理

严格落实《关于做好药品配送管理工作的通知》及药品采购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乡镇卫生院药品配送实际,不断完善监督考核机制,规范配送行为,确保基层药品质量、供应和使用,更好满足群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