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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2020069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9-09 14:55       浏览次数:

王晓芸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夯实健康扶贫基础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基本医疗保障的网底,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直接面向群众,是满足人民健康需求的第一道防线,是提高群众对医疗卫生健康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的重要“窗口”,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历来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广大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者讲政治、敢担当,狠抓任务落实,圆满完成各项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目标任务,在改善医疗服务医疗卫生保障的公平性可及性以及提升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平均水平等方面做出了基础性贡献基层卫生健康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突破,向健康云南建设的目标迈出坚实步伐。

2019年是全省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承前启后,立足新起点,迈向新时代、展现新作为的关键一年。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云南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全省上下凝心聚力,实现追赶跨越、再创辉煌的关键节点,更是全省基层卫生健康工作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深刻理解和把握战略机遇期形势和需求内涵的变化,推动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发展和基层医疗卫生健康工作创新发展、协调发展、优质发展、跨越发展,为全国的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提供更多的云南元素、云南经验、云南实践、云南做法。

针对委员在提案中所反映的问题和建议,2019年起,我省将从一个提升、两个做实、三个强化、四个落实的十个方面认真推进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加强和提升:

——一个提升就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围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薄弱环节,充分整合资源,多措并举,大幅改善基层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医疗安全,突出服务特色来提高基层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一是2019年深入推进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规范乡镇医疗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二是2019年继续实施乡镇卫生院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等影响全省老百姓健康的疾病,进行规范化管理。三是2019年起,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为乡镇卫生院配备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基本诊疗设备和疾控、中医类等设施设备,到2020年,全省所有乡镇卫生院设备全部实现标准化配置,9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其中,2019年将配套建设239个心脑血管救治站和63个乡镇慢病管理中心。通过一系列综合措施和组合拳,让乡级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得到明显提升,让群众的小病、常见病在家门口就能够得到诊治。

——“两个做实就是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是2019年起,进一步丰富签约服务内涵。突出家庭医生在基本医疗卫生健康保健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在家庭医生基本服务包做实服务的基础上,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疾病、不同需求,推出适宜的个性化增值服务包,为签约居民提供精准化服务。二是2019年起,强化家庭医生卫生资源调配人的职能。通过给予家庭医生一定比例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专家门诊号、预约大型仪器设备检查、预留住院床位等资源,方便签约居民优先就医就诊。三是2019年起,改进签约服务模式。采用全程服务、错时服务、预约服务、家庭服务等各种形式,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综合性医院开展“1+X”组合式签约服务,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整合衔接。四是加强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控制与绩效考评体系,严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管理,履行家庭医生对签约居民的各项服务承诺,实行有序推送和时效评估,有效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居民端APP推广使用。我省家庭医生签约居民版手机APP已如期上线,各地、各机构积极推广宣传,家庭医生团队在服务的同时动员签约居民下载使用居民版APP,进一步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知晓率和感受度。

——三个强化就是强化基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强化基层信息化建设。2019年起,我省将开展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学历提升工程,到2022年全省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体达到大专以上学历,55岁以下村医全部达到中专以上学历。加强医教协同,通过医学院校教育和毕业后教育,加大全科、儿科、妇产科、精神科、口腔科、麻醉科等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培养。推行乡村医生乡管村用,多渠道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拓宽乡村医生执业发展前景。加快构建以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会诊等中心为主要应用的基层远程医疗服务体系,以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进一步扩大远程中心乡镇覆盖面。在基层推广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全省基层信息系统和平台的互联互通。

——“四个落实就是认真抓好今年省政府惠民实事的落实、抓好基层健康扶贫工作的落实、抓好县域医共体建设和打包付费试点工作落实、抓好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落实。

今年省政府惠民实事中,涉及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行动目标任务是:推进400个乡镇卫生院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配置达标,在乡镇卫生院建设60个基层慢病管理中心、30个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提升乡村卫生人员学历。涉及基层实施全民健康提升工程目标任务是:100%的医疗机构开展18岁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压工作,实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登记报告制度,规范管理率达到70%。各地各级在今年的基层卫生工作中将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实施全民健康提升工程两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重点抓好抓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配置达标和乡村卫生人员学历达标工作,认真推进做好乡镇卫生院基层慢病管理中心、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的建设,进一步有效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以慢病管理为抓手,推进医防融合,在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工作取得经验和实效的基础上,切实推进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的规范管理。各地各级将严格按照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推进开展工作,确保在2019年认真圆满落实完成好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

在今年的基层卫生工作中,继续抓好健康扶贫工作的落实,巩固推进提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水平。认真抓好县域医共体建设和打包付费试点工作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明确任务分工,积极主动作为,着力优化和整合基层服务体系,在工作推进中向强基层、惠群众的目标持续发力。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坚持需求和问题双导向,推进基层医疗服务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增强服务供给,改善服务质量和效率。2019年围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目标抓好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上,以评促建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包括门诊、急诊急救、住院、检查检验、中医药、康复等方面,鼓励开展与机构人员资质、技术准入、设施设备相适应的疾病诊疗、手术等服务。要开展预约就诊、签约服务、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进一步优化服务方式,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高质量、同质化的医疗卫生服务。

此外,2019年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实施乡村医生乡管村用加强村卫生室管理的通知》(云卫基层发〔20193号),提升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向前向好发展,进一步拓宽乡村医生的职业发展前景,有效激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活力,不断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需求,实现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乡级稳、村级活、上下联、一体化”的工作目标。

