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无障碍浏览

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第二次会议第60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6-17 11:17       浏览次数:

王继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农村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服务供给体系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协同保障机制

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医养结合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逐步建立健全工作领导小组。省卫生健康委及时成立了医养结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多次召开了医养结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积极协调人社、民政、医保等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医养结合工作任务,督促推动各级卫生健康委成立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特别是推动各地成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医养结合协调工作机制。目前,昆明、曲靖、西双版纳等3个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州市和昆明市官渡区等19个省级试点地区都相继成立了政府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的医养结合工作机制,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充分利用部门间的资源开展好医养结合。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也相继成立医养结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协调推动尽快成立由省领导挂帅的省级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共同抓好医养结合工作,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为关切的健康养老问题。

二、出台相关政策,健全政府长效投入机制

根据《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健康云南2030规划纲要》要求,我省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等一系列涵盖规划、准入、土地、人才、投融资、财税、医保、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文件,明确了我省医养结合工作2017年到2020年的工标任务,统筹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资源,加大政府引导和市场驱动作用,全力推进健康养老。全省16个州市和部分县(市、区)都出台了《实施意见》或《实施方案》。为打造好“健康生活目的地”牌,我委还制定了涉及我省医养结合、健康养生方面的三年行动计划,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日趋完善。由于医养结合工作涉及部门多,政策缺乏有效衔接,尤其是对民营资本进入医养结合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可操作性不强,民营资本参与医养结合事业的积极性不高。医养结合机构投入不足、医护专业人员紧缺,基层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能力弱。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调推动建立医养结合专项资金保障机制,整合医疗卫生和民政养老服务资源,加大财政资金和福彩公益金投入,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建设补贴、运行补贴、定点医疗等相关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参与医养结合和健康养老事业;继续落实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加大医疗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医护人员的培训,提升基层医养结合机构医护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

三、积极开展试点探索,推进医养结合工作

2016年,经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民政部遴选,确定我省昆明市、曲靖市、西双版纳州为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我省也确定了昆明市官渡区等19个省级试点。2017年,在国家级和省级试点的基础上,各地也遴选了107个州(市)级和县级的试点和单位。129个各级试点单位结合各地实际,统筹各方资源,认真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全面落实医养结合重点工作任务,探索出了昆明市“三体一式一型”等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医养结合经验。认真落实简政放权和开通就医绿色通道,按照“非禁即入”的医疗机构审批原则进行医养结合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鼓励和引导养老机构申请设置医务室、护理站,支持达到条件的养老机构申办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等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和支持业务用房富余的医疗机构申办养老机构。目前,全省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运营中的涉老医疗机构共有67家,全省民政系统在册登记并在运营的759个养老机构,已有82.6%以上为老年人提供不同程度的医疗服务,90%以上的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医养结合机构由2017年初的28个迅速发展到64个,为老年人提供不同程度的基本医疗和养老服务。民政、卫健、公安、质检等部门联合开展医养结合机构及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安全大检查,通过对制度建设、日常管理、医疗卫生等10个方面37项内容的专项检查,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边查边改,逐步完善各项管理服务制度,进一步提升医养结合机构的健康养老服务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与民政等部门的协作,指导各地医疗机构加强与无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进行合作,采取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就近“结对签约”的办法,提供签约医疗服务。加强对各级试点单位的检查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各地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加强政策研究,做好符合云南特色的医养结合制度设计,既要确保医养结合机构的数量,又要确保服务质量,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四、搭建养老信息平台,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近年来,全省各地积极加快“互联网+智慧养老”项目建设,昆明、曲靖、玉溪、丽江、红河、楚雄、文山、大理等地积极搭建涵盖机构养老、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等养老服务信息的共享平台,实现了老年人呼叫接听、养老服务机构的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和对床位的动态监管功能,100余家养老机构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接受老年人预约入住。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民政部门进一步完善云南省老年人信息管理系统,努力建立智慧养老、生态养老、健康养老为一体的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标准,从制度建设和服务监管方面规范医养结合机构的服务流程,规范医疗档案管理,提升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特别是老龄健康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关心关注支持我省老龄健康事业的发展!