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书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建议》已交我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各级党委政府对防艾工作的坚强领导
云南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防治艾滋病工作,将其列为保障人民健康、维护边疆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头等大事。2014年11月29日,时任云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陈豪率省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赴佴家湾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慰问长期奋战在防艾一线的医务人员和志愿者,并与社会组织座谈。2015年11月30日,时任省长陈豪对我省艾滋病防治工作作出批示:要求认真总结经验,抓紧制定我省“十三五”防治艾滋病行动规划,组织实施好新一轮防艾人民战争,进一步巩固和扩大防控成果,推动我省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新成效。2016年5月,时任省委书记李纪恒、省长陈豪以及在家的所有省委常委及副省长,隆重出席云南省第四轮禁毒防艾人民战争启动会,亲自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十三五”防艾工作,。2016年11月30日,省委书记陈豪、副省长高峰等省领导出席防艾“12.1”世界艾滋病日主题活动,并为云南省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基地揭牌。2016年12月12日,省委书记陈豪批示:继续强化部署,精准发力,抓好防治工作,筑牢健康防线。省领导的殷殷嘱托,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防艾工作的重视和关心,确保了全省防艾工作的全面有效推进。
(一)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一票否决制、责任追究制、挂钩联系制,将防治艾滋病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点督查工作,以及效能政府建设的重点项目。各级防治艾滋病行政管理部门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定期追踪问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省防艾委每年组织一次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全面督查;省、州(市)、县(市、区)防艾委每年召开1-2次全体会议,听取疫情分析和工作进展报告,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省防艾委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云南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云南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挂钩联系州市工作制度》,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 不断完善艾滋病防治政策保障体系
2007年1月1日,我省出台了《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并相继配套出台了《云南省推广使用安全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加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告知随访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云南省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云南省防治艾滋病局关于印发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策略和措施,在不断巩固和扩大全省防艾人民战争成果基础上,不断拓展防艾工作的广度与深度,确保了我省防艾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 加大防艾经费投入和人员队伍建设力度
2004-2018年,中央财政投入从1091万元增加到5.52亿元;省级财政投入从1500万元增加到7222万元,各州(市)、县(市、区)财政投入从634.7万元增加8600万元,15年间各级财政累计投入防艾资金57.06亿元,有力保障了全省防艾工作的顺利开展。全省防艾行政管理人员由44人增加到280人(含78名事业编制),各级防艾专业技术人员从444人增加到1057人(含临聘及兼职人员)。
二、部门配合,齐抓共管