全面实施“乡管村用”。为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让乡村医生生活上“有盼头”,从2019年起,全省乡村医生逐步纳入乡镇卫生院临聘人员管理,乡镇卫生院受县级卫生健康(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负责辖区内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乡村医生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并报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的乡村医生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按规定需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地方政府予以补助。可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修订印发〈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的通知》(云财社﹝2018﹞26号),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中列支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加强与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8﹞58号)等规定,妥善做好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作。

二是严格乡村医生准入。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加快推进乡村医生队伍的更新换代。新进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应具备医学院校中专学历,经技能考核合格,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注册并发放《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因多种原因短期内无法配备乡村医生执业的村卫生室,可由乡镇卫生院选派具备条件的卫生技术人员到村卫生室执业,保障农村居民看病就医需求。

严格乡村医生退出。乡村医生年满60周岁必须办理退出手续(各地有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年龄特殊规定的,可参照规定确定本地乡村医生的退出年龄;允许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退出年龄以下,确定本地乡村医生的退出年龄)。确因岗位接续困难需要继续聘用的,可由乡镇卫生院根据退出人员业务能力、健康状况、居民愿望等进行考核后聘用,纳入乡村医生返聘管理,并实行一年一考一聘用,返聘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具有中医或中西医结合资质的,可适当放宽年龄,但年龄不能超过70周岁。放宽年龄聘用人员只作为基本医疗医生管理,不能担任村卫生室负责人。返聘的乡村医生应纳入协议管理,不再享受在岗乡村医生财政补助,报酬待遇标准应在劳务聘用合同中明确。

四是提升乡村医生服务能力。结合国家基层卫生人员能力提升项目和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学历提升工程的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到2022年底,实现所有在岗55岁以下的乡村医生达到中专以上学历的工作目标。加强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业务工作的传、帮、带,“以乡带村”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全面建立乡镇卫生院定点帮扶村卫生室、新进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乡村医生定期到乡镇卫生院跟班见学等制度。原则上乡镇卫生院应定期安排人员对服务能较弱的村卫生室进行帮扶,乡村医生每周不少于1天或每月不少于4天到乡镇卫生院进行临床技能实践。加强村卫生室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选派进修、挂职锻炼、对口支援和岗位轮换等方式,选派村卫生室负责人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满足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需求。

五是拓宽乡村医生职业发展前景。拓展乡村医生的发展空间,让乡村医生事业上“有奔头”。落实《云南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指导意见》(云人社发﹝2017﹞51号),乡镇卫生院在编制和核准的岗位总量招聘卫生技术人员时,可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优先招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的乡村医生,通过直接聘用的方式优先招聘具有执业医师资格5年以上临床实践经验丰富的乡村医生,吸引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执业。

六是保障乡村医生待遇。保障乡村医生的合理收入,让乡村医生经济上“尝甜头”。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后,乡村医生的收入中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来源为原各级财政补助部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业务收入部分(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组成,实行每所村卫生室独立核算。原则上,乡镇卫生院向乡村医生发放的基本工资不得低于1200元/月的标准,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主要依据乡镇卫生院业务收入和村卫生室的业务收入等方面收入情况,并根据考核结果定期兑现。扣除须由乡村医生本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支付乡村医生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总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质的乡村医生在绩效工资分配方面给与倾斜,鼓励设置乡村医生岗位补助。

七是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管理。2019年12月底前,全省所有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实现以机构、业务、人员、药械、信息平台、财务、绩效考核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村卫生室的房屋产权应归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的法人代表由乡镇卫生院的法人代表担任,主要负责人由村卫生室负责人担任。村卫生室登记的诊疗科目为全科医疗科、预防保健科、中医科,原则上不得登记其它诊疗科目。村卫生室的行政管理、人事任免、人员聘用、人员调配、发展规划、工作制度、考核奖惩、职务聘用由所属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各地应严格执行《云南省村卫生室管理制度(试行)》,力求做到依法执业、作息严格、环境整洁、着装整洁、服务热情、管理有序、工作规范。落实《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村卫生室可根据群众需求和用药习惯,申请配备与上级卫生院一致的非基本药物,保障农村居民基本医疗用药需求。

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鼓励各地对已实现标准化建设的村卫生室进行提档升级,进一步提升全省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水平。规划新建的村卫生室要统筹考虑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后区域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医务人员流动、农村居民卫生健康需求等方面因素,将生活用房纳入村卫生室业务用房总体规划布局一并建设。新建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60平方米,至少做到诊断室、治疗室、药房、公共卫生室分设鼓励单独设立观察室、预防保健室和中医诊室等。

新时代赋予基层卫生工作全新的内涵,特别是把以基层为重点摆在卫生健康事业核心位置,体现了对基层卫生维护人民群众健康重要作用的深刻认识和精准把握。2019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之年,也是实现健康中国建设阶段性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以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和全国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抓手,以推进开展县域医共体打包付费试点为契机,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服务水平、服务数量和服务绩效,努力开创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新局面。

随着国家和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和脱贫攻坚健康扶贫工作的不断推进,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将会相继出台,通过各项保障配套性政策和措施,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方面将得到进一步的改善和提升。为此,我委将一如既往地继续努力,积极协调,与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积极认真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各项有关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云南省卫生健康

                              20195月30

 

(联系人及电话:李鹏0871-67195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