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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2020078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9-10 10:31       浏览次数:

洪云龙委员:

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综合治理》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部署专项三年攻坚行动方案情况根据2018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0部门印发《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要求,把血吸虫病防治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列入其中。我省结合实际,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制定了《云南省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各地贯彻执行,行动方案》明确了具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对现症病人进行有效救治,助力脱贫攻坚;防治措施全面落实,病区人居环境普遍改善,环境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群众防意识有效提高;防控体系得到加强,防治技术有新突破。《行动方案》和《“十三五”血吸虫病防治规划》一脉相承,保持了工作连续性

是对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新的行动部署和安排

二、关于落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情况2019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马晓伟主任与省人民政府省长阮成发签订了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2018-2020年)目标责任书,

省、州、县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地方病防治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

把任务落实到点、责任到人。确保到2020年完成血吸虫病各项重点任务,如期实现防治目标,有效控制和消除血吸虫病危害。

三、关于制定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情况2020年,全18个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要达到传播阻断目标,60%以上流行县达到血吸虫病消除目标。其中,大理州有11个县,2019年底,大理州要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全州367个流行村中累计有355个达到传播阻断标准或消除标准,占流行村总数的97%。大理州按照《消除血吸虫病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消除血吸虫病二十条措施》,细化了任务,明确了部门职责,进一步健全考核制度,按照重点地区重点防治、重点环境重点查灭、重点人群重点保护原则,采取“一县一策”和“一村一策”进行血吸虫病综合防控,各地将按照制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扎实开展工作,确保达标一批、消除一批、控制一批

四、关于掌握疫情发展的动态情况对所有血吸虫病流行县设立监测点,建立健全以县为单位的监测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报病网络,全面监测疫情发展动态,同时,加强对数据分析和研判,及时预警,做到疫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五、关于为防治工作提供保障情况。按照《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1867号)》,血吸虫病防治经费列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上划为中央财政事权,由中央财政承担支出责任,我们将合理安排并管好用好专项资金。

您提出的建议,我们一定会采纳并指导各地开展血防工作,针对血防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全面推进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落实,通力合作,攻坚克难,为实现控制和消除血吸虫病危害目标,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而努力。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事业、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关心、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