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云南省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云南康养产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持续深入康养产业发展情况
积极稳步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多种形式围绕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提供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探索总结出昆明市“三体一式一型”等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医养结合经验。目前,全省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运营的涉老医疗机构有67家,民政系统注册登记并运营的759个养老机构中82.6%以上能够不同程度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90%以上的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开通就医绿色通道,64个医养结合机构能够为老年人提供不同程度的基本医疗和养老服务。
(一)打造一批示范性健康养老产业项目。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打造了一批有特色有亮点的健康养老产业项目。如诺仕达集团的七彩云南·古滇名城项目,探索打造以文化为核心,集文化旅游、休闲度假、生态环境示范、养老养生产业、宜居社区建设、城乡统筹发展于一体的具有国际水准和影响力的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惠民发展型示范项目;滇池国际养生养老度假区采用CCRC养老模式,融合了六大服务功能,从医疗、餐饮、文娱到物管、商业、管家,满足老年人对健康管理、护理和医疗等基本养老需求;云南实力集团打造的高端旅居养生公寓——云间旅居,将逐步构建全国性养老平台,打造集高端养老、旅居养老、健康管理等为一体的大健康产业,力争建成中国旅居式养生养老领导品牌及全国旅居标准化示范基地。
(二)推动健康养老服务与信息化建设融合发展。部分地区积极探索“互联网+”智慧养老模式。昆明、曲靖、红河、大理、文山、玉溪、保山、丽江等州市建有或正在筹建“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政府提供基础设施并承担基本保障性养老服务费用,引入企业、社会组织专业运营管理信息平台。通过服务热线的调度,为周边社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群提供上门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及生活照顾等服务项目。
二、关于持续提升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
(一)以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为契机,持续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
认真组织开展2018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以“保安全、固成效、优服务、建机制”为主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认真梳理整治问题清单,并紧扣问题清单开展挂号销账工作。全省共完成681个养老机构的整改提升工作,老年人床位数增长到62401张,从业人员数增加到8669人。完成机构法人登记452家,登记率增长9.2%;农村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率大幅提升,登记率达到84%;未设立许可机构数由507个减少到327个;关停养老机构120个。针对无服务质量标准问题,制定了全省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
(二)重点解决制约养老服务发展的普遍问题
为提升全省养老院的服务保障能力,提高发生意外责任风险时的应对能力和善后处置能力,减轻养老服务机构负担,2018年3月,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省保监局印发了《关于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意见》,2018-2020年,每年统筹安排500万元福彩公益金对全省各级公办养老机构和经民政部门设立许可并依法登记的社会兴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进行投保补助,其中:民政对象入住老人补助100%,社会老人补助80%,并组织全省统一集中投保。目前,全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已有631家完成投保工作,投保床位数24162张,投保员工5232人,投保率均达到98%。
三、下步工作计划
你们提出的建议,对推进全省康养产业发展具有前瞻性和很强的指导性,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推进落实。
(一)继续推进康养产业发展步伐
组织编制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在深入调查研究各州市健康产业现状和特色优势的基础上,根据各地优势和基础,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各州市健康产业发展方向,支持昆明市健康产业示范发展和其他州市健康产业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充分听取企业诉求,结合现行产业发展政策,梳理形成一套细化、有效的产业扶持政策,吸引省外企业入滇,助力跨越式发展。加大招商推介活动力度。以重点目标企业为工作对象,大力开展精准招商、定向招商,高频度组织开展互动考察、洽商活动。
(二)继续提升健康养老养生服务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和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的“健康生活目的地”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税收优惠减免政策,完善投融资、土地、人才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引导有关行业、企业围绕健康促进、健康监测可穿戴设备、慢性病治疗、康复护理、辅助器具和智能看护、旅游休闲等重点领域,推进老年人适用产品、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引导各地充分挖掘资源、气候、区位等独特优势,建设一批具有云南特点的康养小镇和养老服务基地,推动养老服务产业与健康、养生、旅游、文化、健身、休闲等关联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
加速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把医养融合作为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的重要抓手,重点促进医疗、养老、社保政策有效衔接,支持养老机构按照标准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鼓励医疗机构增设老年养护、临终关怀病床,开办养老服务机构。充分挖掘社区医疗机构服务潜力,支持养老机构和社区医生签约服务,引导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开展疾病预防、中医养生等健康服务,大力推进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感谢你们对康养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衷心希望贵委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6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玉霞,0871-67195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