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民主党云南省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智慧医疗发展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加强健康医疗信息化建设
我省紧扣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坚持“为民惠民”的发展理念,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加快补齐发展短板,努力加强健康医疗信息化建设。一是稳步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省统筹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国卫办规划函〔2016〕1036号)要求,于2017年11月正式启动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建设,先后完成了涵盖9类核心编码规则、98个通用指标(报表)的信息标准体系制定,同年,完成基础平台框架搭建,实现与国家级平台互联互通。目前,已建成了全员人口信息、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等基础数据库,完成双向转诊管理系统、诊疗信息共享系统、卫生综合管理系统、病种指数系统等基于平台的应用系统开发和部署,15家省级医院、部分省统筹建设垂直业务系统和玉溪市卫生健康平台完成接入,实现了相关数据的常态化上传和互通共享。二是持续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我要看病”版块应用上线工作。2019年1月10日,“一部手机办事通”上线,“我要看病”版块按照“应上尽上”、“能上尽上”的原则,联通15家省级医院在内的28家医院34个院区,提供分时段精准预约挂号、生育服务登记在线办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线查询,身边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线查询,方便了群众“找到医院、找到科室、找到医生”,实现了精准预约挂号等便民服务。三是不断探索互联网医院为民惠民途径。允许医疗机构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在实体医院基础上,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安全适宜的医疗服务,积极为患者在线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服务,以及随访管理和远程指导,逐步实现患者居家康复,不出家门就能享受优质高效的复诊服务,互联网医院医生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可以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我省第一家基于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省肿瘤医院互联网医院)于2018年10月上线运营,将宣威市人民医院、富源县人民医院、彝良县人民医院、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纳入到肿瘤互联网医院范围,实现了肿瘤医院平台与各医院系统通联,以往需要到肿瘤医院复诊的患者在当地就能接受服务。四是逐步实现远程医疗全覆盖。依托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进政府主导、符合分级诊疗制度、与医联体建设有效结合的远程医疗体系建设,建设区域影像、病理、心电中心,扩展远程医疗深度广度。全省所有三级医院均参与2种以上医联体模式建设,县域内县乡村一体化医共体建设稳步推进。
下一步,健康医疗信息化工作将持续发力。一是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省级平台,加快推进州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将所有公立医院和有条件的社会办医院接入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打造健康医疗云计算中心。努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水平,逐步将云HIS、云PACS、云公卫等覆盖全省,并与医保系统实现无缝对接。推进医疗健康专网建设,按照远程医疗、医学影像数据传输、医疗信息共享等需求,鼓励电信企业向医疗机构提供优质互联网专线、虚拟专用网(VPN)等网络接入服务,推进医疗健康专网建设,保障医疗健康数据传输质量和安全。二是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强化人口、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监管等数据采集,实现医疗健康数据互通共享和业务协同,逐步将所有公立医院和有条件的社会办医院接入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2019年完成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并启动州市级平台建设,2021年底全面建成互联互通的省、州、县(虚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快推动医院间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推动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信息、检查检验结果在不同医疗机构间的调阅、共享。三是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在住院病历、医嘱信息化基础上,将电子病历向门诊、药学、护理、麻醉手术、影像、检验、病理等各诊疗环节拓展,全面提升临床诊疗工作的信息化程度。加强医院电子病历水平评价,2019年底,三级医院达到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3级以上,2020年底,达到分级评价4级以上。统筹完善医院信息平台功能,整合院内各类系统资源,构建院内数据集成共享平台,提升数据质量,到2020年底,三级医院达到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4级水平。四是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在试点探索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三级以上综合、专科互联网医院建设,启动县级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建设,探索通过互联网医院平台组团组建互联网医院,总结推广云南省肿瘤医院互联网医院试点经验,将更多的线下服务放到线上。五是进一步完善“一部手机办事通”“我要看病”版块,逐步将全省二级及以上医院接入,方便群众“找到医院、找到科室、找到医生”,实现精准预约挂号、检验检查预约、报告查询等。将直接面向居民提供服务的疫苗接种、妇幼保健、家庭医生签约、电子健康档案查询等系统融合到统一的APP平台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六是加快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将“互联网+医疗健康”工作纳入今年的责任目标管理,要求全省所有三级以上医疗机构、40万人口以上的县级综合医院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诊间结算、移动支付、检验检查结果查询等线上服务;按照省级预约挂号平台标准,接入省级号源池,并受理省级预约挂号平台上的挂号服务,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主索引建立居民电子健康动态码,推进电子健康码与医保支付等功能融合,推进全省医疗机构就诊“一卡通”。