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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12020029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9-10 10:59       浏览次数:

民建云南省委:

民建云南省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全省医院产科儿科软硬件建设 适应全面二孩政策就医需求的提案》(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第二次会议第120200290号提案),交由省卫健委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儿科、妇幼保健机构基础建设情况

(一)“十三五”期间妇幼保健机构项目申报、中央资金安排情况

2016年11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下发《关于印发﹤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社会﹝2016﹞2439号,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中设置了“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原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家《关于请抓紧编报“十三五”医疗卫生领域建设项目储备库(第一批)的通知》、《关于重新核报“十三五”医疗卫生领域建设项目储备库的通知》要求,编报省、州市、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储备项目。2016-2019年安排综合医院儿科建设项目4个。

(二)省级资金加强产儿科及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一是2015年,省财政厅安排补助资金支持省属11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妇、产、儿科能力建设项目,补助资金专项用于业务用房改扩建、流程再造、便民设施添置、设备购置和人才培养等项目,在资金下达时明确要求“省级医院能力建设项目资金体现政府对相关科室的倾斜支持力度,请各项目医院合理调整相关科室绩效工资核算机制,统筹考虑医院整体发展情况,对产科、儿科等公益性强、绩效差的科室予以倾斜”,引导和支持省级医疗机构加快提升产科、儿科服务能力,稳定产科、儿科人才队伍。二是2013-2015年,省财政厅安排下达补助资金支持边远贫困地区5个州(市)妇幼保健院和64个县级妇幼保健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补助资金用于设备购置、房屋修缮和人才培养等。

(三)开展教育卫生补短板项目

是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职业教育扶贫工程和县级公立医院及妇女儿童医院扶贫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云办发〔2016〕57号)的要求,云南省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开展战略合作,由国家开发银行提供支持,实施县级公立医院及妇女儿童医院扶贫工程建设。其中一期规划儿童医院建设项目3个。二期规划儿童医院及儿科建设项目8个。目前,一期项目正在抓紧推进中。

通过以上项目的实施,改善了我省妇女儿童就医环境,提高了省妇幼健康业务能力,为各级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妇幼健康服务。

二、完善政策,推进工作

为加快推进我省医院产科儿科软硬件建设适应全面二孩政策就医需求,先后出台了《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决定》《云南省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云南省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关于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的通知》《云南省2016年实施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工作方案》《云南省2017年实施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方案》等政策文件。

三、完善危重救治网络,加大救助水平

一是我省依托产科儿科实力和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医疗机构,加快辖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截至目前,省级设置7家省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及4家危重新生儿抢救中心并实行分片负责16个州(市)。州(市)、县(区)两级基本建立了至少1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1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2019年省政府将建设30个危重孕产妇及危重新生儿抢救中心纳入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全面建设我省危重孕产妇及危重儿童救治体系,提升救助能力。二是省级财政每年安排抢救资金,专项用于贫困家庭危重孕产妇及危重新生儿救治工作,减轻贫困家庭负担。三是截止2017年,全省1229个行政乡(镇)共有乡镇卫生院1355所(其中:中心乡镇卫生院436所),有10.77%设置了儿科。

四、加强人才培养

(一)招录本科儿科学专业学生。昆明医科大学、大理大学从2017年起招录本科儿科学专业在校学生399人,云南中医药大学从2018年起招录本科中医儿科学专业在校学生48人。

(二)开展儿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我省现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儿科专业基地14个,2015-2018年全省共招录培养儿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499人(含专硕学位衔接133人),已参加结业考核132人(含专硕学位衔接23人)

五、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积极争取将我省上报的“十三五”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中给予支持。二是省卫生健康委尽力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按年度将符合国家申报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年度投资计划支持建设。三是省卫生健康将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支持,积极落实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省级配套资金足额到位。进一步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妇幼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妇女儿童专科医院为主体,大中型综合医院、相关科研教学机构为技术支撑,民营医院为补充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大对省级及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以及基础设施条件较差的县妇幼保健院给予重点支持。

(二)加强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和队伍建设。一是配合省教育厅继续推进高等院校儿科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儿科学专业化教育,制订儿科学专业人才培训方案,开展一体化儿科医生培养。二是进一步扩大儿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模。根据临床医学、儿科学毕业生数量和岗位需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向儿科倾斜。加强培训体系建设及培训过程管理,注重培养临床诊疗能力,提高临床技能水平,使培训合格的儿科专业住院医师具备独立从事儿科临床工作的能力。

(三)加强儿科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儿科诊疗水平,强化妇幼健康服务人才建设,提升妇幼保健服务水平,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力度。

衷心感谢贵委对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工作的关心、关注与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6月16

(联系人及电话:杨东学,0871-6719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