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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2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9-10 10:17       浏览次数:

杨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质增效的建议》已交由我委办理,现答复如下:

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新形势下保障和维护群众健康的重要途径,我省高度重视,提前谋划布局,搭建和完善了政策平台,各地扎实推进。2016年,我省昆明、玉溪等6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州市首先探索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2017年起,我省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大到所有州市,并纳入省委省政府绩效考核。截至20195月底,全省共有家庭医生团队21269个,通过优化团队构成,控制单个家庭医生团队不签约人数,加强业务培训,聚焦重点人群和重点病种,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向签约居民提供隨访监测、日常诊疗、用药指导、健康教育等服务。

一、关于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宣传的情况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立时间短,在深入推进过程中,确实出现很多政策误解。2017年,我委开发了《云南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手册》,利用各种信息传播媒介对各项政策、服务内容等都进行了宣传。要求各级各地针对当前居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概念的误解,重点宣传基本概念、基本服务内容、可以拓展的补充服务项目、收费政策、执业方式等解答群众疑惑,引导居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回归到合理预期。在每年519日“世界家庭医生日”,集中举办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尊重、信任、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良好氛围。

二、关于强化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基层队伍建设的情况

(一)制定印发《云南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办法》、《云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对全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实行分层次评审,并将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的推荐权限下放到县市区,评审权限下放到州市,运用州市和县市区在人才评价使用上的自主权,促进了家庭医生为主体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二)制定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使用政策。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省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了我省《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报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于201882日印发实施(云政办发〔201859号)。文件从创新改革完善全科医生薪酬制度、完善全科医生聘用管理办法、拓展全科医生职业发展前景、继续推进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增强全科医生职业荣誉感等,强化政策落实力度等方面提出了强化落实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具体要求。

(三)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这是我省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和规范全科医生培养制度的重要途径,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2010年以来,全省共招生培养本专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6116人,已毕业的1450人全部纳入我省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本科)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专科)。2019年,我省还计划招生814人。

继续加强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力度。我省现有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3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16家,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42个。20152017年招录培训全科医师942人,完成培训并结业考核合格62人;招录培训助理全科医生828人,完成培训并结业考核合格136人。

继续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2012年以来,我省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统一安排实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训合格全科医生3823人,2019年计划培训500人。

三、关于完善在职在岗基层医务人员培养培训机制的情况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基层卫生健康技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步伐,努力提高基层卫生健康技术人才队伍素质和服务能力,改善广大农村和社区居民的就医条件,确保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顺利实施,省卫生健康委积极协调教育、财政等部门,于2014201620172018年实施了基层在职在岗卫生人员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和成人高校专科学历教育,共招录培养12201人(其中:中专10411人,大专1790人)。2019年,我省还将继续实施基层在职在岗卫生人员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和成人高校专科学历教育工作,为全省55岁中专以下学历乡村医生及乡镇卫生院高中及以下学历人员实施中专学历提升、为全省乡镇卫生院中专学历人员实施大专学历提升,计划招收中专学历提升不少于2500人、大专学历提升不少于1200人,确保实现到2022年全省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体达到大专以上学历,55岁以下村医达到中专及以上学历的要求。

四、关于合理制定签约服务基本服务内容的情况

我省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居民提供以下4项基本服务内容:第一,按需提供转诊和预约服务,家庭医生团队帮助签约服务对象选择适宜的就医途径,根据病情需要,为签约服务对象提供至县域内二级医疗机构的转诊服务,帮助预约二级医院专家诊疗。第二,按需延长慢病药物处方,对病情稳定、依从性好、需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病签约患者,可一次性开具治疗性药物不超过2个月的药量。第三,提供一般体格检查服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中“健康体检表”要求,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或辖区集中体检场所,年内为签约对象开展1次免费体格检查服务,体检信息记录在“健康体检表”中,按年度归入居民健康档案中,实现健康档案动态管理。第四,日常电话咨询,家庭医生接受签约对象电话咨询疾病症状、合理用药等,并给与医疗指导。超过以上4项基本服务的补充服务内容,根据签约居民需求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服务能力,采取项目收费、灵活组合的方式提供,所需费用按照原渠道处理。我委要求各地要提质增效,提高签约质量,提高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保障对重点人群(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孕产妇、0-6岁儿童、老年人、慢病患者、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和重点病种(包括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等)的签约服务。签约内容已经充分考虑农村地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也为城市地区多层次的健康需求预留了内容的拓展空间。

五、关于优化绩效考核和群众参与度的情况

采取“培育+考核+激励”的模式稳步推进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在制度建立之初,突出新服务模式的培育和建立,考核主要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保考核同步开展。20189月以来,我省持续改善信息化的日常监管和考核工作工具,使用省级签约服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和与预警管理,各地可根据每个服务团队实际的服务数量、质量、有效性等指标,兑付考核补助,也可以更敏感的掌握乡村两级资源配置和服务能力变化,及时调整工作任务和资金分配。目前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等重点慢病患者,每周从系统中抽取家庭医生团队数量、团队签约居民数量、重点慢病履约数量等重点监测指标的动态数据,分析签约服务工作进展,为基层医务人员完善医生端App智能提醒功能,将已签约但无服务记录的慢病居民信息顶置推送到医务人员手机界面,切实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目前,我省家庭医生签约居民版手机App已上线,签约居民可以通过手机与签约医生建立稳定服务关系,接受远程咨询、服务预约和提醒、查看本人体检信息、推送个性化健康教育资料等服务。各地、各机构要积极推广宣传,家庭医生团队要在服务的同时动员签约居民下载使用居民版App,进一步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知晓率和感受度。

随着国家和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将进一步完善,加之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和效率将进一步得到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省卫生健康委将继续努力,与相关部门共同协商,积极推进政策创新和落实;做好政策宣传,耐心解答群众疑惑,使居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回归到合理预期。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