七是发展基于医联体的远程医疗。到2021年底,实现远程医疗省、州(市)、县(市、区)全覆盖,并逐步延伸至乡、村两级。鼓励医疗联合体牵头医院建立远程医疗中心,向医疗联合体内医疗机构提供远程医疗服务。依托县级及以上医院,按照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原则,推进区域影像中心、病理中心、心电中心建设,开展“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服务,解决基层影像、病理、心电诊断能力不足问题,建设和完善省、州市、县三级远程医疗网络,构建全省统一的远程医疗会诊服务云平台,积极引导三级医院利用自身优质医疗资源,面向中小城市和农村边远地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诊断、远程手术示教等服务,延伸放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有针对性地促进“重心下移、资源下沉”,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布局。依托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省中医医院等,探索医联体建设模式,推进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科医生与全科医生的数据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基于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分级诊疗信息系统。推进区域医疗业务协同应用,积极探索不同医院间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建立检查检验、医学影像技术互认、质控标准体系和动态管理库,推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积极推进省院合作远程医疗政策试点,有序发展第三方参与远程医疗市场运营,支持和鼓励第三方机构建设医学影像、检验检查及病理诊断中心。八是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应用条件。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应用系统建设,联通医保系统结算接口,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水平。在现有基础上,建设完善基层云HIS、云PACS、云公卫等系统,与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拓展互联网医院、县乡村一体化、远程医疗、双向转诊等多种业务应用,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下沉,推进远程医疗逐步延伸覆盖乡、村两级,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二、关于创新合作和运营模式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11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82号)、《云南省 “十三五”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云政发〔2017〕51号)、《云南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意见(2016-2020年)》等规范性文件,对加快健康医疗信息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环境进行了明确。
(一)在创新合作和运营模式方面。一是探索应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基础工程、应用开发和运营服务。鼓励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开展合作,探索通过政府采购、社会众包等方式,实现健康医疗大数据领域政府应用与社会应用相融合。充分发挥已设立的有关投资基金作用,激发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参与热情,鼓励创新多元投资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和监管制度,支持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二是明确要从放宽准入标准、拓宽融资渠道、落实土地税收政策、促进整合创新发展、加强监管优化服务5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明确要建立健全项目储备库,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外资企业按照同等标准、同等待遇的原则,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平等参与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教育机构、文化设施、体育设施建设运营,畅通进入渠道,规范操作流程,加快PPP项目建设。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对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中符合条件,完成政府采购并签署项目合同的PPP项目,在省级PPP以奖代补资金中,按照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三是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根据国家“二证合一”、“放管服”等工作要求,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有序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并在高端医疗、特需服务等非基本医疗领域充分发挥作用,让社会办医与公立医院相互促进、在同一轨道上共同发展,有效确保了医疗机构数和床位数不断增加,截止2018年底,全省共有持证医疗机构25631家、医院1533家、核定编制床位数273195张。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在卫生健康领域发挥作用,紧紧抓住“创新、规范”等重点环节,扎实推动PPP项目取得实效,形成工作开展有力、项目落地迅速、为民惠民取得实效的发展态势。
(二)在大数据运用方面。提出了推进卫生健康行业管理大数据应用、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在临床和科研方面的应用、推进公共卫生大数据应用、培育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新业态、培育发展数字化健康医疗企业和产业五个方面的数据增值运用。一是建设涵盖卫生资源规划、医疗行为监管、卫生费用监测、疾病监测预警、药品招标采购监管、科学决策等在内的全要素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提升全要素行业监管能力。完善医院评价体系,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强化医疗机构监管,助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用大数据支撑管理和决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二是依托三级甲等医院建设云南省心脑血管、传染病、肿瘤、生殖遗传等临床医学数据示范中心。