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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053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9-09 14:45       浏览次数:

鲁开红等代表:

提出的《关于加快探索紧密型医联体模式,解决多向转诊难题的建议》(云南省人大第十届第二次会议第0530号提案),交由省卫生健康委主办,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省委、省政府始终把深化医改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工程全力推进,进行了一系列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点改革,医改呈现多点突破并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推动我省卫生健康事业迈入高质量发展轨道。在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过程中,我们始终将构建紧密型医联体作为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协同推进,2018年、2019年我省均将构建紧密型医联体作为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全力推进。截至目前,全省现已建成医疗集团58个、县域医共体201个、专科联盟192个,其中,所有三级医院均参与2种以上模式的医联体建设,38个县市区探索建立了县域紧密型一体化管理医共体。

随着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助推医改的重要性更加显现。当前我省医疗联合体建设以行政力量推动为主,医疗机构参与的动力弱。医联体建设“松散有余、紧密不足”,没有起到支撑分级诊疗制度的服务载体作用。目前省内以资产为纽带紧密型联合的仅有昆明市延安医院—呈贡区人民医院联合体、云县、峨山县县域医共体等少数几家,大多数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属于以技术帮扶、业务合作为纽带的松散联合体,处于“联而不动、动而乏力”的状态,医联体作为支撑分级诊疗制度的重要载体的作用发挥不明显。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有效动力机制尚不健全。大多数医联体主要依靠行政推动、合作协议约定以及医疗机构自觉性来维系,尚未建立利益共享、责任共担机制,存在动力不足。

二是少数大医院参与医联体建设的逐利动机明显。以2017年为例,2017年全省公立医院85%的收入来自医疗服务(其中,来自基本医疗保险的收入占公立医院医疗收入的48%),财政直接补助仅占公立医院收入的12%,而编外人员占在职人员的比例达到47%,医院支出负担较重,缺乏双向转诊病人的动力。部分医院参与医联体建设不是为了促进分级诊疗,而是在逐利动机驱动下“跑马圈地”,牵头医院有可能对基层机构产生“虹吸”现象。

三是未实现人财物的有效整合。大多数医联体内的医疗机构仍保留着原单位各自的法人地位,原补偿渠道没有改变,人、财、物等各项管理权限也维持不变,没有真正实现资源整合。

四是医联体内的转诊路径尚不畅通。信息系统尚未完全互联互通,难以支撑双向转诊。同时,基层服务能力相对不足、药品供应体系上下不匹配,即使有下转康复病人也“接不住”。

以上这些问题将制约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我们将积极采纳提案有关建议,做好以下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重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重点推进以县级中心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1+1+1”紧密型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形成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行政管理、人事管理、绩效考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药品管理、人员培训、信息化管理”八统一,业务有机分工协作、服务无缝整体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

二是优化城市医疗集团设置。将城市医疗集团定位于以州(市)三级公立医院为牵头单位,联合区域内二级医院、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形成“1+N”紧密型资源共享、分工协作组织,适度压缩和调整优化现有的松散型城市医疗联盟组织,推动其向集约化、点对点的整合型医疗集团转型,原则上城市医疗集团医疗联合体内成员医院数量不超过10家。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工作的关心、关注与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616

(联系人及电话:杨东学,0871-6719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