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磊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中医药预防和诊治传染病基础研究,防控新发传染病》(第120300011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中医药防治传染病基础研究有关情况
中医药在疫病防治上具有悠久的历史,特别是2003年非典疫情以来,在国家的主导下,中医药积极参与了传染病的防治,中西医结合防治传染性疾病取得了明显成效,逐步形成了共识。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大力倡导中西医结合防治疫情,经过探索和实践,筛选了“三方、三药”用于疫情防控,取得了明显成效。云南中医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积极作为,5名中医药专家进入省级医疗救治专家组,指导全省的中医药临床救治工作。省卫生健康委组建了由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及省级名中医在内的多学科专家参与的省级中医药防治专家组,全面参与中医药防治工作,先后制定了试行第一版、第二版、第三版的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医药防治方案,针对与新型冠状病毒密切接触者、敏感人群、高危人群、有基础病人群、免疫力低人群等5类人群,按不同体质提出不同的预防方案和调摄防护措施;针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出院康复病例不同阶段提出中医辨证施治指导方案。同时,结合前期临床治疗经验的研究总结,根据专家临床协定方研制了10个中药(民族药)制剂并获得药监部门“绿色通道”快速批准,在定点救治医院应急调剂使用。
省科技厅积极支持疫病科学研究,支持开展疫病中医理论、临床试验、药物研究、多学科交叉、分子生物学等多方面研究。2020年1月24日,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迅速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紧急启动“新冠病毒感染应急防治”科技专项组织工作,与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等部门密切协作,组织全省科研力量,围绕疫苗研发、疾病模型建立、临床救治体系研究、中医药研制、防控装备开发等方面,开展应急防治关键技术科研攻关,开通项目申报“绿色通道”,最大限度简化申报程序、简化申报材料。支持省中医医院实施“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中药制剂研究”项目,研发有效中药抗疫合剂,2个抗疫方剂—清瘟解热合剂和健体抗疫合剂,获得省药监局医疗机构制剂备案并运用于临床救治,取得较好的临床疗效。目前,两个中药合剂在缅甸、老挝等国家新冠肺炎患者中免费使用,老挝已将健体抗疫合剂和清瘟解热合剂作为中医治疗用药写进老挝第二版国家诊疗方案。
同时,针对中医药防疫作用机理、药物筛选及药效评价,省科技厅支持昆明理工大学实施“冠状病毒细胞与动物模型建立及中药药效评价”项目,与中国中医科学院、呼吸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合作,根据药物作用靶点,研究细胞和动物模型,建立抗病毒中药药效评价技术体系。对中国中医科学院、澳门科技大学、云南省中医医院等7家省内外单位提供的中药制剂、靶向合成药、抗体药物等20余种药物进行了抗冠状病毒效果评价,发现4种中药制剂有较好的体外抗病毒效果,为临床对新冠肺炎有效的中药制剂的开发提供研究依据和候选药物。
但多年来,对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的后期总结研究和深入研发工作开展不够,目前全省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方面还未建立起相应的临床救治基地、科研创新平台等,影响了中医药在重大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发挥。您提出的7条建议,我们也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认真研究,有针对性地加强我省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中的研究,推动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下一步,借助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有利时机,省卫生健康委将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作为今后的一项重点工作并纳入《云南省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将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院设置传染性疾病科,加快建立中医药传染病临床救治体系,依托三级中医医院建设一批中医药重大疫病救治基地,依托高校、企业等建立中医药疫病防治基础研究和产业创新平台,不断加大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的基础研究和防疫产品研发,力争形成一批中医药防治传染病方案和方药。省科技厅将继续支持中医药产业的发展,在中医联合专项2020年及以后的申报指南中增设“中医药防治新发传染病专项研究”类别,扩大中医药抗病毒机制研究选题范围,加大中医药与多学科的交叉研究以及药理学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巩固并提高中医药面对新发传染病的科学防治能力。
二、关于创建符合中医药特色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和适应中医药研究规律的标准操作程序有关情况
目前,省中医医院、省中医中药研究院、云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和各州市中医医院均建有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但全省中医医疗机构均未建成增强型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P2+)。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省中医医院、昭通市中医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级实验室生物安全三级防护要求,被省卫生健康委批准为云南省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机构,开展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工作,为全省新冠肺炎防控做出了积极贡献。
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将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院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增强型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P2+),为中医药防治传染病方面的科研和临床工作服务,并加大医护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全省中医医院的应急处置能力。
感谢您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意见建议对推动我省中医药更好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具有很好的借鉴价值,我们也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推进。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