积极开展基因检测业务,建设全省基因检测大数据共享平台,筹建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等医学大数据资源库,建设临床决策支持系统。积极引进国内拥有基因检测诊断先进技术的企业参与基因检测中心建设,推动全省精准医疗技术发展。依托昆明医科大学建设云南省健康医疗数据应用研究中心,依托云南中医药大学建设云南省中医药数据应用研究中心。充分利用基因检测数据和我省丰富的中医药、生物资源优势,积极吸引国内外有关研究机构和企业到我省落户,在我省建设国家级疫苗生产基地、新药研发生产基地,助推全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三是结合我省边境线长、传染病多发、输入性传染病防控难度大等实际,加强全省公共卫生业务信息系统建设,重点完善免疫规划、网络直报、院前急救、职业病防控、口岸公共卫生风险预警决策和国际旅行健康服务等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提升公共卫生监测评估和决策管理能力。整合社会网络公共信息资源,完善疾病敏感信息预警机制,及时掌握和动态分析全人群疾病发生趋势及传染病疫情信息等公共卫生风险,提高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与应急响应能力。四是跟踪国内外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关键技术攻关进展情况,主动掌握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情况和发展趋势,积极引进先进企业参与我省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充分发挥我省的区位、资源、环境、气候、旅游等优势,推动中医药养生、健康养老、健康服务、健康文化、体育健身、医疗旅游、健康环境、健康饮食等产业发展,加快构建全省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链。发展居家健康信息服务,规范网上药店和医药物流第三方配送等服务。五是培育发展数字化健康医疗企业和产业。依托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引进和培育一批数字化健康医疗智能设备研发和制造企业,重点发展人工智能技术、生物三维(3D)打印技术、大型医疗设备、健康和康复辅助器械、可穿戴设备以及有关微型传感器件等研发和生产。发展数字化、智能化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积极培育服务于数字化健康医疗的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支持传统食品药品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等推广和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优化升级和转型,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关于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布局
我省紧紧围绕国家规划和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指导意见,相继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117号)、《“健康云南2030”规划纲要》(云发〔2017〕17号)、《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9〕45号)等指导和规划性文件,对推进卫生健康事业提出了明确规划和具体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要重视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切实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政府主导、多方参与、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省卫生健康委要综合统筹、强化实施;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要加大投入力度,做好项目、资金保障;省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重点任务落实。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与推进“健康云南”、“数字云南”建设相结合,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及时梳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任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宣传引导,为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四是推进国际交流。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合作,有序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等方面的交流和合作。
关于尽快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相关政策法规
我省在互联网医院试点时,同步启动了省级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建设,按照方便群众就近就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有效利用、减轻患者费用负担及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可持续发展要求,于2018年10月16日,由省物价局、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出台《云南省公立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云价收费〔2018〕140号),规定了网络普通门诊诊查费等16项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明确了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均可参照执行,有效保障“互联网+医疗健康”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将陆续完善互联网诊疗行为的管理办法,明确互联网医院设置、在线医疗服务、互联网医院医师药事管理、互联网医院病案管理和网络信息安全等要求,规范互联网诊疗路径和流程,促进形成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支持互联网医疗服务可持续发展。同时,将更多符合政策的互联网诊疗、远程诊疗项目纳入物价、医保支付范围。进一步发挥人工智能在分诊导诊、辅助诊断等方面的作用。
感谢你们对我省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持续关注“智慧医疗”建设,提出宝贵意见,我委将持续推进相关工作的完善和提高,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附件:1.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2.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5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吴平,0871-67195374)
附件下载: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doc
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