各级防艾委成员单位结合部门实际,积极开展防艾政策研究、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持,切实履行防艾工作职责。宣传、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和手机信息平台,定期开展宣传教育;卫生计生、公安、药监、司法部门共同开展吸毒人群美沙酮维持治疗及监管场所艾滋病防治工作;教育部门在各类中等职业教育、普通中学、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开展艾滋病知识教育,并纳入教学计划;民政部门对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感染者及受艾滋病影响儿童进行生活救助;卫生计生、人社部门将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和机会性感染治疗纳入医保和新农合统筹;卫生健康、工商、文化、旅游、公安密切配合,组织开展推套防艾知识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每季度联合对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等开展执法检查,把工作落到实处;人社、住建部门组织对外出务工人员和建筑工地工人进行防艾宣传培训;交通运输部门在车站设置防艾知识宣传栏;工会、团委、妇联组织开展针对广大职工、校外青少年、妇女的防艾宣传教育活动并积极组织减少歧视,关爱活动;红十字会将防艾知识纳入汽车驾驶准入前的救护培训课程;省性艾协会在培育社会组织参与防艾工作中发挥了良好的引领作用;省艾滋病防治专家咨询委员会为防艾工作积极献计献策。各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履职,防艾工作形成合力。
三、加强监测体系建设
(一)健全监测网络。全省建立艾滋病综合监测哨点200个,及时掌握疫情动态与流行特点,同时,加强医疗机构病例报告的管理,全省建立了省、州、县艾滋病疫情病例报告网络,各级按期完成疫情分析报告,报各级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并通报各成员单位,省防艾局每年向公众通报一次全省艾滋病疫情。
(二)加强检测实验室网络建设。合理规划和建设性病、艾滋病、丙肝检测实验室网络,检测点向村级和社会组织延伸。出台《云南省艾滋病检测工作规范(试行)》,推广快速检测替代确证策略,全省100%的乡镇卫生院、1924个村卫生室及83个社会组织具备快速检测能力,大大提高了检测可及性。
(三)扩大检测覆盖面。将艾滋病检测咨询拓展到门诊就诊者、体检人群、孕产妇配偶。部分疫情严重地区,凡是在医疗机构就诊采集血液进行其它检测的,在知情不拒绝的原则下,提供艾滋病检测服务。探索开展自我检测,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唾液快速检测试剂药店营销模式探索,售卖药店从6个州市40家扩展到8个州50家。启动云南省高校HIV尿液传递检测试点。出台《关于体检机构提供艾滋病检测咨询服务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各类体检机构将HIV检测项目纳入常规体检项目服务包中,为18周岁以上的体检对象提供知情不拒绝的HIV检测咨询服务。
四、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促进防艾工作
2012年,省防治艾滋病局制定下发了《云南省社会组织防治艾滋病项目实施方案》,启动防治艾滋病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7年来共安排专项资金4823万元,支持全省16个州市82个县(市、区)的183个社会组织开展469个项目。社会组织利用自身在外展干预和关怀支持等方面的优势,提高了防治艾滋病服务可及性和目标人群的参与性,加强了艾滋病检测动员,为发现新感染者作出了贡献。社会组织防治艾滋病工作能力不断得到提高,总结和创建了一些切合实际、可持续性强的艾滋病综合防治经验与模式,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得到充分体现和肯定,已逐渐成长为云南防治艾滋病队伍中的重要力量。
五、加强与周边国家合作力度
启动和实施了“中越老缅边境地区艾滋病联防联控项目”和“云南省边境地区艾滋病防治项目”,已分别与越南北部三省、老挝北部五省和部分缅甸边境地区举办了艾滋病联防联控合作研讨会,签署了中越和中老双边省间卫生和医学领域谅解备忘录,并在谅解备忘录框架下开展了疫情互通、监测检测、能力建设、学术交流、跨境转介、行为干预等工作,初步建立了跨境重点人群艾滋病防治综合服务体系。累计对6万余名在我方境内长期居住或事实婚姻的外籍人员进行检测干预,发现感染者近1000人,累计提供抗病毒治疗1257人,母婴阻断200余例。中方承担的国际义务受到联合国官员的高度评价,认为“为全球树立了典范”。按照李玛琳副省长在省防艾委全委会上的指示要求,下一步我委将组织开展边境地区艾滋病防治工作调研,尽快研究制定《云南省外籍人员艾滋病防控工作方案》,切实有效遏制边境地区艾滋病疫情。
六、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落实国家《遏制艾滋病性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2年)》,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让大众了解艾滋病就在我们身边,树立起健康责任第一人是自己的理念,提高个人防护意识,从个体做起,远离艾滋病。重点落实好“六项工程”中涉及干预、检测、转介治疗等方面的工作任务,突出性传播防控的宣传教育,加强社会综合治理,推广“百分百”全程正确使用安全套策略,针对男同人群继续开展暴露前后预防,继续推广“健康证”和“HIV检测卡”两卡合一,进一步加强对阳性暗娼的发现和管理,减少艾滋病经性传播。依托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项目、云南省重点地区项目、云南省综合防治项目、云南省社会组织项目,通过整合社区综合防治开展入户面对面宣传和同伴教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医生对就诊者的宣传和动员检测。出台《云南省艾滋病综合防治社区创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积极引入和培育社会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动员检测、综合干预、随访管理、关怀救助等活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遏制艾滋病在社区中的传播和蔓延。
感谢您对我省艾滋病防治工作一直以来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今后继续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